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1月22日,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第二小學校門前,一轎車逆行撞倒多名學生。圖為肇事司機被抓。(受訪者提供)
2018年遼寧一場駕車撞人慘案,造成6名兒童死亡。多年後,一份疑似當年審訊疑犯的筆錄在網上曝光,疑犯講述了製造慘案的動機——孩子因警察查車意外死亡,在為兒子討公道無果後,於是想讓警察嘗嘗失去孩子的痛。不過,當年官方在通報中卻將動機歸咎於嫌犯夫妻矛盾和輕生厭世。目前,尚無法獨立核實這份訊問筆錄的真實性。
流出筆錄與官方說法差異大
2018年11月22日中午,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第二小學門口發生一起駕車撞人事件。據當時公開報導,司機韓繼華駕駛車輛沖向校門附近人群,造成6人死亡、20人受傷,其中死者全部為兒童。肇事司機韓繼華駕車逃跑,當日被警方抓獲。
案發次日,《人民日報》等官媒引述中共建昌縣委宣傳部的通報,稱該案犯罪嫌疑人韓繼華,男,29歲,建昌縣人,無業。該人性格內向偏執,心胸狹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輕生厭世,產生極端思想,於是隨機選擇作案目標,駕車撞人。
此後,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在判決書中也認定:「韓繼華因人際交往、經濟壓力、夫妻矛盾等生活瑣事產生狹隘心理,並因此預謀駕車撞人。」2021年1月29日,韓繼華被執行死刑。
8月18日,一份標註為「詢問/訊問筆錄(第2次)」的材料在海外社交平台上流傳,令這起幾年前的駕車撞人慘案再次引發關注。
筆錄材料顯示,詢問時間為2018年11月24日(韓繼華駕車撞人事件發生在2018年11月22日),地點為建昌縣警局詢問室,被詢問人為韓繼華。筆錄清晰揭示了韓繼華駕車撞人的動機,提到了孩子死因、維權受阻以及遭受刑訊等內容,和中共官方公開的內容差異大。

警方查車致小孩意外死亡 四處申訴無果
在流出的筆錄中,韓繼華講述自己後來產生強烈報復社會的原因。他說,自己騎摩托車帶著一歲的孩子,在路上遇到警察查車。自己停車後,警方找茬準備扣車,並要求他到車管所處理。
他說,在爭執過程中,一名警察突然擰動油門,導致摩托車突然向前沖,他和孩子一起摔倒。孩子頭觸地被壓在車下,他抱起孩子求救,兩個警察卻離開了。後來孩子被送往醫院搶救,三天後沒了。
韓繼華回憶說,得知孩子死亡後,「我不知道,懵了。孩子還這么小,幾天幾夜不吃不喝,我要維權,我一定要告他們。」
筆錄顯示,孩子死後,韓繼華試圖通過申訴、查看監控和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我又不是不講理,把視頻拿出來,可以證明發生了什麼。」
韓繼華表示,自己曾到交警部門要求調取現場監控,但相關人員告知其無權查看,隨後又表示監控已經「失效了」「故障了,沒有錄影了」。
他說,自己隨後不斷打申訴電話,「打了有3天吧,還是4天,從早打到晚」。在多次交涉沒有結果後,他又找律師。「有的聽完就說不好辦,有的讓我找別人,最後推來推去,反正沒人接。」
之後,他到交警部門門口拉橫幅並堵門,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遭遇。
維權受阻 遭遇羈押和酷刑
流出筆錄中,韓繼華還描述了自己在交警部門維權後被帶走並遭羈押的經歷。他表示,自己在交警部門門口維權後,被幾名警察強行帶走,「在裡面(看守所)待了七天」。
按照筆錄記載,韓繼華說,期間有人要求他放棄繼續維權,並警告其不要擾亂社會秩序。他則表示:「我說我要給孩子討說法。」
在雙方發生衝突後,他表示,自己遭到毆打,並遭遇電擊、吊掛等嚴重刑訊行為。筆錄中,訊問人員還專門追問:「你是說在派出所遭遇刑訊,是嗎?你確定?」韓繼華回答:「我確定。」
隨後,他描述了自己在派出所經歷的遭遇:「他們用電棒電我,把我吊起來,只有腳尖可以挨著地面,很難受,脫光了,電我私處,還有肛門,各種棒子敲。」此後的一段內容被塗黑。
筆錄中,訊問人員還問:「為什麼在第7天放你出來?」韓繼華回答:「他們怕我死在裡面,最後一天,沒有打我,給我好吃好喝。來了個領導樣的人,說私了。可以給我補償2萬元,前提是簽署免責文件。」
訊問人員問:「你簽了嗎?」韓繼華回答:「簽了,不簽,真的會死在裡面。我死了,就沒辦法替我小孩要說法了。他們說錢今天可以到帳,打到我卡里。我在文件上面簽了名,按手印。出來的時候,有另外一個人,給了我1000元。說是讓我吃好點,放鬆下。」

(視頻截圖/合成圖)
韓繼華:我要讓他們也知道疼
筆錄中,韓繼華明確表示是假裝同意私了,「是的,我孩子沒了,才一歲,沒人給我說法,給我兩萬塊錢有什麼用?」
訊問人員詢問韓繼華是否因此產生報復念頭,韓繼華回答,他當時「想過很多報複方法」,甚至想過「像楊佳一樣,殺很多警察」,但由於無法進入交警隊,最終沒有實施。他說:「為什麼我的孩子死了沒人管?為什麼?」
隨著維權經歷不斷積累,他的報復對象開始從具體執法人員擴大到一個更模糊的群體。
在筆錄中,韓繼華說,有一次他在建昌縣第二小學校門口看到穿制服的人接孩子放學,「我覺得,他們都是一夥的,跟警察和那些當官的都是一夥的。」
對於為什麼選擇學生作為報復對象,韓繼華在筆錄中的回答,「他們不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也不是他們害死的。可是我就是覺得,我要讓他們也知道疼。」
當訊問人員進一步問他,是否希望讓官員和警察的家屬感受到痛苦時,他回答:「對。」他還提到,「我聽說那學校裡面有不少警察、公務員的孩子。」
當被問及最初是否並非為了錢、也不是為了殺人時,他回答「不是」。
他說,自己最開始只是希望「給我孩子一個說法」,但在「沒人聽我說,也無處伸冤」之後,「你們讓我不好過,我也不讓你們好過。」
韓繼華在前面提到要效仿的楊佳也有類似經歷。2008年,北京市民楊佳在上海旅遊時遭警方盤查,並受到毆打。其申訴求助無果後,他持刀進入閘北公安分局,造成6名警員死亡、5人受傷。楊佳的一句話廣為流傳:「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筆錄真偽待核 網友熱議
目前這份筆錄的來源、完整性和真實性仍無法通過公開渠道獨立確認。
這份筆錄在網上再次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看出一個人如何從希望為親人討一個說法,最終走向針對無辜者的極端報復。」
有網友表示:「他一歲多的孩子死得很悽慘,(警方的行為)令人髮指,但是他把屠刀揮向更弱小者,而不是慘劇的加害者,我無法原諒。」
還有網友表示:「司法如果失去公開透明和有效監督,法律就可能從保護普通人的盾牌,變成權力手裡的工具。真正讓人害怕的,不只是一個案件的判決,而是當人們開始懷疑:面對強勢一方時,普通人還能不能獲得公平的司法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