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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泳客與泳池管理員爭執 被拍裸照報復

核心提示:上海市民林女士在徐匯區某游泳池游泳時因與游泳池管理人員發生爭執,竟被對方拍下裸照威脅。對此法律專家表示,泳池相關人員的做法已經構成了侵權,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新聞午報8月27日報導 因為與泳客發生爭執,游泳池的管理人員竟拍下泳客的裸照。日前,市民林女士來電反映了她在徐匯區某游泳池的遭遇。對此法律專家表示,泳池相關人員的做法已經構成了侵權,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泳客裸照竟被拍下

據林女士回憶,8月初時,她獨自來到位於華山路上的某游泳池游泳,並把隨身攜帶的物品按規定寄存,但當她在游完泳後想到管理員那裡取出包里的沐浴用品時,管理員拒絕讓她再次寄存。「當時為了保留證據,我從包里拿出了隨身攜帶的MP4把爭吵的過程都做了錄音。」

事發兩周後,林女士和家人再次來到該游泳池。「我洗完澡後,光著身子準備拿包,這時上次那個管理員突然拿出一部手機,對著我按下了快門。」

「管理員表示,如果我不銷毀上次的錄音,她也不會將我的裸照從手機中刪除。」林女士氣憤地說,當時不管她怎麼說,管理員就是不肯讓步,無奈之下,她只好求助警方。

日前,記者來到林女士所說的泳池採訪,但管理人員拒絕記者入內,對於林女士被拍裸照的事,他們拒絕接受採訪。

照相手機威脅更衣室

記者之後走訪了一些體育館和健身會所,發現多數泳池的更衣室里都沒有「禁止照相」的標誌,其中部分泳池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在更衣室里不拍照不攝影是所有管理人員和泳客的基本準則,並不需要明文規定。

由於目前帶拍照功能的手機非常普遍,部分游泳池也對此做出了相應的防範措施,在靜安體育中心游泳池,「不准拍照攝影」的告示被醒目地張貼在女更衣室的入口處。那裡的管理人員告訴記者,除了張貼告示外,在游泳墮胎尖峰時間,更衣室內也會派工作人員進行巡查。

泳池管理方應負全責

「作為泳池管理者,擅自拍攝客人的裸體照片已經構成了民事侵權,應承擔法律責任。」北京廣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的律師高時月表示,林女士可以通過公安部門出面盤問拍攝照片的管理員,並要求她刪除照片。「泳池作為一種特殊場合,為了給顧客提供更好的保障,應該貼上明確的禁止標語,並在發生偷拍等不雅事件後及時妥善處理,而作為泳池的管理員,就更不能侵犯客人的隱私,並有責任保證客人的隱私不被侵犯。因此在這次事件中,泳池的管理員是絕對失職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文來源:新聞午報 作者:王曉藝 馬勝因 趙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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