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民意 > 正文

誰給國際法院發了主權證書

作者:

國際政治有一種很方便的寫法:先把最有爭議的事情寫成公理,再批評別人不肯接受公理。如此一來,新聞便輕鬆許多,連論證也省了。

國際刑事法院最近又與美國交惡。美國制裁法院官員,於是有人說,這是美國「攻擊司法」「破壞國際法治」。更精彩的,還有一種排列法:全世界敢對國際刑事法院官員下手的,除了美國,就是俄羅斯。讀者看到這裡,大約應該自動完成一道思想填空題:美國與俄羅斯,原來是一丘之貉。

問題是,國際刑事法院究竟是誰的法院?

法國是一個國家。美國承認法國主權。美國人跑到巴黎殺人,不能拿美國護照往桌上一拍,說美國沒有批准法國刑法,所以法國警察不得碰我。法國的司法權來自法國對本國領土的主權,不需要華盛頓批准。

國際刑事法院卻不是法國。

它沒有一寸自己的主權領土,沒有自己的人民,也沒有一個凌駕各國之上的世界政府給它頒發司法權。它是《羅馬規約》締約國通過條約建立的法院。美國沒有加入,而且美國政府今年再次明確聲明:美國從未同意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人擁有管轄權。

國際刑事法院當然有自己的理論:如果犯罪發生在締約國領土上,那麼即使行為人來自非締約國,也可以管。這個理論不是胡說,支持者認為,一個國家既然本來就能審判在自己土地上犯罪的外國人,自然也可以通過條約把一部分司法權交給國際法院共同執行。

很好,這才叫爭議。

美國的問題也很簡單:法國有權審美國人,是否等於法國與另外一百多個國家簽一份美國沒有參加的條約,就可以成立一個國際機構,再宣布這個機構也有權審美國人?

這中間有一道橋。國際刑事法院認為橋已經建好;美國認為根本沒有這座橋。

誰對誰錯,可以爭,可以寫幾萬頁國際法論文。但新聞若把這座尚在爭論中的橋偷偷塗成高速公路,再指責美國「破壞交通」,便不是解釋,而是先判後審。

更有趣的是,美國這次制裁法院官員,確實手段強硬;美國甚至正在推動其他國家退出國際刑事法院。歐洲、日本反對,也完全正常。日本自己是締約國,支持這個制度,自然可以說美國做得過火。各國各有利益,各有法律理解,這才是國際政治。

偏偏有些敘事嫌這些太麻煩,一定要變成道德劇。

於是美國和俄羅斯被擺在一起。俄羅斯因為國際刑事法院通緝普京而追訴法院人員;美國因為不承認法院對本國人員的管轄而實施金融制裁。兩件事當然可以比較,但比較應該比較法律依據、手段、範圍和後果。若只是說「世界上只有這兩個國家」,其意義大約等於說邱吉爾和希特勒都吃早餐——事實未必錯,暗示卻十分勤奮。

國際法最麻煩的地方,本來就是世界沒有一個真正的世界政府。國際法院的權力從哪裡來,國家主權在哪裡結束,條約能否把義務延伸到沒有簽約的第三國,這些都是嚴肅問題。

把這些問題刪掉,剩下「美國攻擊國際司法」,當然清楚得多。

只是清楚得有點可疑。

一個法院若有權審判你,首先應該解釋它的權從哪裡來。不能因為名字前面加了「國際」兩個字,主權便從天而降。否則明天幾個國家再簽一份條約,成立「國際新聞法院」,宣布有權審判全世界記者,想必那些今天熱愛超國家司法的人,第一個問題也會是:

我什麼時候同意過?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談網來稿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6/0820/2423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