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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仲兵 I《民促法》有三道坎,我有三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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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7日,由中國行為法學會財經專業委員會、中國經濟新聞聯播、北京律師法學研究會主辦,《人民法治》雜誌社、中國律師博物館支持的《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研討會在北京召開。

會中,與會學術嘉賓給予《民促法》極高評價,而身處一線的企業家代表,上海麗豪東站大酒店董事長陳丐傑的發言《法治護航–共築國企民企公平合作新生態》雖然波瀾不驚,卻給現場帶來一陣別樣的風。

那個悲情的創業故事無聲勝有聲,故事的關鍵詞包括異地創業,民企與省企、地企的利益交織與博弈,省企與地企的互相角力和扯皮,疫情封控導致的穹頂之殤,恢復經營過程中涉及的諸多旋轉門等等,點點滴滴有形無形的權力屏障構築了一張巨大的利益網,讓這家企業出不去、進不來,陷於進退兩難的經營困境。

放眼全國,並非孤例。筆者跟蹤數年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遭遇地方各種行政壁壘、中途毀約,儘管在不懈努力下實現了階段性生存目標,但尚能堅持多久,只有天知道。

其它更為人知的肇始於20多年前「郎顧之爭」的「國進民退」大潮,其核心人物顧雛軍的維權進程依然艱難。其頭頂白色「草民無罪」高帽的悽慘形象,似乎正成為民企命運的隱喻。

還有中國第一家民營航空的創立者,蘭世立們的曲折人生呢?

年逾古稀的牟其中們呢?

實在無法一一概述,妄論細述了。

此情此景,《民促法》如何有所作為?

竊以為,「唱多」並不能掩蓋《民促法》的現實境遇。如想得到與「唱多、期待」相匹配的社會認同,在未來需從近、中、遠三個周期目標實現從量到質的突破。這也是本人基於社會轉型研究視角下,一直懷揣的三個夢想。

近期目標有二個:

第一,迎頭而上痛擊人神共憤的遠洋捕撈,制止各種公權對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的清零式捕殺,回歸法治理性。這是、也只是應對長期通縮和三年疫控衝擊的重要止損手段之一。

第二,亟需用各種讓人信服的負面典型案例來證明。比如,對明中暗裡消極對抗《民促法》的各級執法、行政部門和個人,除了法條中「應當」式勸告,能不能拿出與遠洋捕撈同等的懲處力度?

沒有負面案例,就是最好的結果。正面案例,就是沒有案例。

中期目標,為所有遭受幾十年冤屈的民營企業家正名和平反。

曾經,中國民營企業有「十年周期率」的魔咒,當下,民營企業平均壽命僅為3.7年,「量大命短」的困局不但並未打破,而且離曾經的「黃金十年」也遙不可及了。權力干預和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主因和外因。

不在監獄,就在走向監獄的路上。多年來,涉及民營企業家犯罪的司法實踐,累積了大量的冤案,絕大多數,都是以刑罪之名行罰沒財產之實。

多數刑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所以理應在立法、司法全流程改弦更張,還民營企業家和民營經濟以清白之身。這與改革之初相呼應,是利國利黨利民的全勝之舉。

遠期目標,從民營到民有,實現「私有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最高目標。

若干年來,關於民營企業的政策條款,粗略統計約達數百條。《民促法》被喻為「政策匯總法」,其急救章和應景性可見一斑。

是名符其實的恆定法,還是一如既住的「政策法」,《民促法》需要自證其實。實現所有經濟主體的市場地位平等和法治公平,特別在「國有經濟為主體」的論述面前,尤顯重要。

有恆產者有恆心。讓千萬民營企業祛除「生存抑鬱」,回歸市場主體本色,這是符合人性本質、符命市場經濟規律、符合國際規範、符合現代文明的革命性變革,也是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潛能的不二之策。

總之,《民促法》生而逢時,但也前途坎坷,荊棘密布,顯然未到額首稱慶之時。

作為媒體人和社會轉型研究者,我們既要傳播制度紅利,更要監督追蹤法律落地最後一公里的「腸梗阻」問題。值此北京律師法學研究會降重上線「中國律師法學行業百家訪談」網絡電視節目——《為律界留聲》之際,我們也將繼續努力,為各行各業講好中國的法治故事!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星期一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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