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劉信達在博客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張藝謀女兒慘遭洋老公拋棄!》的博文,1月5日,張藝謀一怒之下委託律師向劉信達發出律師函,限他在1月31日前在媒體上向張藝謀及其女兒道歉,並賠償20萬元人民幣。否則法庭上見。
昨晚8時,記者致電負責審理該案的主審法官,這位李姓女法官向記者證實說:張藝謀狀告劉信達誹謗名譽一案,在認真審理後,被法庭正式駁回。李法官說:我知道張藝謀是名人,但法庭是重證據的。張藝謀僅僅從網上搜集到劉信達誹謗他的證據,顯然還不夠。
今年1月1日,劉信達在博客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張藝謀女兒慘遭洋老公拋棄!》的博文,1月5日,張藝謀一怒之下委託律師向劉信達發出律師函,限他在1月31日前在媒體上向張藝謀及其女兒道歉,並賠償20萬元人民幣。否則法庭上見。
昨晚8時,記者致電負責審理該案的主審法官,這位李姓女法官向記者證實說:張藝謀狀告劉信達誹謗名譽一案,在認真審理後,被法庭正式駁回。李法官說:我知道張藝謀是名人,但法庭是重證據的。張藝謀僅僅從網上搜集到劉信達誹謗他的證據,顯然還不夠。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華西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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