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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女兒吳金秋:千人送別父親 當局如臨大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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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因林彪事件而被拘捕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空軍司令員吳法憲,2004年10月17日在山東濟南因病去世。2005年1月21日,吳法憲之女、美國維吉尼亞州老道明大學(Old Dominion University)歷史系副教授吳金秋,在接受海外中文媒體採訪時,回憶起2004年10月21日下午給她父親吳法憲送殯火化的經過。吳金秋感慨萬端,當時有上千群眾自發為吳法憲送行,濟南當局如臨大敵,深怕發生群體事件。

吳法憲中將戎裝照

文革中因林彪事件而被拘捕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空軍司令員吳法憲,2004年10月17日在山東濟南因病去世。2005年1月21日,吳法憲之女、美國維吉尼亞州老道明大學(Old Dominion University)歷史系副教授吳金秋,在接受海外中文媒體採訪時,回憶起2004年10月21日下午給她父親吳法憲送殯火化的經過。吳金秋感慨萬端,當時有上千群眾自發為吳法憲送行,濟南當局如臨大敵,深怕發生群體事件。以下為採訪文字實錄。

「成百上千老百姓給我父親送了行!」1月21日,美國維吉尼亞州OldDominion大學歷史系金秋副教授,在接受採訪中回憶起2004年10月21日下午給她父親、文革期間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空軍司令員吳法憲送殯火化的經過,感慨萬端。

想給他穿一套軍裝

吳法憲在中共歷史上,是一位頗有傳奇色彩、也很有爭議的人物。十五歲參加紅軍,井岡山第一次反圍剿時成為毛澤東和林彪的部下,在中共奪取政權的戰爭中立有戰功。毛澤東發動文革後,他跟隨被封為「副統帥」的林彪地位上升,在1971年「九一三事件」後鋃鐺入獄。

在最高法院特別法庭的審判中,他於1981年1月23日被裁定「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第九十二條陰謀顛覆政府罪,第一百三十八條誣告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因為特別審判找不到任何有關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參與和知悉林彪陰謀的證據,又不得不判,因此經鄧小平決定,幾乎是正式宣判以後立即保外就醫,以示「補償」,並與「四人幫」有所區別。

被關押了近十年的吳法憲被指定到濟南,在市內可自由活動,然而不許出城,要出城得向中央打報告申請。1989年刑期滿後,他被正式釋放,仍然被指定住在濟南──他是江西永豐人,但像他這樣成了「反黨集團」成員的老紅軍,當局是不會讓他回原籍定居的。

金秋說,父親在濟南一住23年,去年10月17日去世。享年89歲。去世之前他住醫院已經住了三年多,2003年還氣管切開插管搶救過一次。對於他去世的後事,有心理準備;作為家屬,希望當局的不外乎以「公正」二字來對待死者。

金秋介紹,與父親情況相似的邱會作將軍的後事處理,正好可以作為前車之鑑。邱會作是「林彪集團」另一個成員,於2002年去世。邱會作的家屬希望爭取當局能對死者給予「更公正的待遇」,金秋說,「主要是要求開追悼會──其實就是想給他穿一套軍裝,寄託哀思,在軍隊中幹了大半輩子麼。」

但是,「組織上」卻不肯鬆口,「他們也做不了主,總是說要請示上級,要家屬等著」。層層報上去,最後是中紀委「兩案辦」下達了指示──金秋解釋說,「『兩案辦』,就是文革結束後專門負責對林彪集團和江青集團兩個『反革命集團案』進行處理的機構。他們下達的指示是『五不准』。因為反覆交涉,反覆請示,邱會作的遺體在北京存放了一個多月才火化。」

吳法憲的遺孀陳綏圻,以及幾個子女,向有關部門請求能「以人為本」,在憲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允許對吳法憲給予普通公民待遇。但也預感到吳法憲的喪事同樣會充滿波折,「後來當局果然嚴加控制,說明當局並沒有依法辦事的機制,也沒學會依法處理這類事務,他們的政治體制還是沿用文革以來處理政治事件的思路和手法。」

又面對「兩案辦」的「五不准」

金秋說,我們很感激山東省地方當局,他們在很長時間內,對我父親照顧得是很不錯的,也體諒我們家屬辦後事的心情。但是我們也明白,不能期望直接負責吳法憲後事的山東省干休所及所屬的省老幹部局能做什麼主,不過,我們仍然希望有所突破。

「所謂『有所突破』,」金秋解釋說,「其實就是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由家屬和親朋好友以自己的名義組織,舉行一個吳法憲遺體告別儀式──我們表明,不致悼詞,只發生平簡歷,允許親朋好友自願參加。但就是這樣的要求,他們也感到非常棘手,得請示上級,要我們聽從。」她們沒有想到,最終等來的還是中紀委「兩案辦」的「五不准」。

記者問:「五不准」究竟是哪五條?金秋說,她無法確切地回答,因為當局並沒有給她們書面規定,只是口頭通告,「我向他們要文件來看,他們又不敢拿出來。」實際上算下來,「不准」的其實超過五條,加上從邱會作家屬處核實到的,「五不准」內容大體是:不准發訃告,不准設靈堂,不准搞遺體告別,不准骨灰存放,不准進行任何形式的悼念活動,不准任何新聞媒體採訪。還有不准稱「同志」,不准稱「紅軍」,不准掛橫幅,不准散發生平簡歷,不准當眾念祭文……

由於這是「中央精神」,干休所對吳家說,我們也很同情你們,「但是我們執行中央指示不走樣」,要保持一致。有關部門層層傳達,層層布置,層層表態,落實到人,濟南市的公安、安全與新聞媒體全部接到了通知,進行充分戒備。當局竟布置了相當數量的便衣來抄錄送花圈、輓聯的內容和名單,還一一拍照,如臨大敵。

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林彪事件已經過去33年,兩案審判也過去了23年,當事人已經基本上都離開世界了,這個「兩案辦」居然存在至今,還在辦什麼案?這是不是反映了「兩案」實際上並不是刑事案而是政治案?金秋認為,當局說要「提高執政能力」,從這些事情上就最直觀不過地說明當局的「執政能力」究竟如何:遇到稍稍特殊一點的事件,還得將文革階級鬥爭、路線鬥爭那一套搬出來。

金秋說,我父親已經不是黨員,中共第十次代表大會已經開除了他的黨籍;他於1981年被判刑,當年保外就醫,1989年正式刑滿釋放,那麼他就成了一個普通公民。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室務委員、周恩來研究專家高文謙曾經採訪過吳法憲,1983年吳法憲曾告訴高,當地老百姓待他還是那麼好。他說:「人民真好。」他希望返樸歸真,過普通人的生活。

老百姓心中真的是有一桿秤!

金秋說,他們在家設了靈堂,從全國各地絡繹不絕自發地來了好多弔唁者,其中很多是父親的部下,房間裡、院子裡都擠滿了人,來了就下跪、磕頭,掉眼淚,當局想攔也攔不住。很多素不相識者也自願前來參與料理各種事務,提供各種幫助。

「各方人士送了很多花圈、花籃,多是父親過去的老戰友、同事和部下送的,還有他們的後代送的。屋裡擺不下,院子裡也擺不下,只好擺到大門外,整個一條街都擺滿了花圈。」這樣街坊鄰居也就看到了,來看望、弔唁者更是熙熙攘攘。

父親在濟南生活了二十多年,和民眾朝夕相處,民眾接觸了現實中的吳法憲,很多人挺敬重他,將辦好他的喪事,作為向他最後致敬的機會。有些老鄰居從濟南市各地趕來,父親曾經跑了幾里山路,為一位老人送去中藥,老人現已八十多歲,也在家人攙扶下,來到父親靈前,痛哭不已。

金秋說,「許多我們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寫信和發電子郵件向父親表示哀悼,有很多感人詞句。有一位父親老部下的孩子,給我哥哥發來沒署名的電子郵件:「請接受一位老空軍及其子女對吳法憲將軍的悼念和對吳將軍家屬的慰問。我父親和我的觀點是:吳將軍是一位好人。一個好人的故去是值得我們懷念的。不要小看『好人』這兩個字,現在很多人都不配這個稱謂。願吳法憲將軍在天之靈安息,希望吳先生節哀珍重。」

還有很多人送來、發來輓聯,金秋家自己也寫,寄託哀思和深情:

金戈鐵馬,南征北戰,功勳在,更有一片赤心衛長空;秦城漢堡,砥心礪志,靈台靜,只盼曲腸千日見清明。

武裝鬥爭,將軍建功,你無愧於黨;文化革命,將軍蒙難,黨有愧於君。

金秋說:「有的公司老總,搞企業,做得挺成功。在我父親去世第二天知道了消息,就來弔唁,要我們有任何需要就告訴他,他派了一個手下的人盯在這兒協助我們。我們當時桌椅不夠,人來了沒有地方坐,『沒問題!』他們馬上拉來了很多桌椅。老總還說,你們辦事肯定要用車,他馬上給調來三輛『奔馳』,停在我們家門口,任我們用……來幫忙的都是無償、志願,我們也沒有錢給他們。老百姓心中真的是有一桿秤!」「父親的有生之年真正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諒解,這是我們家屬感到最安慰的!」

吳法憲去世第五天,是吳家定好的出殯之日,下午三點在火葬場的告別廳舉行告別儀式。「我們本來是打算兩點半出發,三點到火葬場,但是中午前後我們家門口就被來弔唁的人圍上了,整條街道聚集了大批群眾,到下午兩點時足有好幾百,情緒十分激動,街道都堵滿了。看到那麼多民眾聚集在門口,我們家人也都非常緊張,我媽媽說,咱們快走,不然一會兒車也出不去了。我哥哥出去不斷地說,謝謝大伯大媽,大哥大嫂,安撫大家的情緒,說我父親就是個老百姓,希望大家以普通老百姓的方式為他送行,結果有人喊起來:他是老紅軍!他是開國戰將,他是開國功臣,比現在那些貪官污吏好多了!」吳法憲的生平簡歷,被幾百人一搶而空。當局派出的人員親眼目睹了這一幕。

吳法憲家在市區,火葬場在郊區,路比較遠,出發時,車隊浩浩湯湯,足有近百輛,其中有好幾輛大轎車,讓大家誰願意去就去,結果有上千人前往火葬場送葬。後來吳法憲的家人看錄影,認出好多鄰居,賣葡萄的、賣瓜子的,賣菜的……「他是被老百姓送走的。」

「送別吳法憲將軍」的輓聯一定要守住

當局看到了民意,但還是要堵截。金秋想起來還有點後怕:民眾的情緒與官方的限制發生矛盾,險些激化,釀成衝突。

她說,靠我哥哥在濟南的很多朋友,安排落實了喪葬的一切。但官方不斷下令設限,例如,火葬場只給家屬很短的布置靈堂的時間,原來答應準備花圈,後來也變卦不給了。尤其荒唐的是,官方通知家屬在告別廳不得懸掛死者遺像和輓聯。「就是想不讓我父親的名字出現!如果不掛死者遺像和輓聯,怎麼能知道送誰上路?」

金秋回憶說,頭一天晚上我們跟干休所協商到十一點,他們堅持不讓掛輓聯。我們臨時決定出去買白布自己寫,父親的秘書來了好幾位,書法都很好,就請他們寫輓聯。不讓稱「同志」,我們就寫「吳法憲將軍」,不讓說「悼念」,我們就寫「送別」……最後寫成「送別吳法憲將軍」的橫幅。

大家集思廣益,很快湊出一幅反映父親一生的輓聯,上聯是:「戎馬一生,坎坷一生,是非功過,歷史澄清;」下聯是:「來自百姓,還原百姓,窮通榮辱,天淡雲輕。」開會前拿到會場去時,墨都還沒幹呢。「我當時叮囑拿輓聯的人說,你一定得守住了,別讓人給搶去沒收!我們當時做好準備,實在不讓我們在牆上掛,就安排人用竹竿舉著。」幸虧,輓聯一直掛到了最後。

金秋介紹說,「也不知當局到底害怕什麼,對我們如臨大敵:監聽我們的電話,開拆我們的信件,還封掉了我的電子信箱,我當時沒有辦法往外發電子郵件……但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電子化時代,能把持媒體嗎,能封得住信息嗎?我到朋友家通過別人的信箱,不就同樣發出了電子郵件?當時你們多維就根據我的這些郵件提供的信息,披露了喪事辦理中的一些內情。當局這些做法都實在不聰明,完全沒有必要設置障礙,不但沒有能阻攔成,反而火上加油,差點把一個本來不是事件的事逼成『事件』!」

由於不斷受到當局刁難阻撓,金秋的哥哥幾次按不住火氣,說這也不讓,那也不讓,我們就戴著黑紗、抱著遺像上街了,你來鎮壓吧!金秋說:「如果真是那樣,當然就把事鬧大了。我們當時勸我哥哥,還是將老人送走要緊,不要惹出政治上的麻煩。尤其是出殯那天,那麼多人,要是我們稍一不冷靜,民眾對官方不滿的火氣越冒越高,頂起牛來,說不定就會失控。所以我哥哥出去一直就說感謝大家,撫慰大家的情緒。」

當送殯車輛開過市區時,濟南當局十分緊張,沿途布滿警察,將其它所有車輛包括公共汽車都攔下來,讓車隊儘快通過,實際上等於戒嚴。「如果在哪個路口一堵,人一圍觀,肯定就要出事。」到了火化場告別廳,人們魚貫上前,輪流地向遺體默默鞠躬告別。組織上也去了人,「據說北京也來人了──不過他們不是來向我父親告別的,而是另有任務。」

整個過程進行得非常順利。當局後來也很驚訝:「你們有這麼大的能量!」還告訴家屬說,「各級領導都很滿意」。言外之意,大家都慶幸沒有出事,總算鬆了一口氣!金秋說:「我就頂了一句:你們為什麼不問一問我們家屬是否滿意?」

國內自始至終對吳法憲去世一事全都保持沉默。後來只有一家媒體的名嘴在他的節目中露了那麼一句──第一句話說「吳法憲於某月某日去世」,第二句話說「他女兒在美國為他翻案」!

我們要告中紀委違反憲法的「五不准」

林彪集團成員黃、吳、李、邱,前總參謀長黃永勝已經於1983年去世,現在剩下唯一的一位是高齡九十歲的原海軍政委李作鵬。

金秋說,我父親與趙紫陽,我父親去世與趙紫陽去世,這兩者在許多方面當然不一樣,但是從政治上看,也有不少相類似之處:

其一,兩者都牽連著尚未解決的重大歷史問題。我父親屬於「文革」中沒有解決的最後一個懸案──林彪懸案,而趙紫陽則屬於鄧小平時期沒有解決的「六四」懸案。

其二,兩者都牽涉到前任決策者。林彪事件是毛澤東定的,對趙紫陽的處理是鄧小平定的,關於我父親後事的難題,難在對林彪怎麼判定,這牽涉到如何看待毛;而趙的難題,牽涉到的是如何看待鄧?不對毛澤東有個正確評價,就不可能解決林彪及所謂死黨問題;同樣,如果不對鄧的功過有個正確評價,也就不可能解決趙紫陽問題。

林彪事件有很大的國內影響,趙紫陽其人則有很大的國際影響,都牽動了相當廣泛的民意。我父親的喪事,總算順利過來了。

金秋曾於1999年在史丹福大學出版社出版了《權力的文化》一書,探討包括其父親在內的林彪集團的真相,其中引用過她父親的回憶錄。

記者問:吳法憲的回憶錄是否完成?你們打算出版嗎?金秋回答:我父親確實留下了一部回憶錄,「開始是他自己親筆一段一段、一篇一篇寫的。後來年紀大了,寫不了了,就口述錄音,錄了一百多盤錄音帶,我媽媽根據錄音,一字一句全部記錄了下來,很厚很厚一疊子,整理出一部六十萬字的書稿,從出生開始寫,一直寫到晚年,由我父親過目定稿。但他是根據自己的記憶寫的和講的,難免有不確切之處,我們想對照其它文件資料和人物年譜,一一核實時間、人物、地點。」本身是歷史學者的金秋表示,要認真慎重,減少硬傷,不能草率從事,很難說什麼時間能完成,目前也不宜透露太多細節。

吳法憲辭別了人世,但並沒有把他所知曉的歷史一起帶走,給有興趣追究這一重大歷史疑案的人們留下了懸念和期望。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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