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就侵犯商業秘密罪這個罪名,我這幾年遇見了好幾次,結果都是撤案或者不起訴,我在這個罪名上運氣不錯。
回想起2023年我轉到雲亭所,其實也和商業秘密業務有關。我看了唐青林律師關於商業秘密的著作和課程,很有收穫,就通過法客帝國的公眾號聯繫了李舒律師,轉來了雲亭所。此前,我一個雲亭律師都不認識。
2024年下半年,我參與了三起刑事案件。
一起是為五台山僧人宗台法師申訴的案件,他的罪名是詐騙罪。以下是我12月20日寫的朋友圈:
應承辦法官約談,今天我和秦旭東律師就宗台法師申訴案去山西高院。
這起案件,第一次一審,是經李樹亭律師介紹,我們為宗台法師辯護。在疫情最嚴重時期,我和朋友、家屬多次驅車前往五台山,遍訪各大寺院,為法師取證。然而就是這樣一起沒有被害人的案件,所謂「被害人」願意出庭證實沒有被騙的案件,當地經過一審、二審、重一審、重二審,仍然重判十五年。
家屬告知這個消息後,我對他們說,因緣未了,我願意援助,並邀請秦旭東律師再次合作。我對家屬說,申訴之路是萬中取一的孤注一擲,作為律師我們可以提供法律專業層面的幫助,但案件結果取決於偶然性,以及家屬和當事人的決心和努力。
在高中,我得過一個獎學金叫做「華藏獎」,幾百塊錢,在當年的農村是不小的一筆錢。後來我知道,那來自一位僧人的捐獻。
該案詳情,見秦旭東律師《山西五台山一起離譜的和尚詐騙案,我們這樣辯護》。
當天,我們和法官談了將近兩個小時,在最後一分鐘趕上了回京的高鐵。
第二起是李偉平涉黑案二審,我和任建宇律師為第六被告蘇高帥辯護。這個案子我在庭審中途加入,給任建宇律師打下手,參與開庭將近50天。這是我在二審結束後發的朋友圈:
2025年1月17日,李偉平涉黑案二審庭審結束,但案件遠未結束。1月8日解除律師後,李偉平再沒有出現在法庭上,現在還不知道洛陽中院作何打算。
據王旭律師的統計,該案二審共計118天,其中庭前會議40天,正式庭審78天,創造了最長庭審記錄。這個最長記錄,我沒有核實,但即便不是最長的唯一,想必也是之一了。
這118天,我參加了將近50天。坦率說,中途有點打卡上班的感覺。這個上班的地方,布滿了信號屏蔽器,直至庭審結束,也沒有撤掉。而且,洛陽中院提前啟用了第二辦公區,專門用來審理這個案件,整個庭審期間,沒有其它案件。上次享受這個待遇,整個法院空出來專門審理一起特定案件,同時布滿信號屏蔽器的,還是在2021年的海淀法院和2022年的北京一中院,弦子訴朱軍案的一審和二審。
在這樣的法庭里,麥克風,信號屏蔽器,法官的專用通信網絡,視頻旁聽室,視頻法庭(分法庭),是技術設備,更是權力的工具。
我是庭審中途加入的律師之一,也是被集體解聘的18個律師之一。這是我參加的第一個涉黑案,也是我執業生涯第一次被訓誡,姑且說幾句隨想。
我沒想到的是,一個涉黑案件,連一起暴力犯罪都沒有,全是十幾年前、二十年前的陳芝麻爛穀子的瑣事。在認定事實上,漏洞百出;在證明標準上,竟然比民事案件還低;在法律適用上,囫圇吞棗,不是「從舊兼從輕」,而是「從重兼從嚴」。我和任建宇律師的當事人,蘇高帥,就因為給舅舅李偉平打過工,就被認定為積極參加者,一審判了十二年半。他給舅舅打工,下煤礦,開堆高機,工資都很低,只好去外地打工,被抓前,他在北京當過保全,在新疆採過棉花,乾的都是重體力活。
在這樣的案件里,最艱難的角色,是尚未失去人身自由的家屬們。家屬們,通常更多為女性,她們的處境,難以想像。李偉平一家老少十幾口被捕,餘下的女兒們、妻子們和兒子們,日日在法庭門口,不管開庭到多晚,都要等到押解車輛出來,揮揮手,看一眼,喊一聲。因為她們有的被公安問過話,不被允許旁聽;就算旁聽,也只能去視頻旁聽室,看不到人,也無法交流,當事人也不知道她們在不在。然而正是在這種艱難中,面對這部被稱為法律的機器,她們不迴避,不放棄,也沒有失去對生活的信心。
在這樣的案件中,律師比看起來的更重要,因為律師的工作凝聚著當事人和家屬共同的寄託。像我的搭檔任建宇那樣的律師,在法庭內,激烈的對抗中,仍然能把辯護意見表達得淋漓極致;在法庭外,背著十幾斤的印表機和其他設備,日夜兼程,調查取證。在李偉平案中,我看到了許多個和建宇一樣值得託付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