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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征時:二十大前話兵變——中共軍隊將領參考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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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中共黨紀表述為四個「服從」:「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像毛澤東那樣的人,往往利用自己的黨內最高職務和「下級服從上級」這一條存在的漏洞,大搞個人崇拜,把「下級服從上級」偷換成「中央服從主席」、使「下級服從上級」服務於「全黨服從領袖」。

以往的四個「服從」現在已經作了修改,由新版《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章第十條第一款重新表述為:「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23]至少在字面上,現在「服從」的對象都是組織及其機構或一批人(多數人),從而排除了個人獨裁的可能性。至於在實踐中能否兌現,可以說中共高級幹部中沒有誰持哪怕是虛假的樂觀態度。

其三,鑑於目前尚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黨內民主」機制,鑑於目前「黨指揮槍」運作中的派系化、私有化、個人化現象遠未清除,鑑於強制軍隊將領參與政變、兵變的危險性始終存在,或者說,軍隊將領被迫參與政變、兵變的外在壓力始終存在,「我軍」眾將領還可以懇請並委託中央軍委出面,為將領們「請命」。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章第十條第四款[2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25],作為中央委員會的分支機構和政治局的下級組織,中央軍委有權上書中央委員會及政治局。

如受廣大將領委託,中央軍委或至少其職業軍人成員,不妨以上書形式,出面建議「黨中央」在當前的二十大前夕先行建立臨時機制,以確保「我軍」將領有權不接受明顯涉及脅迫將領參與政變的命令,有權拒絕嚴重涉嫌強制將領參與兵變的軍令。

中央軍委或其職業軍人成員還可以請求「黨中央」以二十大為起點著手建立制度性機制,使軍隊不再繼續成為黨內鬥爭的工具。「我軍」將領今後再不能像林彪楊尚昆、張萬年那樣「從命」政變而訴諸武力威脅,作出「把刀架在對方脖子上」的架勢;更不能像汪東興那樣「從命」政變而訴諸武力,直接「把刀砍到對方脖子上」。

在任何政黨內部,不同意見及爭論是經常性發生的。不論是觀點之爭、方法之爭、策略之爭,還是思想鬥爭、路線鬥爭,都要通過討論、磋商、協調、表決等方法來解決,而不能用武力來解決。「要文鬥,不要武鬥!」1950年代出生的將領們應該都還記得這句「文革」口號。不論黨內意見分歧、黨內爭論還是黨內鬥爭,其性質應可算是「文鬥」。軍隊不應介入其中而使之變為「武鬥」。

[提出該口號的毛澤東卻轉眼間又對紅衛兵「小將」說:不要文質彬彬,要武嘛!如此出爾反爾,是中共黨內職務最高者的通病,也是一黨專政、個人獨裁的體制使然。]

為此,中央軍委或其職業軍人成員可以也應該上書中央委員會及政治局,要求提供軍隊不介入黨內鬥爭、中立於黨內派系間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武鬥」或軍人干政加劇了黨內鬥爭的殘酷性和無序性,也會賦予軍隊以破壞性甚至不可駕馭性,從而導致黨內政治生態失衡甚至崩潰。如「文革」期間召開的九大,軍隊代表的比例高達28%。表面上軍隊似乎可以有更多發言權而受惠,實質上更容易導致亂軍禍國的後果。謀其惠而遺其患,乃軍委之所不取,亦我眾將之所不為也。軍人干政通常由握有軍隊統帥權者或最高統治者發動,其結果必然導致個人獨裁。個人獨裁即使不加上長期執政,也容易導致苛政甚至產生暴君,弄得黨內高層和軍隊高層人人自危。「苛政猛於虎」,暴君更何如?官升至君側,「伴君如伴虎」。

中央軍委或其職業軍人成員可以也應該上書說明:只有在黨內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處於中立地位,軍隊才能務好「正業」,才能心無旁騖、心無餘悸地切實履行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十條[26]所規定的軍隊「對外」職能。

中央軍委或其職業軍人成員和眾將領並不推諉在特定的例外情況下軍隊所應該承擔的特定「對內」職能。例如,遇到2012年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三·一九」在北京策動武警叛亂那樣的事件,「我軍」將領會像當年北京軍區第38集團軍軍長許林平少將那樣聞令而動,遂行使命。

中央軍委或其職業軍人成員上書還應當說明:軍隊在黨內鬥爭中保持中立或中立化,不僅是軍心所向、將心所向,不僅能穩定黨內、軍內政治生態,不僅能為軍隊行使「對外」職能提供更為切實的制度保障,而且還是避免內戰的一項關鍵性措施。

軍隊不退出黨內紛爭,軍隊參與黨內鬥爭,最終有可能將黨內紛爭引入軍隊內部,甚至有可能造成槍桿子斷裂、軍隊分裂而引發內戰、導致國土崩裂。到時候,兩個集團軍(比如第81集團軍和第82集團軍)之間發生軍事衝突、兩個戰區(比如中部戰區和南部戰區)之間形成軍事對峙,都是不難想見的。或許更有甚者,全國五大戰區中,某三大戰區為一方,某兩大戰區為另一方,雙方互相對抗、殺伐征戰……

我們主觀上力求儘可能減少上述這些可能性,但客觀上又不可能絕對排除這些可能性。為此,全軍廣大將領謹依據黨章和憲法賦予的權利,請求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或二十大儘快批准以下預防性措施:軍隊退出黨內紛爭,軍隊不得干涉或介入黨內紛爭,軍隊基本職能只「對外」而不「對內」,軍隊保持中立化。

本著職業軍人的負責態度,中央軍委所有職業軍人成員和全軍將領應當拒絕介入黨內紛爭,堅持「軍隊中立化」,並用以下口號互勉自勉──

職能「對外」!切勿干政!嚴守中立!遠禍自保!

注釋

[1]參見《中國共產黨章程(1969)》,載《百度百科》,2017年10月29日。

[2]劉亞洲:《道德與信念》(對成都軍區空軍駐雲南某基地營級以上軍官所作的內部報告,2005年?);轉引自《8964/38軍徐勤先少將抗命事件的「真相」》,載《阿波羅新聞網》,2021年6月4日。

[3]吳仁華:《六四事件中的戒嚴部隊》,加利福尼亞,真相出版社,2009年,93頁。

[4]黃河清:《六四軍人列傳》,載《博訊新聞》網,2009年5月17日。另參見《六四事件:七上將上書反對戒嚴始末》,載《萬維讀者網》,2021年6月4日。

[5][秦鵬直播]《六四學生領袖:七上將反對鎮壓(上)》,載《大紀元新聞網》,2022年6月3日。

[6]同[3],404頁。

[7]同[3],404-405頁。

[8]據《太陽系裡一顆星──記獲「共和國衛士」榮譽稱號的某部幹事王強》(刊載於《共和國衛士──首都戒嚴部隊英雄糢范事跡彙編》,100-111頁);轉引自[3],405頁。[註:王強,第38集團軍步兵第113師炮兵團政治處保衛幹事、少尉、「共和國衛士」(中央軍委1989年7月27日授予)]

[9]同[3],406頁,405頁。

[10]同[3],407頁,408頁。

[11]參見[3],289頁。

[12]同[3],287頁。

[13]參見[3],287頁。

[14]參見[3],第十一章《天津警備區坦克第1師與六四事件》,348頁-374頁。

[15]參見[3],第十一章《天津警備區坦克第1師與六四事件》,359頁-360頁。

[16]同[3],260頁。

[17]《六四戒嚴部隊士兵張世軍口述當年進京過程(2/2)》,載《自由亞洲電台》網,2018年6月5日。

[18]主要參考資料:

陳修良(撰述),唐寶林(編著):《拒絕奴性──中共秘密南京市委書記陳修良傳》,香港中和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

唐寶林:《南京解放前後的陳修良》,載《炎黃春秋》雜誌,北京,2012年第8期。

裴毅然:《前後「十六字方針」:白區地下黨的宿命》,載《二十一世紀》雜誌,香港,2014年8月號。

傅國涌:《另一個鮮為人知的「十六字方針」》,傅國涌部落格,2006年12月7日。

穆廣仁:《有關地下黨的另一個十六字方針》(2004年11月初稿,2007年5月改定),載CND《華夏文摘》,2013年12月22日。

[19]參見《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載《百度百科》。

[20]主要參考資料:

劉少奇主持朱德批判會內幕》,載《鳳凰網》,2008年3月23日。

肖思和:《劉少奇主持的朱德批判會驚人內幕》》,載《阿波羅新聞網》,2008年。

《解密:朱德批判會上周恩來說朱德不可靠》,載《新浪讀書》,2012年7月2日。

[21]據《彭德懷全傳》,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年。

[22]《中共軍隊與核心權力:余汝信新書揭密「文革」中的人民解放軍》,載《BBC News中文網》,2021年7月7日。

[23]參見《中國共產黨章程》(2017),載《百度百科》。

[24]參見[23]。

[25]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2020年修訂),載《百度百科》。

[26]參見[25]。

附錄一與政變、兵變相關性較高的部門及建制單位名單

本名單包括與政變、兵變相關性較高的若干部門及建制單位。所謂「與政變、兵變相關性較高」的表述指的是:這些部門及建制單位無論是被動捲入或主動涉入政變、兵變的可能性,還是被動置身於或主動投入身於反政變、反兵變行動的可能性,總體上高於其他部門及建制單位。

(*)為非軍隊系統的部門及建制單位

部門及建制單位

司令部駐地

備註

中共中央軍委

北京西城區等

中共中央軍委辦公廳

北京西城區

空軍司令部

北京海淀區

戰略支援部隊司令部

北京海淀區

(*)武警部隊司令部

北京海淀區

(*)公安部

京東城區

(*)國家安全部

北京東城區

中央警衛局

北京西城區

中央軍委管轄,警衛「正國級」

(*)中央特勤局

北京西城區

公安部管轄,警衛「副國級」

北京衛戍區

北京東城區

北京衛戍區警衛第3師

北京通州區

實為野戰師,衛戍區一號主力

(*)武警第一機動總隊

河北石家莊

相當於「武警北方機動總隊」

(*)武警獵鷹突擊隊

北京

另有一雪豹突擊隊駐廣東廣州

(*)北京市武警總隊

北京海淀區

中部戰區司令部

北京

中部戰區空軍司令部

北京

中部戰區第81集團軍

河北張家口

原北京軍區第65集團軍

中部戰區第81集團軍重型合成第195旅

內蒙古朱日和

朱日和基地「藍軍旅」

中部戰區第82集團軍

河北保定

原北京軍區第38集團軍

中部戰區第82集團軍重型合成第112旅

河北高碑店

原第38集團軍步兵第112師

中部戰區第82集團軍重型合成第6旅

北京昌平區等

原第38集團軍坦克第6師

中部戰區第83集團軍空中突擊第161旅

河南湯陰

陸軍組建的第一個空中突擊旅

河北省軍區

河北石家莊

河北省軍區秦皇島軍分區

河北秦皇島

北戴河地處秦皇島軍分區

(*)河北省武警總隊

河北石家莊

天津警備區

天津和平區

轄有重型裝甲師

(*)天津市武警總隊

天津河西區

空軍空降兵軍

湖北孝感

原空降兵第15軍,傘兵部隊

北部戰區司令部

遼寧瀋陽

北部戰區海軍司令部

山東青島

原北海艦隊司令部

北部戰區第80集團軍

山東濰坊

原濟南軍區第26集團軍

西部戰區司令部

四川成都

西部戰區司令部空軍司令部

四川成都

新疆軍區司令部

新疆烏魯木齊

西部戰區下轄的副戰區級單位

東部戰區第73集團軍

福建廈門

原南京軍區第31集團軍

附錄二與政變、兵變相關性較高的將領名單

本名單包括與政變、兵變相關性較高的部門及建制單位的軍頭、將領。所謂「與政變、兵變相關性較高」的表述指的是:這些軍頭、將領,無論是被動捲入或主動涉入政變、兵變的可能性,還是被動置身於或主動投身於反政變、反兵變行動的可能性,總體上高於其他將領。

(*)為非軍隊系統的部門及建制單位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許其亮空軍上將,副主席張又俠上將,委員、國防部長魏鳳和上將,委員、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上將,委員、政治工作部主任苗華海軍上將,委員、軍紀委書記張升民上將

中共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鍾紹軍中將

空軍司令部:司令員常丁求空軍上將,政委郭校普空軍上將

戰略支援部隊司令部:司令員巨干生上將,政委李偉上將

(*)武警部隊司令部:司令員王春寧武警上將,政委張紅兵武警上將

(*)公安部:部長兼黨委書記王小洪總警監(兼)

(*)國家安全部:部長兼黨委書記陳文清總警監

中央警衛局:局長周洪許少將,政委陳登鋁少將

(*)中央特勤局:局長王小洪總警監(兼),政委李憲法副總警監

北京衛戍區:司令員付文化少將,政委張凡迪少將

北京衛戍區警衛第3師:師長,政委

(*)武警第一機動總隊:司令員朱文祥武警少將,政委王煥章武警少將

(*)武警獵鷹突擊隊:隊長,政委

(*)北京市武警總隊:司令員李志剛武警少將,政委劉振所武警少將

中部戰區司令部:司令員吳亞男上將,政委徐德清上將

中部戰區空軍司令部:司令員韓勝延空軍中將,政委王成男空軍中將

中部戰區第81集團軍:軍長吳愛民少將,政委汪志斌少將

中部戰區第81集團軍重型合成第195旅:旅長滿廣志大校,政委周勛大校

中部戰區第82集團軍:軍長段應民少將,政委王孝永少將

中部戰區第82集團軍重型合成第112旅:旅長,政委

中部戰區第82集團軍重型合成第6旅:旅長,政委

中部戰區第83集團軍空中突擊第161旅:旅長武建大校,政委

河北省軍區:司令員王繼平少將,政委傅曉東少將

河北省軍區秦皇島軍分區:司令員何曉東大校,政委張太富大校

(*)河北省武警總隊:司令員榮久華武警少將,政委陳維旭武警少將

天津警備區:司令員白忠斌少將,政委李軍少將

(*)天津市武警總隊:司令員,政委

空軍空降兵軍:軍長孫向東空軍少將,政委陳德民空軍少將

北部戰區司令部:司令員李橋銘上將,政委劉青松海軍上將

北部戰區海軍司令部:司令員王大忠海軍中將,政委傅燿泉海軍中將

北部戰區第80集團軍:軍長鄭守東少將,政委鄭堰坡少將

西部戰區司令部:司令員汪海江上將,政委李鳳彪上將

西部戰區空軍司令部:司令員王強空軍中將,政委姜平空軍中將

新疆軍區司令部:司令員柳林中將,政委楊誠中將

東部戰區第73集團軍:軍長丁來富少將,政委方明少將

(全文完)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宋征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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