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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臣:請放過李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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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李嘉誠及其家族基金會多年來在內地乃至全球各地大規模捐助教育、醫療、公共福利事業,捐助金額早已超過百億港幣。尤其值得關注的是,他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就開始對大陸大規模捐贈——那個時候中國正處於百廢待興之際,城市基礎建設相對薄弱,民生項目更是亟待補強。李嘉誠設立了多項教育基金,幫助興建了多所中小學,為更多貧寒子弟創造了學習機會;他還獨資或聯合資助了兩所大學、一所商學院,在年輕人身上投注了大量資源。

在醫療慈善方面,李嘉誠基金會對數以百萬計的殘疾人提供手術費支持,也出資為白內障患者帶來光明,令眾多普通家庭減少了病痛的折磨;在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李嘉誠的捐款常常突破億元,用於緊急救援和災後重建工作。從汶川地震到南方水災,從抗擊非典到援助邊遠山區病患,都能看到他的基金會在幕後默默營運的蹤跡。此外,對於全國範圍內癌症患者可免費領取的止痛藥,許多信息表明背後同樣有李嘉誠基金會的資助;汶川地震後,針對殘疾人安裝義肢和提供輪椅等行動中,也少不了李嘉誠基金會的身影。這些事實都說明,李嘉誠長年對慈善事業的投入,是有目共睹的。

然而,長久以來,大眾似乎更熱衷關注他"炒樓""跑了"之類的負面話題,而對這些慈善投入和曾經為改善中國國際航運困境所做的貢獻,卻極少加以肯定,甚至總被淡化。尤為離奇的是,他竟被輿論冠以"公攤面積之父"這種和他完全無關的指責。事實上,"公攤面積"的理論根源更多與另外一些地產商或制度設計相關,並非李嘉誠所發明。可見,我們對這位企業家有諸多誤解和信息不對稱。

商人的責任和義務

談及"商人責任",往往會引出兩種極端觀點:一種是強調企業應當無條件為國家承擔經濟與社會重擔,主張"為國分憂";另一種則更偏向市場邏輯,認為企業只需遵循商業準則、為股東利益最大化負責即可。放在一個具體的歷史與現實情境中,商人的責任與義務通常並不只是一句空泛的口號,而是在國家利益、個人或企業利益與社會公眾利益之間尋找一種可持續的平衡。

就以李嘉誠為例,他在改革開放初期對大陸經濟社會的扶持,可以說是以商業手段促進國家利益的一種體現,幫助中國在國際市場站穩腳跟。這筆"早期紅利"不是靠官方行政命令得來,而是依靠他本人對市場環境的嗅覺,以及由此帶來的投資落地。換言之,商人在追求回報的同時,也用自己的方式對國家與社會作出了貢獻,這是商業領域內的一種"共贏"。對於慈善事業的長期投入,也同樣說明了"商人雖以逐利為先,但並非只有金錢目標",當其事業足夠大且資源充裕時,承擔更廣泛的社會責任往往能進一步提升企業聲譽和社會良性發展,也有利於企業本身長期營運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事實上,在面對國際局勢波動時,任何一家企業都要綜合評估風險與收益,不可能盲目地"用愛發電"去對抗強權,更不必說單槍匹馬地對抗全球最大的經濟與軍事力量。李嘉誠即便在華人世界裡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也不具備"抗衡超級大國"的能力;因此,當美國在巴拿馬運河等要地擴大影響力時,李嘉誠選擇退出或轉移業務板塊,從企業決策層面看並無太多違背常識之處,反倒符合商業營運的基本邏輯。

但這並不代表企業家可以逃避對國家、社會的責任。商人基於自身能力和立場,或許無法直接左右國與國之間的政治博弈,但他們能更好地做好自身經營,遵循合規與誠信,用商業布局創造就業、推動技術發展,並通過公益慈善等方式反哺社會。這才是企業家最核心的責任所在。從李嘉誠過去幾十年的行事風格來看,他在中國內地、香港地區乃至全球都投入了數以億計的資源支持教育、醫療、科研和社會福利,顯示出他在利益考量之外也持續履行著對社會的義務。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華夏文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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