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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因何被殺:搞創收將上海市長賣了800萬

本文來源:《廣州日報》2011年8月22日第B4版,作者:雪珥,原題:《珍妃賣官》

珍妃做了一筆大生意。

她把上海市市長(「上海道」)的官位,賣給了一名叫做魯伯陽的文盲富翁,價格高達「4萬金」(相當於如今800萬元)。珍妃來自大清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廣州,喜好時尚,甚至還是照相發燒友,拿著進口相機在宮中到處拍照。妃嬪的那點年薪(妃300兩,嬪 200兩,分別相當於6萬元和4萬元)根本不夠用,只好自己創收。

正常程序下,「上海道」這種重要職務,都由軍機處提出候選名單,送給皇帝選定。但這次,光緒卻在名單之外,指名要任命魯伯陽。軍機大臣們吃不透領導的意思,他們甚至連魯某是誰也不清楚。光緒說:「汝再查之。」

第二天,皇帝催問,還多給了點提示:「魯伯陽系江蘇候補道,李鴻章曾經保過。」軍機有點醒過來了:「既系江蘇候補道,須電詢兩江總督劉坤一再定。」經與劉坤一核對,倒是真有其人。於是,這位魯市長就走馬上任了。

《國聞備乘》說魯市長花了「四萬金」,而《春明夢錄》說他為了走通各關節,總費用高達20萬兩(4000萬元)。這兩本書,作者都是當時的組織部(吏部)幹部,可靠性應該比較高。

上海市長能賣出這麼好的價格,自然震動了官場。紀檢部門彈劾之後,高層下令將魯伯陽「送部考驗」。考試的結果,魯文盲失去了上海市市長的烏紗帽,以候補道發往直隸,交給老相識李鴻章差遣委用。魯伯陽花錢買氣受,其實還是吃了沒文化的虧:既然有這麼充足的跑官預算,完全可以走組織部門的「正道」,把買賣做得更圓滿穩妥。對於「關係」經營來說,「跳躍式」發展有時反而會闖禍,欲速則不達。

案發之後,慈禧太后親自審訊珍妃,痛斥她說:「他事猶可宥,汝寧不知祖宗家法而黷貨若此,誰實教之?」沒想到,珍妃居然頂撞說:「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慈禧太后大怒,「袒而杖之,降貴人,謫其兄志銳於邊,憤猶未泄,後卒致之死」。被剝了衣服打屁股的珍妃,自此打入冷宮一年。但是,次年放出後,她並未收斂,繼續參政議政。在老師文廷式的牽線下,和康有為沾上了邊,這為她種下了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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