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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不過去:加拿大175華裔太空人收到離境令

愈來愈多「太空人」因未符合5年內住滿2年的居住要求,而在機場被調查。而根據本報獨家從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取得的數字顯示,在今年首5個月,卑詩省因居住時間不足、而被取消永久居民資格、且接到離境令(Departure Order)的人數高達496人,中港台移民更達175人,等於平均每天一名中港台移民喪失身分。


  比較不為人知的是,原來被發予「離境令」,已無加國「身分」人士,必須在30天之內離開加拿大,且必須在離開前向CBSA辦公室報到,否則「離境令」將自動升級為「驅逐令」(Deportation Order),而被發「驅逐令」人士將永遠不得再進入加拿大,後果非常嚴重。

  部分人主動放棄身分

  不少往返中港台與加拿大之間的華裔「太空人」,視每次進機場過關為畏途,在幾次被調查、被叫到CBSA辦公室詢問後,一些「太空人」更主動放棄永久居民身分,以後改以旅客身分進出。

  CBSA發言人聖約翰(Faith St. John)解釋,CBSA在決定是否發出「離境令」時,均經過反覆考慮,不會輕易發出。

  聖約翰指出:「這些收到離境令的人士,均是未在加拿大居住滿足夠時間,而在入境時被官員發現,根據《移民及難民法》第28條『居住規定』,而被簽發『離境令』」。

  卑詩「離境令」全國最多

  根據CBSA今年1月至5月25日的統計,全國總共有695人因居住未滿時間而被發出「離境令」,在卑詩省邊境入口發出的數目最多,達到496人。同期間安省發出的離境令只有199張。

  平均每日1名華裔移民失身份

  換句話說,卑詩省平均每月有約100人,或是每天約3人遭發予「離境令」,而當中每3人至少有一名來自中港台,相等於平均每日超過一名中港台華裔移民喪失資格,當中有超過一半是來自中國。

  若以移民來自國家或地區來看,則來自美國最多有107人,其次是中國93人,英國也有71人;而台灣以64人居第四位,南韓37人,香港也有18人。而將中港台移民相加,則兩岸三地收到「離境令」者共達175人,超越美國,成為第一位。

  可申司法覆核暫緩「離境令」

  聖約翰表示,收到「離境令」的人士,還是能依法視需要申請難民,又或者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對認為返回原來國家會有危險的人士,也可以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這時「離境令」會暫緩一段時間,等到以上的法律申請有結果。

  收「驅逐令」終生不得入境

  聖約翰提醒,如果收到「離境令」,又未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則這些人必須在一個月內離開加拿大,且離開前要先向CBSA官員報到登記,確定其將登機離開,如此才不會影響他們下次持其他簽證進入加拿大。

  她表示,若逾期未離開又或者未登記,則「離境令」依法將升級為「驅逐令」,被CBSA官員強制遣返,那麼以後將終生不能再返回加拿大。

  儘管收到「離境令」或「驅逐令」後可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申請,但有移民律師說,「太空人」最大問題就是沒時間在加拿大居住,因此面對需要花錢花時間在加拿大打官司的上訴申請,「太空人」通常表現非常被動,而是採取「順其自然」的態度。

  「太空人」通常上訴意願低

  律師表示,他曾協助一名當事人,是在妻子堅持下,繼續上訴爭取。妻子不希望丈夫放棄身分,是擔心丈夫以後有藉口不來加拿大,長時間留在中國,她擔心長久會有「小三」的問題發生,但通常「太空人」自己,由於不想在加拿大打官司,通常能免則免。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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