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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作法自斃:死在自己所制惡法之下

—作法自斃:商鞅死在自己制定之惡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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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在逃離秦國邊關前,想住旅店,店主說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拒絕了這個逃犯。商鞅嘆息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這就是作法自斃的來由。後來他逃到魏國,魏國恨他當年打敗了魏國,不得拒絕收留他,反而把他遣送回秦國。他被秦國軍隊殺死在澠池,秦王下令車裂其屍首以示眾。

商鞅

「作法自斃」這個成語今人常用,查其源頭,應該是典出《史記·商君列傳》。2400來年,這個典故一再被人使用,說明在中國——甚至是人類歷史上,作法自斃的故事一再上演。

商鞅是衛國公室之後裔,源出姬姓,因此又被稱為衛鞅。到了商鞅這一代,由於是旁系子孫,家庭已經破落了,流落到異國,給魏國相國公叔痤當門客。此人不甘心久處人下,少年時刻苦向學,史稱其「好刑名之學」。——刑名之學,就是法家的學說,走的是李悝、吳起的路數,和後世「法治」辭相近而意相差甚遠。中國古代的法家不以保障普通人的權利,而限制官家權力為基礎,相反乃是提倡官家特別是君主進行集權,用嚴刑酷法來威懾與管理官吏和百姓。凡法家者,多刻薄寡恩之人,商鞅也不例外。

他的主人公叔痤在臨死前對魏惠王說商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惠王以為老相國病得厲害,說胡話了,沒當回事。商鞅逃過一劫,跑到相鄰的秦國。不久,深得秦孝公之大用。商鞅如何取悅於國君,《史記》中有一番精彩的描寫。商鞅在用言辭打動孝公後,對秦國的寵臣、他的朋友景監說:「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可見商鞅未必不想建立一套更為人性、造福更久遠的制度。但是,他向國君介紹三代時堯舜禹成就帝王之道,秦孝公昏昏欲睡,說商鞅是個妄人,因為這樣做太難了,需要數代帝王的努力,他等不及了。於是商鞅再次拜見秦孝公時,就開了一張見效快但副作用大的」猛藥「藥方。

這劑猛藥,就是商鞅的變法。商鞅變法的切入點就是建立政府的「威信」,以厚賞取信於民,這便有了著名的「厚賞徙木」的故事,而要立威,則採取嚴酷的刑法。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是:頒布嚴厲而明確的法律;獎勵軍功;鼓勵農桑;推廣郡縣制。其中有一項內容對後世影響極壞,即「告奸」,鼓勵民間相互告密,告密者可獲得官府獎賞,而知情不報者則連坐。另一些內容則得罪了秦國的既得利益集團,將他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他用法律剝奪了舊貴族的特權,如以軍功而不是以出身定爵位,敢拿貴族開刀。變法之初,太子犯法。商鞅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要按律法處罰太子,太子是繼承人,不能受刑,於是就處罰了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公孫賈。這個威懾效果很明顯:「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商鞅這種做法,是霸道而非王道,歷代儒家多不持贊成態度,但是很管用,過程、手段是否仁厚、文明、合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達到目的。目的高於一切,這種「成功學」對國人影響深遠。

等到秦孝公去世後,當年被商鞅侮辱的太子即位,是為秦惠文王,商鞅的好日子到頭了。當初被他判處刑罰的太傅公子虔向國君告發商鞅謀反。——謀反這類罪名是個大筐,什麼都可以往裡面裝,是收拾政敵的最佳武器。秦惠文王未必不知道當初商鞅那樣做是為了秦國的強大,但是,秦國富國強兵的目的已達到了,商鞅已無什麼價值了,再說啦,他得安撫舊貴族,順便報自己的私仇。——於是,商鞅必死無疑。

商鞅又重複當年從魏國逃走之故伎,然而,這回他沒那麼好的運氣了。在逃離秦國邊關前,想住旅店,店主說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拒絕了這個逃犯。商鞅嘆息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這就是作法自斃的來由。後來他逃到魏國,魏國恨他當年打敗了魏國,不得拒絕收留他,反而把他遣送回秦國。他被秦國軍隊殺死在澠池,秦王下令車裂其屍首以示眾。

如果說商鞅上演的是悲劇,那麼兩千年以後的許顯純則上演了鬧劇。

許顯純,是明朝嘉靖皇帝的女兒嘉善公主的孫子,他爺爺是駙馬,典型的皇親國戚。中武進士後,進入錦衣衛當軍官。武進士遠不如文進士有含金量,而錦衣衛是安排勛貴子弟的重要地方,《明史》說:「恆以勛戚都督領之,恩蔭寄祿無常員。」因為錦衣衛是皇帝的私人武裝,可以逮捕任何人,不需要事先取得刑部的同意。可以將嫌犯關押到詔獄——即天牢中,也可以對嫌犯不進行公開審訊。——-如此的機構,必然演變成權力極大、人人聞之色變的特務機構。到天啟年間,魏忠賢當政,他投靠在魏忠賢門下,擢升為錦衣衛都指揮僉事,算是錦衣衛這個機構的二把手或三把手。當了特務頭子後,他惟魏公公之命是從,成為迫害「東林黨人」的主要打手,楊漣、左光鬥、周順昌、黃尊素、王之采、夏之令都死於其手。

崇禎帝即位後,掀起了為冤死的東林黨人平反高潮,許顯純當然會作為平息民憤、安撫冤死者家屬的「祭品」推向前台。刑部公審許顯純時,黃尊素的兒子黃宗羲在旁聽人群中走出,用錐子將許顯純刺得鮮血橫流。——本應維護法庭秩序的刑部大員為了「政治正確」,對黃宗羲這種行為也聽之任之。許顯純雖承認自己參與迫害,但搬出王朝法律中「八議」中「議親」「議貴」條,申明自己的祖母是公主,可以免死。——然而,崇禎為了收拾魏忠賢和他哥哥天啟帝造成的殘局,樹立新政的威望,也顧不得他姑奶奶嘉善公主的這個孫子了。最終詔下,許顯純被斬。

商鞅是制定「惡法」的人,許顯純是執行「惡法」的人,兩人最終也死在「惡法」之下。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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