公司發不出(老闆不想發)工資了怎麼辦?長春一家商場的老闆想出了創新的辦法:
自己發行消費券來抵工資。
紅票子👇
綠票子👇
一大疊票子👇
別看這消費券是企業行為,設計印刷還真是頗費了一番心思的:
「長春幣」的主體是活力城商場的外觀照片,發行單位是重慶路活力城Mall,面額從10元到500元不等,每一張都有獨立編碼。人民幣能有的,「長春幣」一樣都不少,每一處都精巧,連Mall的首字母大寫都沒錯!
據該公司員工向媒體提供的《員工「消費券」使用細則》顯示,本次發放員工「消費券」可用於重慶路活力城Mall消費,繳納大眾物業管理小區物業費,購買大眾置業指定房源及車位,並有具體使用的詳細細則和諮詢電話,落款為大眾卓越控股集團。
發生這種情況,當地監管部門是怎麼處理的呢?
和此前河南鄭州某公司用購物卡抵貨款發工資事件的結局類似,鄭州和長春當地政府很顯然並沒有處理涉事企業的意願。
鄭州公司用購物卡發工資事件的處理是由商務局市場秩序處做出處罰,並督促企業增加購物卡使用門店數量。你沒看錯,督促增加使用門店數量……意思是這麼做政府認了,但你要儘量讓員工能把購物卡花出去。
長春這家公司自己發行消費券來抵工資的做法,當地政府早就注意到了。人社局的回應是:
已接到相關投訴,並已轉交給勞動監察大隊處理。
怎麼處理呢?大概率就還是調解,並督促企業增加消費券適用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長春這位老闆創新意識這麼強,膽子這麼大,可真刑啊。
公安部門再不管管,只怕真要全國學習推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