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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映虹:「想像的共同體」究竟是什麼?

有人可能會問:對血緣、親情和鄉土的依戀是人類最自然的情感,它們也是民族主義的一部分,按照這樣的解構,難道要把它們也否定嗎?這樣的問題混淆了民族主義感情和血緣聯繫、鄉土親情之間的關係。一個很簡單的答案是:這些原始而樸素的人類情感在民族和民族國家產生以前就有數千年的歷史了,它們和當代民族主義感情或許有交接之處,但它們本質上是私人性的、在地的、非政治的,和民族主義意義上個人的身份符號基本不是一回事。這種感情恰恰在很多遠離「民族國家」的群體和環境中保存得最為完整。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名著《想像的共同體——對民族主義之起源和傳播的思考》問世以來,社會和人文學界固然將它作為探討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一個重要的理論範式,傳媒和文藝界有時也會引用「想像的共同體」這個概念來說明很多群體性現象。似乎只要是處於不同地理和空間但理念契合的集合體,例如跨地區的社團和俱樂部等等,都可以稱之為「想像的共同體」。

但是,可能是因為「想像的共同體」這六個字聽上去似乎非常簡明、形象、有趣,很多套用這個概念的人往往忽視安德森對它的一個關鍵性解釋:這個「共同體」只能是一個「政治性的共同體」。它用想像出來的一致性掩蓋了社會成員在財富分配和權力占有上的差異和矛盾,給每一個願意相信有這麼個「共同體」的成員一種虛假的平等感,構建一個集體身份,製造一個一致對外的「民族」或者「民族國家」。

《想像的共同體》中譯本

安德森對「想像的共同體」是這樣解釋的。第一,這個共同體的成員絕大多數都是分散的、相互沒有個人聯繫的,但他們能夠通過各種媒介「想像」出一種把他們聯繫在一起的整體。第二,這個共同體在空間上是有限的,它一定是有邊界的,因為在它之外存在著其他類似的共同體,由這個邊界就產生出「主權」的概念。第三,這個「主權」的概念是至高無上的,它並非只是狹義的領土主權,而是這個廣義的共同體作為集體本身就有一種基於想像的至高無上的權力。第四,這也是本文要強調的,「想像的共同體」是一種想像中內部「平等的社群」(community)。安德森說:「即使在實際生活中,不平等和剝削[關係]可能嚴重到了在社會中占支配地位的程度,民族也總是被想像為一個上下融合的、消除了階層區分的同伴關係。」

在安德森以前,如何定義和理解民族和民族國家已經被很多學者探討過了。安德森想弄清楚的是為什麼民族或者民族國家有讓人為它去死的權威和魔力。他認為以前的學者多半關心的是為什麼人們會以民族和民族國家的名義去殺人,但這並不特別,因為在民族產生以前就有大規模殺戮異類甚至同類的歷史。但為了一個共同體有大量的人願意犧牲自我利益甚至去死,就像為情所困甚至殉情,成為人類社會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這似乎是近代民族產生以後的事。個人為什麼會願意為了民族而犧牲,這種「基於政治的愛」(political love)的力量從何而來,這是安德森試圖探討的問題。

安德森從不同的角度迫近這個問題,但我覺得最有說服力的是第八章「愛國主義和種族主義」中,他從分析民族主義政治語言中得出的結論:在構建這樣一個「想像的共同體」中,一種個人在身份上無法選擇的「自然關係」起了很大作用。這種個人無法選擇的自然關係有兩個來源:一是血親(kinship),例如「祖國」的本意就是血脈的延續,它把國家的概念和對父母以及祖先的親情聯繫起來了;另一種就是大自然(Nature),例如土地與河流,認為特定地理環境孕育了這個群體中每一個人。民族就是基於血親和自然的對個人具有強大約束力和感召力的有機性共同體,它對於個人身份和認同的定性是無法改變的。

為什麼基於血親和自然的概念在規範(或者強制)人們對民族國家的態度和行為中會有力量呢?首先,安德森認為秘密在於這是「用家庭關係來理解的權力結構」對人心理的影響(family-as-articulated-power-structure)。相對而言,在人類各種集體中,「利益關係」在家庭中是最單薄甚至不存在的,親子關係被認為是——或者理應是——最親密無私的關係。「家庭關係是人類關係中最沒有私利的愛和團結一致的領域(a domain of disinterested love and solidarity)」。

所以,安德森說,當社會精英們「心安理得地談論民族[國家]利益時,普通民眾—無論他們屬於哪個社會階級——就把民族理解為和私利最無關的。為了這個原因,民族可以要求他們做出犧牲。」這就像很多人為了家庭心甘情願做出這樣那樣的犧牲而不考慮在這種要求的背後有任何「利益」一樣。因此,一旦「民族[國家]利益」出現在政治討論中,從占有話語權的言說者的角度,它就理所當然被當作是一種超越任何特殊集團利益的神聖的東西。

按照安德森的這個解釋,在這個意義上的「想像的共同體」的邏輯中,出生於一塊特定的土地上一個特定的民族,個人先天就無條件地對這個民族和這塊土地背負了犧牲各種個人利益甚至捨棄生命的義務,因為這是一種原始性的個人無法擺脫的紐帶。安德森說個人的其他身份(例如黨派)多半是可以由自己選擇的,所以也是可以由自己放棄的,唯有「民族」(以及民族國家)這個「自然」的身份是無法選擇的,所以是無法放棄的。正是這個自然的無法選擇性對個人具有先天的強制性和規範性。

其次,按照這個「想像的共同體」的邏輯,正因為這是一種自然的原始的關係,它就超越任何社會的、後天形成的等級,把所有個人置於平等的地位。所謂「共同體」的本意不是一般意義上個體的社會性聚合,而是一個內部平等的單位(commnunity就是人人平等的群體)。個人必須相信,這個平等是由他們的自然身份帶來的,就像家庭關係那樣是與生俱來的。「民族」不同於「社會」之處,就是這個「共同體」內部只有不可改變的血親和自然聯繫,沒有利益差別和利益訴求。一個人可以不服從「社會」,但他不能抗拒「民族」。

這樣,作為整體的「民族利益」就可以超越階級和階層的差異,把所有成員凝聚在一起。無論是權貴還是平民,在它面前都是平等的,一視同仁的。無論你有什麼利益訴求,都必須從屬於民族的整體利益。每個人都是這個民族的平等的一員,即使地位卑微、身無分文的窮人也可以從在想像中享有整個民族共同的光榮、或是在想像中和全民族一起占有某個對象中得到精神滿足。如果這種想像中的精神滿足在想像中被剝奪,他們同樣會在現實中表現出憤怒。

安德森解釋了民族作為「想像的共同體」為什麼對成員具有約束力和感召力,從而一定程度上回答了為什麼民族主義是一種強有力的意識形態和心理現象這個問題。那麼,這個意義上的民族主義有沒有合理性和正當性?就是說,民族主義真的是一種原始的、自然的、讓每個人「生來就平等」的社會關係,它應該規範每個民族成員的行為並要求他們做出無條件的服從和犧牲嗎?個人出於他們無法控制的原因「生為某某人」就一定要終身背負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嗎?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應該說,「想像的共同體」這個概念本身已經通過解構民族和民族國家表面的神聖性回答了這個問題。在安德森之前很久,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論和國家作為統治階級的工具的觀點就對這種「想像的共同體」提供了現成的政治批判。馬克思甚至認為「工人沒有祖國,」而資本的本性也是超越國界、不受「民族性」束縛的。而另一方面,自由主義堅持的個人根據公民權利建立對民族國家的認同則為現代社會確定個人的民族國家身份提供了法理原則。

有人可能會問:對血緣、親情和鄉土的依戀是人類最自然的情感,它們也是民族主義的一部分,按照這樣的解構,難道要把它們也否定嗎?這樣的問題混淆了民族主義感情和血緣聯繫、鄉土親情之間的關係。一個很簡單的答案是:這些原始而樸素的人類情感在民族和民族國家產生以前就有數千年的歷史了,它們和當代民族主義感情或許有交接之處,但它們本質上是私人性的、在地的、非政治的,和民族主義意義上個人的身份符號基本不是一回事。這種感情恰恰在很多遠離「民族國家」的群體和環境中保存得最為完整。

所謂「想像的共同體」揭示的正是民族主義本身是一種超越個人直接生活經驗的建構,它和上述古已有之的人類情感根本上是不一樣的。民族主義的含義在當代首先是它的政治性,其合法性在於它在政治上能夠保護每一個認同於這個國家的個人的公民權利。如果一種民族主義刻意要借重甚至囊括那些古已有之的人類情感,用血統和自然的概念來召喚民族情感,可能正說明它本身缺乏法理和政治上的感召力。

用血親關係和有關自然的概念來定義民族主義和國族身份,在近代史上的德國民族主義思想中最為極端。祖先、血和土地(ancestor, blood and soil)是德國民族主義宣傳中最常見的激發「民族情感」的關鍵詞。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民族主義觀念相比,德國民族主義特別強調自己的「有機性」和基於這種有機性的生命力,把這種說法轉換成政治語言,就是德國民族內部的凝聚力特別強。一個具體事例是有關「祖國」一詞的內涵。儘管祖國(motherland)一詞在西方各國都有,表達的確實是個人「祖宗之國」的概念,但這個詞和自己的國族身份之間的聯繫,在德國民族主義中比其他國家的民族主義要更直接和強烈,對它的使用也遠遠比其他國家更頻繁。個人的「祖宗之國」和他們當今的國族身份和認同是兩回事。而在德國民族主義中它們基本上是一回事。一戰期間德國就用父系的fatherland(Vaterland)來增強「祖國」一詞的力量,二戰中納粹基本上就使用Vaterland。

1918年德國的徵兵海報:「你的祖國(Vaterland)在危難中,來報名參軍吧!」

安德森的書里數次提到日本,但卻疏忽了近代日本是他分析的想像中源於血親關係、人人平等的民族共同體的最佳事例。面對近代化過程中尖銳激烈的社會階級矛盾,日本統治階級構建了「家族國家」的概念,要人民相信天皇為父,臣民平等,國即為家,國在家存,將這套觀念規定為日本民族國家的「國體」。從1880年代的《明治憲法》到侵華戰爭期間頒發的《國體之本義》和《臣民手冊》等等文獻,日本民族主義將家族觀念和國族意識完全合二為一,忠孝一體,日本人生下來就背負著對天皇和國家的終身義務,他們在天皇和國家面前就像兄弟姐妹一樣人人平等。所有與這套「家族國家」說教不符的觀念,尤其是有關現代國家法統來源和公民權利的主張,統統是外來的意識形態。這個家國一體的「想像的共同體」給日本人民一種虛幻的平等感,有助於消解社會矛盾,一直維持到二戰失敗才破產。戰後憲法用公民權利取代血親觀念和君臣名分,用法律意義上的人人平權取代宗法意義上的人人平等,建立了日本現代國民的身份。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人文百科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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