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斯珀林的死穴
我們來看吉恩·斯珀林的那篇宣傳「經濟尊嚴」的文章的題目:
「我們絕不能忘記經濟政策的本質:讓人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
誰來「讓」人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這個「讓」的主體是誰?
是你,吉恩·斯珀林嗎?
吉恩·斯珀林根本沒有把美國人看在眼裡。尊嚴的主體是每個人自己!尊嚴來自個人的自立、自力和自尊。吉恩·斯珀林將政府視為主體,剝奪了個體的主導權!斯珀林忘了,政府只不過是依靠一個個國民個體養活的為國民提供服務的一個機構。
從吉恩·斯珀林一文的題目,我們就可知道,吉恩·斯珀林的三大支柱根本無法支撐他的經濟尊嚴的政策。
第一支柱:照顧家庭和體驗家庭最大快樂的能力比較自立、自力能力和自尊
吉恩·斯珀林提出,「經濟尊嚴契約必須確保那些盡到自己責任的人能夠照顧家庭、為家庭提供機會,並享受伴隨這一角色而來的、最偉大、最難以估量的幸福。雖然完全的經濟平等永遠是一個不切實際的目標,但既可行又具有道德意義的是保護最自然的平等:高收入固然能讓生活更輕鬆,人生最大的幸福——子女的誕生、愛人的陪伴、家人和朋友的愛,以及照顧和為這些所愛之人提供機會所帶來的滿足感——必須人人享有。然而,儘管『人生中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免費的』這句諺語蘊含著深刻的真理,但現實是,經濟匱乏、歧視、市場規則的缺陷以及社會保障體系的巨大漏洞,剝奪了數千萬美國人享受這些家庭幸福的權利。」。
除年幼兒童、失智老人、重度殘疾者以及重病患者,筆者要問,一個健康人,怎樣定義盡到自己責任?責任與能力是什麼關係?
「盡到自己責任「可以概括為:在能力範圍內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責任與能力的關係:自立和自力能力是承擔責任的基石。
吉恩·斯珀林只談責任,忽視能力。他的責任無法落地。這是書本知識分子的空談。
筆者的自立是個人選擇的權利,你的事情你做主!自立能力是,一個人要有選擇自己學習專業,謀生職業等等,即要有選擇自己的生活目標的能力。選擇有誤,可以再次選擇,這是對你自己負責。筆者的自力能力是,一個人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努力地去養活自己。如果你既沒有自立能力,又沒有自力能力,那你還不如一隻狐狸。你只能無奈地做一個乞丐,只能過著一種貧窮的毫無尊嚴的生活。社會為健康人提供的福利是,對你過往納稅貢獻的回報,也是防止你陷入永久貧困的「安全網」。這個網幫你渡過暫時的經濟拮据,提供你一次提高自立和自力能力的機會,再次找到工作。健康人絕對不能躺在福利制度上「不勞而獲」,這是一個文明健康社會的底線。一個健康的享受長期福利的人,本來就沒有尊嚴,並且將破壞人類「工作的尊嚴」。容忍無自立和自力能力,且無自尊的人存在,將會產生越來越多的「懶人」,摧毀人的獨立性和生存能力。
吉恩·斯珀林講,「人生最大的幸福——子女的誕生、愛人的陪伴、家人和朋友的愛,以及照顧和為這些所愛之人提供機會所帶來的滿足感——必須人人享有」。
追求人生最大幸福,為家人帶來滿足感,這是人的天性啊!中國有一句俗語,母雞也知道愛自己的孩子!吉恩·斯珀林在用極其煽情的修辭,重複一句人人皆知的「廢話」。
斯珀林的目的是什麼?
把「天性」偷換成「政策恩賜」
追求家庭溫情、愛與陪伴,是千百年來人類作為哺乳動物和社交生物的天性與本能,它根本不需要任何經濟學家或政治家來「允許」或「賦予」。
斯珀林把這種「屬於人的天性」包裝成他的「第一支柱」,在邏輯上是滑稽可笑的。
他之所以講這句廢話,是試圖建立一種暗示:仿佛普通人只有接受了他設計的「經濟尊嚴契約」,才有資格和能力去激活自己的天性。這種將人的自然本能「政策化」的傾向,是一些「無知」理論家的通病。
廢話是成本最低的「道德春藥」
從政治動員的角度來看,這句廢話是一劑極其精準的「道德春藥」:
在選舉政治中,直接談複雜的稅率、複雜的福利套利和激勵機制,多數選民聽不懂也不想聽。但如果談「孩子的微笑」、「愛人的陪伴」,就能瞬間激起所有普通人的情感共鳴。吉恩·斯珀林講這句廢話,不是為了完成嚴謹的經濟學論證,而是為了在政治層面上搶占道德制高點,讓反對他的經濟政策的人,在道德上背負「剝奪他人家庭幸福」的罵名。
吉恩·斯珀林的企圖是什麼?
用「應然的廢話」掩蓋他的「實然的無能」
在學術論證中,當一個人無法解決核心的、殘酷的現實問題時,往往就會開始轉向,說一些道德上絕對正確、但毫無建設性的「廢話」:
現實的真問題是,市場如何高效配置資源?如何解決人的自利性導致的社會撕裂?如何提升自立和自力能力的勞動價值?
吉恩·斯珀林的逃避在於,他這個書本知識分子,不知道如何解決這些關於「經濟公平(Equity)」的問題。於是,他轉而訴諸大眾的情感,用「人人必須享有天性幸福」這種誰也不會反對的「應然廢話」,來掩蓋他在資源分配和能力構建上的理論無能。
愛家庭是人的天性,不是經濟學分配的產物。吉恩·斯珀林把人人皆有的天性,當成自己理論體系的第一支柱,這不僅是講廢話,更是對人類自然情感的一種政治工具化利用。
吉恩·斯珀林又講,「雖然完全的經濟平等永遠是一個不切實際的目標,但既可行又具有道德意義的是保護最自然的平等」。
平等是社會原則。身份平等、法律平等和機會平等(Equality)屬於法治與權利的範疇,而公平(Equity)則屬於經濟學中資源配置與財富分配的合理性範疇。在經濟領域,「經濟平等」是前提,在「人的理性有限和人的自利性」面前,「經濟公平」是人類難以解決的問題。吉恩·斯珀林混淆了「平等」和「公平」的概念,這個問題羅爾斯(John Rawls)同樣存在。筆者曾經在《平等與公平》一文中,專題解析平等與公平概念之不同。吉恩·斯珀林和羅爾斯都將屬於法治/權利範疇的「平等」與屬於經濟/分配範疇的「公平」混同了。此文,筆者只是指出問題,將另文專門討論。
吉恩·斯珀林提出,「毫無疑問,滿足第一支柱的要求至少意味著人人享有負擔得起的醫療保障、更安心的退休生活和體面的工資。」
毫無疑問,具有自立和自主能力的人負擔得起,甘願做乞丐的人負擔得起嗎?
也許,有人會講,經濟尊嚴使得人能夠安心工作,提高自立和自力能力,提高效率!「經濟尊嚴」能夠改變人的自利和懶惰嗎?
筆者認為,對那些有一定的自立和自力能力的人來說,只是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而不得不去乞討的人來說,他們能。對那些自立和自力能力低下的,而且毫無自尊心的人來說,他們不能。
作為管理學家,筆者最為關心的是,「人人享有負擔得起的醫療保障、更安心的退休生活和體面的工資」所必須「錢」從哪裡來?來自個人的自主、自力地努力工作所得?這自然皆大歡喜的。來自福利?福利金從哪裡來?是來自努力工作人繳納的人稅金!這是要努力工作的人養活不工作的人嗎?這是人道主義嗎?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經濟權利,問題是依靠自身工作還是依靠政府提供的福利。筆者的自立和自力能力強調的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喪失了自己的生活能力,依靠福利的乞丐則,不如一隻狐狸。
重要的是,納稅人能夠為乞丐福利提供足夠的稅金嗎?
美國乞丐人數及增長趨勢
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2024年度無家可歸評估報告(AHAR)提供了最新的綜合數據。報告顯示,美國無家可歸的人數達到歷史新高,超過77.1萬人,比十年前高出34%。(《Homelessness in America: The Latest Statistics and Trends for2026》)。
美國救助乞丐的資金是福利資金消耗的大頭。全美用於流浪者救助、看守所和廉租房保障的財政資金(聯邦與地方)在過去幾年呈暴漲態勢。僅以聯邦 HUD的相關撥款為例,每年以數十億美元的幅度增加,但街頭流浪者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
在美國,那些拒絕工作的乞丐,有幸於低保與兜底福利體系的存在,儘管獲得了一點福利金維護其生命尊嚴,卻喪失了社會尊嚴。
第二支柱:追求潛能與目標比較追求自主、自力和自尊的個人自由目標
吉恩·斯珀林提出,「每個美國人都必須擁有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機會來追求自身的潛能。正如瑪莎·努斯鮑姆所寫,『尊嚴的概念與積極奮鬥的理念密切相關。『在美國的政治版圖上,我們推崇一個獨特的理想:出身不應決定人生的結局;無論種族、宗教或經濟地位如何,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追求自身的潛能。不僅如此,我們還珍視第二次、第三次機會,無論其源於經濟、機遇,甚至是個人錯誤」。
這又是一句廢話!
美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為美國民眾提供了一次又一次的市場機會。問題是,有多少人抓住了機會,又有多少人,一次又一次地把機會從手中溜走了。而那些一次次沒有抓住機會的人,要麼是沒有依據自己的勝任能力選擇目標,要麼是多次試錯,再也沒有資金支持了,沒有堅持到最後!當然也有的人百折不撓,最終獲得成功!馬斯克就是絕佳案例。筆者在《馬斯克為什麼成功過》一文中,闡述了馬斯克成功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