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這麼大嗎?
最近幾天,大家都被印巴衝突、中美會談、甚至是行人安全距離等消息密集轟炸,但是忽略了另一個細思極恐的消息:
深圳個人破產事件。
短短几天,兩個類似大額負債破產事件,有點不尋常。
兩起個人破產申請都發生在深圳,因為深圳是個人破產制度最先試點的城市:
破產並不離奇,離奇的是負債金額。
退休夫妻負債1.2億,負債是月收入的1萬倍。
打工女子負債2544萬,負債是月收入的5000多倍。
這明顯不符合常識。
這兩個案例,都是普通人,怎麼可能負債過億,銀行風控也不會批吧。
一開始,我認為可能是高風險投資。
深圳嘛,就是炒房,一套房子幾千萬,各種違規加槓桿,炒個幾套然後這幾年資金鍊斷了,然後可能是高利貸,利滾利就變成現在這麼多。
後來,有人說可能是職業背債人發展了新業務。
以前的職業背債人,背的金額都很小。
比如去找三低人員,或者身患重病的病人,背的債無非就是預付費跑路的,健身房,教培機構,美容院,甚至理髮的。
跑路之前,先把法人換成背債人,然後瘋狂低價促銷,摟最後一筆錢,最多也就幾百萬,加上存量的預付卡,恐怕1000萬到頂了。
跟這次不一樣,動輒就幾千萬甚至上億,這不是小打小鬧能背的起來的。
而且:
以前的背債人是死豬不怕開水燙,這次居然想起來用破產來洗白。
以前的背債人,都是做好了去蹲幾年的準備,完全不會想走破產洗白這條路。
但這次很奇怪:
一是金額太大超出個人能力,二是居然要走個人破產。
太離奇了。
一是,這個背債肯定不是門店的債,甚至可能是企業的債,企業跑路影響就大多了。
二是,套路太大,如果是涉及到系統內部人員參與,洗白企業債務,這個不敢想了。
這就不是騙消費者預付費那點錢這麼簡單了。
希望有關部門及早介入調查吧。
另外:
提一嘴個人破產制度。
總體來說,個人破產制度的試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個人破產制度不能被濫用,如果成了投機炒作人員逃避責任的漏洞,甚至成為職業背債人的洗白手段,那就違背了個人破產制度的初衷了。
希望大家多關注這個事情,有關部門及早給個說法,否則對遵紀勤懇的普通人,也不公平。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