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事 > 社會觀察 > 正文

持槍劫車僅判一天 加拿大,怎麼了?

一位偷車案的受害人說:「過去偷馬可能會被抓起來絞死。」這句話聽起來像玩笑,卻道出了不少多倫多車主對如今汽車盜竊案判罰的強烈不滿。

近年來,大多倫多地區汽車盜竊持續困擾車主,然而更令人不滿的是:當嫌疑人被捕、認罪,經過一段時間的羈押後獲釋,幾年甚至幾個月後,又出現在新的案件中。

《多倫多星報》調查了過去5年進入安省法院的20宗汽車盜竊及劫車案件。多數被告最終被判處無監禁刑罰,或者刑期低於兩年。只有少數涉及入室搶劫、持械劫車,並且被告本身有較嚴重犯罪記錄的案件,刑期達到兩年至4年。

案件的另一個特點是: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往往不是汽車盜竊產業鏈真正的幕後人物,而是負責「幹活」的年輕執行者。

他們通常負責跟蹤車輛、闖入住宅、搶奪車鑰匙,然後把車輛交給更上游的人。很多人選擇認罪,以換取較輕的刑罰。與此同時,由於犯罪團伙大量使用加密通訊軟體,警方很難讓這些底層成員提供足以指向幕後組織者的證據。

於是,一個循環逐漸形成:年輕人參與盜車——被捕——認罪——服刑或接受社區監管——重新回到社會——再次犯罪。

法院在量刑時,也必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被告在候審期間已經服刑的時間、認罪為司法系統節省的資源,以及安省監獄擁擠和羈押條件等問題。

但對於失去汽車、被槍指著、甚至被闖入家中的受害者來說,這樣的司法結果往往很難理解。

從「普通盜車」到有組織犯罪

近年來,安省政府開始改變處理汽車盜竊案的方式。

省政府已經安排專門檢察官處理汽車盜竊案件。多倫多警方一名高級警探告訴星報,這是一個明顯的變化。

過去,警方可能花費數月甚至一年調查一個盜車團伙,最終案件卻因為證據不足、撤訴或者認罪協議而告終。

「過去汽車盜竊只是財產犯罪,不值得太多關注。」這名警探說。

如今情況正在改變。

多倫多的檢察官Alice Bradstreet和Anjali Rajan就是其中的例子。兩人曾參與起訴Naz Tokhi涉及的一系列入室搶車案件。Tokhi還因涉嫌在保釋期間參與新的盜竊案,未來繼續面臨刑事訴訟。

警方和檢察機關過去也很少像調查槍擊、幫派或嚴重暴力犯罪那樣,對盜車團伙實施針對性監聽、搜查和長期偵查。

星報採訪的多名高級警官認為,這種改變與安省檢察官辦公室提供的1800萬加元汽車盜竊專項資金有關。

其中部分資金被用於獎勵線人,一些情報獎金達到1萬加元甚至更高。

警方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不再只是抓到偷車的「年輕人」,而是順著車輛流向、資金和通訊記錄,逐漸追查到真正的組織者。

「Chickadee」聯合行動就是其中一個例子。警方、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等機構已經追回306輛原本準備運往海外的被盜車輛。

但到目前為止,真正的幕後主謀仍很少出現在加拿大法庭上,海外環節也鮮有嫌疑人被捕。

與此同時,參與盜車的年輕人越來越年輕。

調查發現,涉案者大多在16歲至30歲之間,最小的只有11歲。一些人來自處境較為困難的家庭,也有人來自新移民家庭。

警方和調查人員指出,對一些年輕執行者而言,盜車是一種「來錢快」的犯罪方式。一輛價值10萬至20萬加元的豪華車,可能只需要幾分鐘就能被盜走,而執行者獲得的報酬可能只有幾百或1000加元。

以下幾宗案件,尤其能說明法院在量刑時面對的複雜處境。

23歲男子闖入民宅搶車,卻獲判居家監禁

2023年10月18日,23歲的Ahmad Nazer和兩名同夥駕駛一輛被盜BMW,來到Bayview Avenue和Finch Avenue附近。

當天早些時候,他們曾試圖偷走一輛價值約8萬加元的Audi SQ5.但沒有成功。

下午3時15分左右,三人再次行動。

其中一人拿起花壇石塊砸碎玻璃門,三人闖入住宅。一人持刀威脅屋主Kian Sadi,另一人搶走Audi鑰匙,隨後三人逃出住宅。

警方早已在附近監視,並實施攔截。Nazer試圖逃跑,最終被制服,另外兩人逃脫。

Nazer後來承認搶劫、入室盜竊和盜竊機動車罪。

檢方要求判處4年監禁。

但法院了解到,Nazer此前沒有犯罪記錄。他曾踢職業足球,進入大學學習市場營銷,後來輟學。他的哥哥在他11歲時因骨癌去世,家庭因此受到嚴重打擊。

法官Andre Chamberlain認為,這些家庭經歷構成了值得考慮的背景因素,同時認為Nazer仍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2026年3月,Nazer最終沒有入獄,而是被判一年居家監禁,晚上10時至早上6時必須留在家中,隨後接受兩年緩刑。

21歲男子參與連續劫車,最終判兩年

Jayden Mesquita的案件則涉及一系列豪華SUV劫車案。

2022年5月至6月,他與兩名同夥駕駛一輛藍色Honda Civic,在大多倫多西區尋找Range Rover等豪華車輛。

其中一次,一名女車主Bhavna Thakersee在Oakville一家商場用餐後準備上車。三名男子駕車堵住她的去路,並威脅稱有刀,搶走車鑰匙。

幾天後,他們又採用類似方式作案。

警方最終在Civic上安裝追蹤設備,並通過直升機監視嫌疑人的行動。

Mesquita當時21歲,沒有犯罪記錄。他表示自己曾受到同夥威脅。法庭還了解到,他有穩定伴侶和一個6個月大的孩子,並從事家裝工作。

最終,他被判兩年監禁。

相比之下,兩名直接威脅受害人的共犯被判更重刑罰,其中一人獲刑4年。

持槍搶走32萬加元蘭博基尼,未成年主犯仍未入獄

2025年1月,一名16歲少年與三名成年男子在士嘉堡The Keg餐廳停車場盯上一輛價值約32萬加元的蘭博基尼Urus。

車主Steven Maxwell準備離開時,一輛Honda Civic突然堵住去路。

其中一人拿著上膛的Glock手槍,威脅他下車。

警方後來追蹤到蘭博基尼,並在追捕過程中發現嫌疑人甚至撞擊警車。

Civic內還搜出手槍和10發子彈。

更令人關注的是,這名16歲少年獲准保釋後,又涉嫌參與另一起珠寶店搶劫案。

不過在蘭博基尼案件中,法院最終沒有判處監禁。

法官Brock Jones判他進入社區「開放式拘留」項目,隨後接受一年緩刑,並認為在適當監管下,他的再犯風險屬於低至中等。

有前科、持槍劫車,最終只需再服一天

Jaiden Robinson的案件則更加複雜。

2024年3月,29歲的Robinson在Don Mills一處商場持FN509手槍,戴著頭套,搶走Farzin Shahid-Noorai駕駛的奔馳S580.

車輛逃離過程中還撞上一名試圖阻攔的路人車輛,並最終撞上電線桿。

警方利用車輛追蹤設備找到Robinson。被捕時,槍內仍有子彈。

Robinson此前已有加重傷人、盜竊和搶劫等犯罪記錄,當時還處於緩刑期間。

然而,他在獄中已經被羈押兩年。

法官Andre Chamberlain在判決時考慮了其候審期間的羈押時間以及拘留中心的惡劣條件。法院最終認定,在相關抵扣後,Robinson只需要再服一天刑期。

「他們奪走了我們的安全感」

Luis Bello Reyes和Amir Habibzai則被控在2024年至2025年期間從酒店盜走13輛汽車。

兩人認罪10項相關罪名。

Habibzai當時21歲,沒有犯罪記錄;Reyes29歲,同樣沒有前科。兩人都向法院講述了自己的家庭困境和獄中生活。

Habibzai最終被判兩年半監禁,但扣除候審羈押時間後,只需再服347天。

Reyes被判3年5個月,扣除相關時間後還需服刑兩年。

法官Pardeep Bhachu指出,兩人的盜車方式複雜,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被盜車輛也具有危險性。他同時表示,汽車盜竊案件的刑罰正在「上升」,並認為長期監禁可以發揮應有的威懾作用。

然而,對受害者而言,真正的問題並不只是刑期究竟是一年、兩年還是四年。

他們擔心的是:當今天被盜的汽車還沒有追回,明天同一批犯罪分子是否已經開始尋找下一輛車。

從警方過去把汽車盜竊視為普通財產犯罪,到如今投入專項資金、設立專門檢察團隊,並試圖向犯罪鏈條上游追查,安省的執法策略正在發生變化。

但調查也揭示出一個現實:目前被送上法庭的,往往仍然只是最底層的執行者。

他們可能年輕、沒有前科,也可能有複雜的家庭背景;有些人被判刑後重新犯罪,有些人則在法院獲得社區監管機會。

而真正能夠從豪車海外交易中獲得巨額利潤的幕後組織者,至今仍很少受到加拿大司法系統的直接審判。

這或許正是汽車盜竊危機最難解決的部分——警方抓到了越來越多「偷車的人」,但距離真正打掉整個犯罪網絡,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多倫多星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6/0922/2436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