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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安案餘波未了 受害者家屬擬訴央視

中共官方在事發12天後公布視頻(央視新聞微博截圖)
中共官方在事發12天後公布視頻(央視新聞微博截圖)。

黑龍江省慶安槍擊案死者家屬委託律師向中央電視台提出民事起訴,控告央視日前播放的有關此案視頻歪曲事實及損害受害者名譽,並要求賠償。

其中一名委託律師謝燕益對BBC中文網記者表示,他們目前只是草擬好了民事起訴狀,在未來幾天內會在北京向有關方面正式提取起訴。

根據BBC中文網獲得的民事起訴狀內容來看,原告共有兩位,除了槍擊案死者徐純合的母親權玉順外,還有徐純合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李秀芹。

當記者問到如何獲得李秀芹的適當授權時,謝燕益解釋說,由於李秀芹是精神病患者,所以她的姐姐和哥哥是其合法監護人,而代表律師是通過李秀芹的姐姐和哥哥獲得李秀芹的授權的。

提出4項要求

有關控告央視的民事起訴狀上,共提出了4項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央視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並在央視上連續播放道歉信息10天,同時還要求央視全面客觀報導槍擊案,公布其掌握的未經編輯的視頻,以消除央視歪曲事實報導此案的負面影響。此外,原告還要求央視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000萬人民幣,並承擔有關起訴案的訴訟費用。

謝燕益律師表示,提出這4項要求都是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提出的,而且按照法律的話是合理可行的。不過,他也承認,中國司法上受到許多法律以外的因素的干擾影響,因此他們也不確定是否能成功提出起訴。

徐純合的代表律師認定車站內的攝影頭(右上角有紅燈者)應能清楚記錄事發經過。
徐純合的代表律師認定車站內的攝影頭(右上角有紅燈者)應能清楚記錄事發經過。

不過,他同時說,由於央視是一個事業單位,有關負責人是公職人員,如果民事起訴不成功的話,也可以考慮追究央視有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因為一旦有足夠證據,就可以起訴他們誤導公眾、行政瀆職甚至包庇犯罪等罪名。

哈爾濱鐵路警局調查組是在周四(5月14日)公布對慶安槍擊案的調查結果,認為警察李樂斌案發當天(5月2日)開槍是正當履行職務行為,符合人警察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公安部相關規定。而央視也在同一天播放了有關慶安槍擊案的監控視頻片段。有關監控視頻片段經過剪輯,大約有4分多鐘。

不過,有關調查報告和視頻播出後,並沒有完全平息一些公眾對此案的疑團。雖然有公眾為警方鳴冤。但也有不少人質疑警方過度使用武力或視頻真偽。

繼續追究槍擊案

至於慶安槍擊案本身,謝燕益律師也表示,雖然哈爾濱鐵路局日前發表了調查報告結果,央視也公布了經過編輯的案發現場視頻,但他個人認為,這只是哈爾濱鐵路局以及央視聯手進行的「放風試水」,而並非官方已經做出的最後結論。

他承認,在受害者家屬的4名代表律師中,對此也有意見分歧,有些律師因此對此案的前景感到很沮喪,但他認為,此前公安部親自下令調查,因此還需要進一步等待公安部的說法。而且即使公安部也對此案下了結論,他們作為代表律師仍可以繼續就此案進行調查取證,以追查真相。

謝燕益還表示,他們作為受害者家屬的代表律師,目前仍在繼續就此案進行調查,並沒有因為日前哈爾濱鐵路局gon公布的調查報告以及央視播放的視頻而放棄此案。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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