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案件,和大部分律師業務的內在邏輯不同。因為在非訴項目中,在民商事訴訟中,我們追求確定性,追求消滅風險;而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這類涉黑案件中,事件原本的確定性,那個最大概率的可能性,本就在辯護人的對立面。辯護律師的工作,是追求不確定性,在不確定性中放手一搏,好比火中取栗。
如何火中取栗?答案的一種是:
燃燒自己,成為火的一部分。
在這個案件的法庭上,在漫長的開庭時光里,面對著玩弄權術的人,我時刻思考著「權力」本身,帶著這個問題,我會在2025年辦理更多刑事案件。
2024年,對我個人意義最大的刑事案件,是廣東高院的一起二審案件。我寫過不少朋友圈,也發過公眾號文章。因為一些暫時無法克服的原因,今天我已經不能寫出她的名字了。在2024年的最後一天,我給身在廣東省女子監獄的她,寄出了一封信,我告訴她:
有一天,我看到你一審判決的消息,自告奮勇為你辯護。這是我在2024年最重要的決定之一。我在向外連接的過程中,遇到了你,而你,也連接了我,幫助我和這世界建立更深刻的聯繫。
在你的案子之後,我更深刻地思考自己和世界的關係,更有意識地通過自己的工作來建立這個關係,我把這個思考寫成了一句話,作為我的簽名:
在司法個案中尋求個體連接。
這是我目前工作的核心動力,你在其中。

我也是因為她的案子,才在2024年9月重新打開的朋友圈。到那時為止,我已經關閉包括朋友圈在內的社交媒體超過三年。
如何面對社交媒體,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核心課題之一,對於這個課題,直到今天,我無法作答,它時刻令我驚悚,令我感到壓倒性的外在力量。我內心有一個線索,那是一種渴望,渴望一種新的語言,不是他們的語言,是我和你的語言,是沒被腐化,沒有墮落的語言。
但已經決定要奪回主體性的我,會為此嘗試一切,包括寫下這篇文字,並且在朋友圈轉發。無知的我,不完整的我,心懷羞恥的我,希望被真實地看見。
最後,謝謝2024年我的實習律師和實習生們:張嘉瑜,樊文謙,蘇祥佩,謝謝你們曾和我一起工作,我為此感到幸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