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我在《每周一課》中講授《惡法非法:"看不見的手"與人間法律》,從《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出發,探討以色列亡國的歷史教訓,進而引入托馬斯·阿奎那"四種法"的框架,重點講解"自然法"傳統與原理。
7月10日,我繼續講解《"看不見的手":文明興衰背後的法律信仰之戰》,對比兩種法律思想:自然法與法律實證主義,及其所引發的文明與信仰競爭。
不曾想到,法學家俞梅蓀兄不僅全程在線聆聽了兩次課程,更在課後給予我極其熱情、真誠且深刻的回應。以下,便是他在第二堂課後的回饋(已經俞兄審閱):
俞梅蓀兄回饋原文:
趙兄,今天你講得真的非常非常好!
我是從另一個志同道合的小群加入的,群里有位認識多年的女士推薦我來聽講座,我一看題目就很好,馬上進去,發現原來是您的講座。聆聽您的講演,使我茅塞頓開。可以說,就像一記棒喝,把我腦子裡堅持多年,雷打不動的舊觀念,被您徹底點通了!
說到商鞅——那可是我們法律人尤其是我的祖師爺啊!商鞅變法、依法治國,以及《大秦帝國》電視劇……這些我都認真看過,感觸很深。尤其是《大秦帝國》,我十多年前看的,全劇貫穿"依法治國"的"法言法語",看得我感動得不行。
這部劇的編劇我認識,原本是搞經濟法的。六/四之後他離開官場,潛心海南十六年,查閱大量史料,最終寫出《大秦帝國》。他講得很清楚:商鞅"依法治國",使秦國迅速強大起來,多麼好啊!商鞅沒有錯,錯在後人沒把法治搞好,被滅國之後怪在法治,這是不對的,應該還商鞅的貢獻卓著之評價,把顛倒的歷史再顛倒過來。我完全認同他的觀點。
《大秦帝國》我看了十多遍,還推薦給警察、同事、朋友,大家都說好得很。當然也不斷有人對我說《商君書》是壞的,商鞅是壞人。我就告訴他們:秦孝公面臨滅國之災,啟用商鞅變法,依法治國,秦國迅速崛起,空前絕後,功德無量,無懈可擊。
今天,您說得是,如果法律只是統治階級的工具,缺乏信仰與倫理基礎,它便淪為權力作惡的幫凶,其本身就"不合法",即"惡法非法"。合法的"法"必須符合正義:來源正義、程序正義、目標正義。
你講得最清楚的,恰恰就是"依法"這一點。法律不是一切,正義才是一切。依法治國(rule by law)和法治(rule of law)不是一回事!如果法律沒有正義的價值基礎,它就只是權力的工具,是行不通的。這一點,你說得太到位了,終於把我徹底說通了!
我講一個經歷:在監獄裡,我拒絕承認文匯報作案人的誣陷之罪。我隔壁牢房之人被判死刑,日前剛被拉出去槍斃了,使獄警頓時牛逼哄哄,以為有了生殺予奪的大權在握,趾高氣昂。幾個獄警要打我,我不服氣的說,隨你們打吧,打死我也不認罪。一位獄警說,打死還不夠,要像殺商鞅那樣來殺你(指車裂)。當時把我嚇懵了,渾身發抖。但兩分鐘後我緩過神來,竟然有人把我類比商鞅?使我不勝榮幸之至,那是多麼的殊榮啊!
當時,我戴著手銬,被他們打倒在地,踢傷了我的膝蓋,腿劇痛,邁不開步,走不了路,腿瘸了一個多月才慢慢好,如沒有戴手銬,我就和他們拼命了。如今我已73歲了,年紀不饒人,近年我的膝蓋老傷在陰雨天經常發作。這種傷,就像很多紅軍老戰士在敵人炮火下,在敵人的監獄裡留下的舊傷。我常常用"紅色文化"的無數革命先烈英勇獻身來自勉,也常常反思法治的真正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