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華錦同樣身份的中學負責人們,如果經過了1966年的「紅八月」未死,後來又在1968年的「清理階級隊伍」等「運動」中遭到殘酷迫害。在1969年,這些人得到「犯了走資派錯誤」「犯了嚴重政治錯誤」這樣的「政治結論」被送到農村勞動。
華錦和其他與她身份相似的人得到正式平反,是在文革結束之後的1978年,也就是說,華錦已經死了22年之後。這時候,她是自殺還是他殺的情況被提出來。
當時的中央領導人胡耀邦的說法是,對文革的案子平反時,「宜粗不宜細」,「水落石不出」。後一句話的實際意思是,給被迫害的人平反,但是不追究迫害死人的人的責任。
在「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員會」1978年6月3日作出的「關於華錦同志的昭雪決定」中關於她的死寫道: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華錦同志積極參加運動,嚴守黨的紀律,堅持真理,堅持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作風,勇於捍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卻受到林彪、『四人幫』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的殘酷迫害,嚴刑拷打,不幸於1966年8月22日凌晨壯烈犧牲。
三十年來,華錦同志在黨中央、毛主席的領導下,獻出了自己的畢生精力,是我黨的優秀黨員和好幹部。華錦同志的犧牲,是我黨教育事業的一個損失。」
這種說法是當時這一類文章的公式。實際上,1966年8月18日,在天安門城樓上接見紅衛兵,其中包括北京第八中學的紅衛兵的,是毛澤東。林彪是跟在毛澤東的身後揮動他的小紅書的人物。沒有材料可以證明在「紅八月」里毛澤東和林彪及「四人幫」有何衝突。他們之間的衝突發生在以後,原因也與是否要對人民比較人道這樣的問題無關。
在華錦的「昭雪決定」中,關於華錦的死,用了「犧牲」一詞,既不是「被殺害」,也不是「迫害致死」--一度被用來描述那些受到暴力迫害後自殺的人們的一個常用說法。
「昭雪決定」的寫作者也許是不得已才這樣寫的。但是這個詞實在用得不對。
「犧牲」一詞,現代的意義,《現代漢語詞典》說是「為了正義的目的捨棄自己的生命」。華錦在6月就被「揪出來」被作為「黑幫」「鬥爭」,顯然不是她所願意的,8月被打和被關押,以至失去生命,更不是出於她的選擇。是文革的領導者為了他們的目的而剝奪了華錦和她的同事們的生命,而不是華錦為了什麼目的捨棄生命。華錦的死和這一意義上的「犧牲」毫不相干。
「犧牲」還有另一意思。「犧牲」在古代的意思,也就是這一詞的原意,是「古代為祭祀宰殺的牲畜」。在古代的祭祀儀式中,人們宰殺牲畜,表示對上帝或者祖先的敬意。最隆重的儀式要宰殺豬牛羊各一,舉行儀式後,再分肉吃。華錦和她的同事們從未對毛澤東的文革表示反對,他們也顯然沒有能力反對文革。在文革前,他們也就只能根據上面發下的教學大綱並使用統一的課本教學生,並不能由他們的意願構造學校。打死他們這些人,一般人真的難以想像出文革領導者是出於什麼原因和目的。華錦和她的同事們還非常努力地試圖跟上文革的步伐,但是文革給他們排定的角色是充當「鬥爭」對象直至結束他們的生命。因此,有人想也許他們真可以被比喻為是文革的「犧牲」。殺害手無寸鐵的教育工作者,沒有別的意義,只是為了刺激攪動紅衛兵的忠誠、殘忍和瘋狂,推進文革的後來的步驟。但是,我們要記住,這個比喻有很不準確的一面。在古代,人們用被飼養的豬牛羊作「犧牲」,而不是活人。另外,古人宰殺豬牛羊,用刀子一下子殺死,還有專門的屠夫。他們的漫長複雜的儀式過程是用於祭祀的,而不是用於殺死豬牛羊的。在1966年8月,在中山公園音樂堂的舞台上和在密室中被拷打的華錦和她的同事們,和古代的「犧牲」相差太遠了。
是文革造成了華錦的這樣可怕的死亡。再用「犧牲」這樣的詞語來掩蓋她所遭受的殘殺,則是文革的遺產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