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說說深圳的這起案件,太炸裂了。
一個初三的男生,對著同班女同學,連捅26刀,致其死亡。
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他先捅了女生好多刀,致其倒在血泊之中,然後轉身離開。
可在聽到倒地女生的呼救聲後,他又轉過身跑了過去。
他不是良心發現要去救女生,而是上去對著倒地的女同學,又連補了好多刀。
事後經過警方勘查,兩次,一共26刀。
乾脆,冷靜,殘忍,刀高高地舉起,再深深地扎進去。
他才15歲。
這不是衝動,也不是糾紛,而是赤裸裸的故意殺人。
有什麼深仇大恨,要這麼下狠手下毒手?
案情不並複雜,但越了解內情越讓人發毛。
讓人詫異的是,殺人和被殺的,不僅是同班同學,還是同一個小區的。
更想不通的是,被害女生家接送這個男生上下學整整3年。
上初中以來,這個捅人的男同學,每天上學放學,都是被害女生家人接送的。
而且,是無償的。
整整3年,每天上下學,男生都坐在女生家車的副駕上,每次上車都會說叔叔早上好,下車時也會說謝謝叔叔。
有禮貌,懂分寸,一度贏得了被害女生家人的一致好感。
從初一到初三,整整3年,女生家接送了這個男生3年,可到頭來,他卻親手捅死了這個女生。
所有人都在問,為什麼?
這個問題暫且放下,先來看看這個兇手在作案前後所做的一切。
作案前,男生在網絡上進行了大量查閱,最近幾年有影響力的未成年人殺人案,他幾乎都仔細看過。
而且,還重點了解,他這個年齡如果殺人了,需要擔負什麼法律責任。
最近幾年,未成年人殺人案,這幾乎都是逃不脫的環節。
在剛了解這個案件時,我就在想,會不會也有這一環呢?現在看來,這起案件同樣存在。
我未成年,即便我殺了人,我也不會死,未成年人渣的統一心理,在深圳這個人渣身上再次應驗。
為了作案行兇,他大量查閱之前的案例,學習經驗。
為了逃脫懲罰,先了解殺人後會有什麼後果。
都搞清了後,他開始網購作案工具,然後實施作案。
冷靜,分析,尾隨,捅刺,這不是一起簡單的應激作案,而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故意殺人。
別看只有15歲,但心裡素質超級強大。
殺人後,手上有血有傷,他對父母撒謊說,自己見義勇為被砍傷雙手。
為了逃過懲罰,這一家人包括律師,想盡各種方法。
父母將孩子見義勇為受傷的消息,發布在小區群里發布信息,企圖脫罪。
律師想了兩招,先把作案動機往校園霸凌上靠,又往爺爺去世受刺激上靠。
兇手呢,在法庭上先辯稱自己精神有問題,然後再當庭下跪磕頭痛哭求饒,我不想死。
這一家人,為了活命,用盡了各種小聰明。
早知如此,為何不好好管教孩子?
作為父母,常年放任孩子一個人跟年邁的奶奶生活,早就埋下了禍根。
可是惡果,卻讓別人承受,這種事,誰能饒過你?憑什麼?
當初被你捅了26刀的同學也求饒了,你饒她了嗎?
在看守所半年,養的白白胖胖,還抱怨裡面又苦又累,想早點回去。
如果真悔過,會是這般?
他不是認罪了,他只是害怕了,怕死。
最後,回到為何殺人的問題上。
同班同學,同一個小區,3年接送上下學,雙方家長都熟悉,無論怎麼說,都不會下此狠手。
到底是為什麼呢?
殺人渣子自己的供述是,家裡的環境不好,他覺得女生看不起自己。
就這麼個簡單的理由,就讓他舉起了刀子?
所謂的看不起,只是他自己臆想出來的理由,被害女生一家人並不了解男生的家庭情況,兩家也沒有來往。
被害女生漂亮,學習優秀,鋼琴9級,家庭條件又好。

而男生,與父母常年分居,獨自跟隨年邁的奶奶生活,家庭條件也很一般。
這些,可能都是造成他心裡失衡的因素。
可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是他舉刀殺人的理由。
殺人償命,而且又是這麼殘忍的故意殺人,不管多大年齡,都該付出代價。
最後要提醒有孩子的家長:
孩子,要與朋友保持適當的距離。
家長們之間,也要保持分寸。
不露富,不炫耀,低調和氣,不逞一時之氣。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在某個角落,可能正閃著陰暗的冷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