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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民國官員編寫的公民教材 成績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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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民國官員編寫的公民教材
(民國二十二年世界書局公民教材)

徐逸樵不但以一人之力完成了六冊公民教材的編寫,且教材本身即冠以《徐氏公民》的名稱,這在民國公民教育大潮中也是罕見的現象。

《徐氏公民》於1931年由著名民營出版機構世界書局出版,當時的徐逸樵,任國民黨中央總部訓練部總幹事,併兼任國民黨軍需學院教授,以這樣的身份編寫的公民教材,自然值得今人關注。筆者手頭有一冊《徐氏初中公民》,是1934年9月第10版,而初版日期是1933年7月,短短一年多時間裡已出到10版,足見此書受歡迎的程度。

然而,這樣驕人的成績,放在民國澎湃洶湧的公民教育運動中考察,其實還不算耀目。學界近年的研究揭示,1917年到1929年,是民國公民教育的黃金時代。1917年,商務印書館推出了劉大紳編、教育部審定的共和國民教育科書《公民須知》,供國民學校修身科學生用,這是最早以「公民」命名的初級教科書。1922年12月新學制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在南京開會通過《中小學課程綱要》草案,將原有的修身科改為公民科。1924年,江蘇省教育廳、上海家庭日新會、基督教青年會及中華職業教育社聯合發起全國公民教育運動,1926年,江蘇教育會議決每年5月3日至9日為「公民教育運動周」。這一由教育界、基督教會和新聞界推動的公民教育運動一直持續到1929年前後,形成現代歷史上公民教育的黃金時代,公民教材的編寫、出版也蔚為大觀,「養成健全的公民」成為重要的教育目標。

「新學制教科書」由1924年5月初版,高級小學使用李澤彰編、王雲五校的《新學制公民教科書》共四冊,初中的《新學制公民教科書》共三冊,由法學家周鯁生編寫。商務印書館是公民教材出版的主力軍,其編寫的公民教材印量更大,多在幾百版以上。幾十年後,李慎之回憶自己上初中時的公民課,用的就是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教材。公民課上教授的國家(或政府)的權力與責任,個人的權利與義務等內容,給他打下了終生的思想烙印,以至於晚年時自嘲地說,自己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當過五年委員,也算是參加國家立法工作了,可是所依憑的法律知識居然不過是六十年前從初中學到的那一點兒東西。

以筆者手頭的這本《徐氏初中公民》第一冊為例。此冊內容共分「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兩編,其中後者占全書三分之二的篇幅。「社會生活」介紹社會、家庭、學校、政黨、民眾團體的概念、起源及功用。「政治生活」編分七章,分別為:國家、民權和法權、三權分立制的政府、民權的運用、吾國中央政府的組織和職權、地方政府和地方自治、個人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對於民權、司法獨立、選舉及地方自治,編寫者最為用心。

關於「民眾團體」的功用,《徐氏公民》的看法是:民眾團體通過組織民眾運動,來「實現某種特殊的利益,解除某種特殊的苦痛」,所以「社會上民眾團體愈多,組織愈健全,運動愈發達,則民眾的利益也愈增進,地位也愈提高」。作為執政黨中的一員,對於民眾團體及民眾運動的價值與意義,能有這樣的認識,應該說是難能可貴的。

民權是貫穿「政治生活」編的主線,其它都圍繞這一核心概念展開。書中分別介紹了英、法、美三國爭民權的歷史,對於民權伸張過程中的關鍵事件、重要思想及法典,都有提綱挈領的介紹,如介紹英國時突出介紹1689年通過的《權利法典》中規定的國王不得停止或違背國家的大法,非經國會允許不得徵稅及增設常備軍,不得干涉國會中之言論自由,不得廢止陪審官制度,不得有逾分之罰金或刑罰,不得阻止人民之請願這樣的內容。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理論則是法國部分的主要內容。

民權與治權(政府權力)如何平衡?《徐氏公民》對此完全採用孫中山的設計,即用人民的四權,也即選舉權、罷免權、創製權、複決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也即立法、行政、司法以及考試、監察五權。

對於三權分立制的政府,《徐氏公民》著墨頗多,其中對議院職責,介紹其在立法、財政的預決算、募債、增稅及監督方面的重要作用,並介紹了「議會政治就是預算政治」這一說法。同時,特別強調了司法獨立及違憲審查的意義。編寫者引用蒲萊爾的話說:「司法部的功效如何,是善良政府最好的試金石」,並引入了違憲審查的理念與實踐:「在歐美各國,司法部的職權,不但在解釋和應用普通的法律,以為民眾伸正義,並且有許多國家,對於違背憲法的法律或命令,允許司法部有裁判之權,而這種權力,也可以說是司法部最重要的職權。」而正因為司法部身負如此重大的職責,就必須保持其獨立尊嚴的地位。編寫者接下來介紹了各國維持司法獨立的三個原則:一)除了大赦特赦外,任何機關不得過問法院的判決,更無權推翻;二)法官的任期,或終身制,或任期制,除非受懲戒處分,中途不能免職;三)給予法官優厚薪給以養廉。筆者讀到這部分內容時,感慨陡生。這些理念與思想,自己即使在大學階段,也未曾被教育者所施予,但八十多年前的初中生卻已經能如此完備地接觸到,不能不令人一嘆。

對於選舉權,《徐氏公民》如是告誡:「選舉時所投的一票,足以決定被選者的稱職不稱職。萬一投得不得當,就無異自己僱傭惡吏來加害自己」,可謂苦口婆心。

地方自治與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本冊的最後兩章。編寫者認為,地方自治是國家政治的基礎,一個國家的政治是否健全,地方自治是否健全是判斷的標準,而縣級自治,是地方自治的關鍵,也是憲政的起點。對此,編寫者採用了《建國大綱》為中國實現憲政所設計的遞進路徑,從縣級自治起步,逐步上延,實現省級、國家一級領導人的選舉和憲法的制定,從而締造中國的憲政大業。儘管歷史沒有給那一代中國人實現這一夢想的機會,但彼時能將憲政夢想普及到初中生幼小的心靈中,就值得我們向那一代的教育者們致敬。

在個人權利與義務中的人身自由權一條中,編寫者引用了《訓政時期約法》第八條:「人民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者,其執行逮捕或拘禁之機關,至遲應於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審判機關審問,本人或他人並得依法請求於二十四小內提審。」關於言論出版自由,則表述如下:言論是思想和信仰的表示,這種表示,無論出諸口頭,或筆諸文字,或印刷為刊物,在法治國應視為個人神聖的權利,不得妄加干涉。對於言論自由的意義,編寫者進一步寫道:「政府如果不准人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不但個人的思想受到束縛,就是學術也不會因討論而進步,政治也不能有所借鑑而利改進。」這些內容,不由得讓筆者聯想到一個事實:在1949年前的半個多世紀,仍然有人頑強地保持著獨立思考的精神,甚至不惜以身相殉,其原因,或許與當年如此深入的公民教育不無關係吧。

徐逸樵早年留學日本,學養深厚,其政治生涯也不可謂不成功。《徐氏公民》出版後,他先後擔任過國民黨政府第二十集團軍秘書長、政治部主任,第三十一集團軍政治特派員,陝西省立政治學院院長,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訓練處處長,國民黨政府駐日本軍事代表團顧問等職。三十年代他還與雷震一起創辦過《中國新論》雜誌,並任總編輯。1978年他從日本回大陸定居。

1980年10月,徐逸樵游泰山,途中遇見汗流不止、面色土黃的背磚人,回來後賦詩一首,題為「悲泰山負磚人」,中有「負磚人!負磚人!昔日『爬山虎』,哪有你們苦!聞道已無苦役制,何以自甘如此苦?」「爬山虎」為「解放」前給有錢者抬轎達頂嶺之人力夫。徐逸樵回國後,曾先後受到過周恩來鄧穎超的接見,可謂座上賓,但他並不因此而一味美言,這或許就是公民精神的閃光吧。

毛澤東

附:文中提及「儘管歷史沒有給那一代中國人實現這一夢想的機會」,讓人不免聯想到毛澤東對憲法的相關言論。

材料來源:毛澤東在1954年憲法討論會上的發言;在1957年秦皇島中央工作會議期間毛講話,現存於中央檔案館一室。

沒有憲法的社會,是最好的社會。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台灣?

世上本無事,洋人自擾之。沒有憲法的社會,是最好的社會。中華五千年,從來沒有憲法,也沒見什麼損失嘛!漢唐強盛,有憲法嗎?滿清準備玩憲法,結果亡的更快。教訓是深刻的嘛!可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為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台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所以,迷信憲法的思想是極其錯誤的,是要亡黨的。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也是歷來不主張制定憲法的,可是,建國後,考慮到洋人國家大都制定了憲法,以及中國知識分子還沒有完全成為黨的馴服工具的情況、人民群眾還受國民黨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慘國情,為了爭取時間,改造和教育人民群眾,鞏固黨的領導,還是要制定憲法的嘛。制定憲法,本質上就是否定黨的領導,在政治上是極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為之的情況下,我們一定要化害為利,最大限度的縮小憲法的約束,堅持黨的領導。當然啦,將來如果有一天,條件成熟了,有人提議廢除憲法,永遠不要制定憲法,我會第一個舉手的,不舉手的肯定是國民黨。公安機關不是匯報說國民黨很難抓嗎?我看,到了一定時候,他們會自己跳出來的,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準。

當然啦,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準。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如果沒有我們黨的領導,誰會執行現在這部憲法呢?

有人不是說,敵對勢力最尊重憲法嗎?敵對勢力如果把黨趕下台,頭一件事肯定就是廢除這部憲法,這你們能否認嗎?如果黨不領導憲法,黨就得下台;黨下了台,憲法也就完蛋了。同志們,你們說,黨不領導憲法能行嗎?如果哪個人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那我們也只好說:這個人比工農群眾還無知,需要到廣闊天地接受工農群眾的再教育、再改造!(毛本質上看不起工農群眾)我考慮再三,決定在全國所有學校取消憲法課,開設政治課。

我們的黨,好比諸葛亮,對於「憲法」這個阿鬥,是懷有極其複雜的感情啊!不公開承認阿鬥的領導地位是不好的,是無法向人民群眾交代的;如果不把阿鬥當擺設,也是不好的,是無法讓黨隨意向人民群眾發號施令的,也是遲早要被司馬懿抓去砍頭的。所以,我考慮再三,決定在全國所有學校取消憲法課,開設政治課,讓全國人民明白,第一,阿鬥還是有的,諸葛亮也受他的領導,不會胡作非為的,放心好啦;第二,諸葛亮是最厲害的,是會呼風喚雨、撒豆成兵的;不聽他的話,後果會非常嚴重的,嚴重到比地球爆炸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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