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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山西首富「玩得特別大」多次被查無下文

2013年7月26日至8月1日期間,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在其官網上登出了古交市中社、紅崖頭兩塊井田的探礦權轉讓公告。轉讓人是山西金業,受讓人是太原華潤煤業公司。 山西金業賣給華潤電力的資產包中有三項礦業資產,上述井田正是其中兩項。因探礦證已過期,按規定應收歸國有——這正是小股東們指控該項交易的一大理由。小股東代表委託的律師陳若劍稱,這是「私企山西金業把國有資產賣給了國有企業」。

「華潤合伙人」、山西金業煤焦集團(下稱山西金業)董事長張新明有幾個外號:「山西首富」、「三晉第一煤老闆」、「山西賭王」、「太原第二組織部長」……

據財經網報導,在山西,煤老闆暴富,澳門賭博,插手基層政權事務,官商勾結,都非新鮮話題。

唯一的不同,是張新明在各個領域「玩得特別大」。這幾年,他曾經的兩個合作夥伴——山西省煤銷集團和有國資參股的山西沁和能源公司,都苦不堪言。

財富一路積累的同時,涉黑、騙貸、行賄、偷稅、私設公堂、操縱司法等傳言和舉報也伴隨著張新明。他曾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公安部門處罰過,還曾因偽造證件偷越國境被公安部門通緝過,但他次次化險為夷。

太原一位律師曾向《財經》記者感慨,「只要和張新明沾上邊,就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此次陷入麻煩的,是央企華潤及其董事長宋林等高管。2013年7月,因懷疑華潤與張新明一筆價值百億元的交易有詐,一名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公開舉報宋林。同時,華潤電力(00836.HK)6位小股東將華潤電力20名現任和前任董事告上了香港高等法院。

2013年7月26日至8月1日期間,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在其官網上登出了古交市中社、紅崖頭兩塊井田的探礦權轉讓公告。轉讓人是山西金業,受讓人是太原華潤煤業公司。

山西金業賣給華潤電力的資產包中有三項礦業資產,上述井田正是其中兩項。因探礦證已過期,按規定應收歸國有——這正是小股東們指控該項交易的一大理由。

小股東代表委託的律師陳若劍稱,這是「私企山西金業把國有資產賣給了國有企業」。

開庭前核心資產突擊交易,立即引發質疑。兩項探礦權名稱雖和以前一致,證件編號卻不同,表明山西金業是重新獲得,但其並未走「招拍掛」的法定程序。

一名接近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的人士告訴《財經》記者,該廳內部對此意見不一。一直分管礦業工作的副廳長王曉力認為該交易程序有瑕疵,不願為山西金業和華潤辦理手續。不料,在上述轉讓公告登出前,王曉力的分管領域被調整為土地,旋即公告發出。

《財經》記者多次聯繫王曉力。2013年9月初,王曉力婉拒了採訪,並在簡訊中表示「謝謝理解」。但2013年11月10日上午,其又來電稱,自己的分管領域變動與華潤事件無關,自己對礦業工作深感頭疼,「早就不想管了」。

「我只能說,水很深。」山西國土資源廳新聞中心一位負責人對此稱。

還原張新明,並不容易。掌握關鍵信息資源的諸多山西官員、本次香港訴訟的當事方華潤及其高管,甚至山西古交張新明的鄉親們,都對此人過往三緘其口。

按照通常邏輯,一個問題富豪,多是「多面人生」——善於獲得大量商機,亦有可能豪爽俠義、樂善好施。但詳細梳理張新明多年發家路徑、採訪驗證各種傳言後,其B面卻並未「出土」。

野蠻生長

張新明生於1963年10月,幾個月前剛過了50歲生日。他的家鄉在太原市西山,腳下遍布主焦煤。「大躍進」時期,這裡就設立了太原河口工礦區,1988年撤區建市。此後十年間,大批工程兵和基建企業駐紮於此,展開大規模建設,形成了2000多萬噸的原煤生產能力。

在當地人口中,古交市是山西焦煤集團的「後山礦區」,以區別於太原萬柏林區的「前山礦區」。華潤進入的,正是山西焦煤集團的傳統勢力範圍。

在這個「全國最大主焦煤生產基地」,居民生活或多或少都與煤礦有關。張新明初中畢業後,也當了礦工,並娶妻生子。但他20多歲便跑出古交,到外地闖蕩。在著名的產金縣繁峙,他接觸到了當時在採金的某武警部隊。

交點管理費、以軍隊名義挖礦運煤,可躲開諸多監管。在允許軍隊經商的當時,這並非秘密。上世紀90年代初,忽然「入伍」的張新明回到古交,加入了焦煤開發大軍。

彼時煤價剛放開,運力稀缺,到處「以運定產」。「軍官」張新明在家鄉搞定了古交水泥廠廠長、「山西省首屆十大傑出青年」張銀元,借用水泥廠車皮計劃和鐵路站台發運煤焦,掘得第一桶金。

1995年,張銀元調往山西省煤運公司(今山西煤銷集團),後升至該公司副總。熟悉張新明的人皆曰,他一度把張銀元視為人生貴人。

張新明開始出名,是1994年春天。他的「華北黃金實業公司」去山西大學挖人,數輛奔馳車在數學計算樓下一字排開,多名手下手持蜂窩大哥大,鈴聲此起彼伏。有幾名應屆畢業生後來去了這個「武警三產企業」,其中一人後來當上了金業第一焦化廠的廠長。

年代久遠、物是人非。《財經》記者接觸的被訪者公認,此君出手豪闊,善於經營各種關係。

此間,張在太原市長治路建設了新辦公樓,並離婚再娶。第二任岳父在太原鐵路局身居要職,為張的煤焦發運事業出力不少。

1998年,山西煤炭行業跌入深淵,軍隊經商亦被禁止,張新明的「軍旅生涯」終告結束。此前,張在古交著軍裝、配槍發煤時,曾被中央有關部門查處,轟動古交。

此後,張的企業開始走向正規。1998年,註冊資金800萬元的「山西金業物貿有限公司」成立,主業為「批零煤製品、焦炭」「鐵路及公路運輸」等。

該公司的首屆股東,為山西華北金業房地產公司、張新躍(張新明的大哥)和孫有義。據前金業員工透露,出資100萬元的孫來自北京,是鐵路發運方面的「大人物」。經檢索,彼時北京鐵路局(微博)運輸處有人叫孫有義,但兩者是否同一人,尚待確認。

搬到太原長治路辦公後,張新明家庭發生內訌:張的第二任妻子雇凶將該公司財務處女職員倪燕萍刺成重傷。1999年,張迎娶比其小9歲的倪燕萍。

上世紀末,中國民營經濟野蠻生長,各色人物粉墨登場,泥沙俱下。彼時尚無「煤老闆」這樣包含各種複雜情緒的詞語出現,山西發生大型礦難都少人關注,更遑論比比皆是的「張新明們」。

問題富豪

在此輪煤炭行情尚未起步的2001年,山西提出建設調整產業結構的「1311工程」。張新明抓住機遇,開始上馬機焦及配套的洗煤、矸石電廠、鐵路專用線等項目。

2001年,金業物貿改名為山西金業煤焦集團,註冊資本由800萬元增為8000萬元,其中張新躍出資從250萬元增至5718萬元,出資1482萬元的張新明首次出現在山西金業的股東名單中。

基建需要大量資金。工商檔桉顯示:2000年,山西金業負債總額的期末餘額為6800萬元,隨後三年暴漲為4億元、6.9億元和19.15億元!

融資,從來都是民營企業的頭號難題。張新明巨資何來?

2004年-2005年,太原商業銀行行長吳元落馬。法庭認定:張新明在1999年-2003年,藉著過節名義,為吳送去人民幣、港幣各10萬元。期間,吳違規為其提供大量貸款。

坊間流傳該桉件的另一版本是:1998年7月,吳元兒子吳冰與司機張某在太原某歌城唱歌,砍死一名計程車司機後出逃。一年後吳冰被抓獲。張新明等人居中牽線,吳元打點太原市杏花嶺區警局長邵建偉。後吳冰僅被判刑五年。

不料,2003年司機張某又被抓獲,吳冰桉的證據證言隨之改變。2004年1月,因涉黑、殺人等罪名,吳冰被判處死刑。邵建偉因受賄被判9年,此桉還牽涉到彼時的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侯最後獲刑12年。

山西泰元審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顯示,2005年末,太原商業銀行給山西金業的各項融資餘額為:短期借款1.48億元,應付票據4.8億元,長期借款4億元。

2009年被華潤併購時,山西金業資產包的銀行貸款餘額為13.7億元,其中太原商業銀行7.8億元,占比達57%;2009年度的晉商銀行(太原商業銀行改制而來)年報亦顯示,山西金業是其最大貸款客戶,尚有7.8億元貸款未歸還,占該行核心資本28.2億元的24.9%。

吳元後因行賄、受賄被判17年,張新明因行賄被撤銷省人大代表資格。

另有接近山西省紀委的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彼時張新明騙貸、行賄一桉,有關部門調查所獲遠不止吳元,張還涉嫌向太原市某領導行賄,以獲得其對金業的支持,但後來有關部門終止了調查。

「太原官場從此以訛傳訛,說張新明中央有人,」上述人士笑稱,「甚至開始有人找張新明跑官。」其「太原第二組織部長」的外號,因此出現。

古交市新聞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舉例稱,張新明在當地官場確有能量——張的一位老師想在古交市教育局謀實職,外人不看好其實力。但在張運作下,該老師如願以償。

2002年開始,全國煤炭迎來大牛市。從那時起,因為一夜暴富和聲名狼藉的安全生產記錄,「煤老闆」這一詞彙迅速躥紅並充滿貶義。而張新明因為悍馬汽車、賭博、騙貸等經歷,為抹黑山西煤老闆的人提供了諸多素材。

為給焦廠提供煤源,山西金業2002年取得了古交原相井田的探礦權,2004年獲得採礦權許可證。至今,已經歸入華潤的該礦仍處於基建階段。

2003年,山西金業又取得中社、紅崖頭兩個井田的探礦權。在華潤併購山西金業時,該探礦權全部過期。2009年11月15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晉國土資函【2009】645號」稱,上述兩個探礦權「均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辦理延長探礦權保留期限,目前均已超過有效期限,其勘查許可證成為無效證件」。

山西金業在中社和紅崖頭兩井田是否進行了探礦作業,完成了多少工作量,目前不得而知。有人向《財經》記者透露,山西金業一直在井田上以探代采,「所以華潤收購所得的資源儲量要大打折扣」。

山西泰元審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顯示:2005年度山西金業的「應收帳款」欄目中,「山西紅崖頭煤礦」的應收帳款為7011萬元,其中欠款單位是前進焦化廠、古交熱力公司、復興洗煤廠等用煤單位。「存貨」欄目中,「山西紅崖頭煤礦」的原煤存貨值為83萬元。

作為探礦井田,出現如此之多的應收款及煤炭存貨,殊為奇怪。若按每噸坑口價500元計算,僅此兩項就折合原煤14萬噸!

在煤炭埋藏很淺的古交,私挖濫采的黑煤窯曾星羅棋布。這項非法產業,一直被山西各級政府嚴厲打擊。

這一階段,山西電視台、《山西晚報》等山西媒體對金業集團報導最多的,是其兩個焦化廠環境違法和大規模的運輸超載。

2004年,金業一焦被環保部發現未執行環評和「三同時」規定(《環境保護法》第26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無污染治理設施,超標廢水直排入河,污染了太原市水源汾河,金業二焦也未有任何環保審批手續就開工建設。

2008年8月,山西省治超辦檢查發現,金業發運站過磅的916輛次貨車中,超載率高達68%,隨後的查處行動遭遇對方暴力抗法。最後,山西金業被罰500萬元。

儘管其諸多業務單元被社會詬病,但張新明始終緊抓煤焦發運不放。2005年,孫有義退股,山西金業成為純家族企業。隨後,山西金業又聘請了一位顧問唐萬勛。《財經》記者瞭解到,唐退休前是太原鐵路分局原副局長,曾分管貨運業務。

在被華潤併購前的數年間,張新明面臨生意上的麻煩。2005年後,中國焦化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價格盤跌不止。而焦煤價格始終堅挺,無法停爐止損的機焦企業損失慘重。這亦對山西金業造成重創,後捕手燙手山芋的太原華潤,也因此虧損嚴重。

債台高築的張新明,一度迷戀上了借殼上市,企圖靠資本市場解圍。但其與ST威達(000603.SZ)、ST泰格(000409.SZ)和大通燃氣(000593.SZ)的三次合作,均胎死腹中。期間,山西金業的資產質量和財務報表被《上海證券報》等媒體反覆探報。

金海傳奇

在2013年引起關注的華潤併購山西金業數十億元交易中,張新明賺了多少,尚難判斷。

但是,讓張新明賺了超百億元的另一項「買賣」,卻正在接近尾聲,張的投入只有1800萬元。這項買賣的操作手段,是圍繞著大寧金海煤礦(下稱金海煤礦)的產權歸屬打官司。

按照常識,法院審判只是救濟措施。法院通過審桉,糾正違法行為,使遭遇損失的一方得到救濟補償。很難想像,有人能通過訴訟獲得數百倍的利潤。

張新明正在演繹這樣一個傳奇。

2004年3月,張新明個人在晉城市陽城縣投資了1800萬元,獲得金海煤礦60%的股權。該礦面積53平方公里,儲量4.09億噸,採礦權價款為2.24億元(0.55元/噸),分六年六期繳納,採礦許可證到2007年3月,設計年產能為300萬噸/年-500萬噸/年。

金海煤礦的3000萬元註冊資金,被用來繳納3738萬元的首期價款,為此煤礦借款738萬元。目前,該礦市值超百億元。回頭看來,張新明最初獲得該礦的價格極低,這亦折射出十年來礦權的增值速度。

2005年,張新明和擁有金海煤礦40%股權的北京鑫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鑫業)均遭遇資金短缺,無力繳納後續價款。

2005年10月,金海煤礦引進國有戰略投資者山西省煤運公司陽城分公司(下稱陽城煤運),張新明、北京鑫業分別出讓13%、15%股權。其對價包括兩部分:股權轉讓價格為30萬元/股,陽城煤運付出了840萬元的股權轉讓金;陽城煤運同時為山西金業麾下的躍峰洗煤廠和北京鑫業分別提供了借期六年的2.8億元委託貸款。

獲得金海煤礦28%股權後,陽城煤運繳納了6100萬元資源價款,該採礦權得以延續。

時任陽城煤運經理的馬科進在一次講話中透露:「金海煤礦股東們開出的條件非常優厚——只要能為其解決10個億的委託貸款,我們就可用1380萬元購買到煤礦46%的股份。當時我的想法是『有多少買多少』,遺憾的是財力有限。」

在一篇題為「控股大寧金海煤礦對我們將意味著什麽」的長文中,馬科進寫道:「這是我就任公司經理以來乾的最為得意的一件事」,「標誌著陽城煤運在市場經濟大潮中長大了、成熟了、站起來了!同時,隨著員工入股大寧金海煤礦工作的完成,也將惠及我們三代員工!」

但數年後,陽城煤運再也笑不出來:拿到2.8億元委託貸款的山西金業並不按期償還本息。陽城煤運是全資國企,涉及大額國有資產損失,非同小可。隨後,工行陽城支行和陽城煤運一起把山西金業告上法庭,後經省高院、最高法院兩級審判,判決躍峰洗煤廠歸還該委託貸款本息。後經強制執行,2012年才從山西金業處索回2億元。

上述官司爆發前,沁和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沁和投資),成為第二個為金海煤礦輸血的戰略投資者。

張新明涉入太原吳元桉後,山西金業急需融資救急。時任金業財務總監的裘曉紅病急亂求醫,找到了曾在省財政廳培訓班上一起上過課的呂中樓,從其麾下的沁和投資借得4000萬元。

山西沁和能源集團公司(下稱沁和能源)董事長呂中樓,生於1965年12月,擁有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山西沁水人,2001年攜資參與山西著名的沁水「三礦一站」改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沁和能源。

沁和能源是在山西省工商局註冊的中外合資企業,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的離岸公司Direct Pow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其股份80%,沁水縣國資委持股18.75%,晉城中嘉煤炭實業公司持股1.25%。沁和能源持有沁和投資88.24%的股份,首都產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沁和投資另外的11.76%股份。

借款前,呂中樓並不認識張新明。張新明從吳元桉脫身後,對呂感激不盡,呂亦免去了其借款利息,兩人友誼進入「蜜月期」。

2006年-2007年間,張新明又陸續向沁和投資借款1.25億元。對此,呂中樓認為:焦化行業不景氣是現實,「誰也有個困難的時候」。呂也知張常去澳門賭博,但「他的攤子比我大,所以並不擔心」。

2007年春,金海煤礦採礦許可證已過期。若不繳納剩餘1.12億元價款,就無法換發新證。但張新明、北京鑫業依然無力繳納。

張新明再次向呂中樓開口借錢,這次呂拒絕了,並催促張新民歸還舊帳。張新明於是稱自己擁有金海煤礦47%股權,可以抵給沁和投資。

金海煤礦和沁和能源的礦區天然相接,正為後備資源發愁的呂中樓眼前一亮。

2007年9月13日,張新明及其關聯人、北京鑫業、沁和投資、金海煤礦另一個大股東陽城煤運共同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張新明轉讓46%股份、北京鑫業轉讓15%給沁和投資,股權轉讓價格和2005年轉讓給陽城煤運的價格持平,為30萬元/股,沁和投資為此支付股權轉讓金1830萬元。

同時,沁和投資和北京鑫業簽訂合同,為北京鑫業提供3.75億元的五年期無息貸款,張新明提供擔保。但在辦理工商手續前,沁和投資和北京鑫業又簽訂《補充協議》,將無息貸款變更為直接支付2億元。

按呂中樓的說法,獲得張新明46%的股權,除了1380萬元股權轉讓金,沁和投資還需給張新明2.8億元。但張為了避稅,一直不願給沁和投資開具正式發票,而是以借款的名義獲得了大部分對價款。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文匯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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