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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賡日記揭秘中國百年來的發票腐敗

並非只有北洋的舊官僚才會「報假銷」,駭人聽聞的是:就是在八路軍裡面,也有人「報假銷」,而且還有人為此而被逮捕治罪,這不是作者有意詆毀,而是陳賡大將的日記裡面,白紙黑字記錄的歷史事實。本文摘自微信公眾號「馮學榮讀史」,作者馮學榮,原題為《大清戶部,陳賡日記,以及發票的故事》。

抗日戰爭時期,陳賡任八路軍第129師第386旅旅長

「發票」並不是今天才有的事物,而是由來已久。

鎮壓太平天國之後,1868年,曾國藩奏請報銷三千多萬兩銀子「剿匪軍費」。當時,曾國藩問慈禧太后:是否需要上呈「細目帳」?慈禧太后當時說:不用了。免了。

慈禧太后有心賞賜曾國藩,沒太較真,恩准了這筆報銷款。

曾國藩於是屁顛屁顛飛奔到戶部,報銷這三千多萬兩銀子軍費。三千多萬兩銀子,是多少錢呢?如果以同治年間一兩銀子約等於今天人民幣150元來估算,大約相當於今天人民幣45億元。其中的「油水」,那是大大的有。

戶部負責報銷的大官兒,當然不傻,可是,曾國藩也不傻。由於數額太大,曾國藩為了報銷順利,他給戶部負責報銷的官員,送去了八萬兩銀子的「回扣」,約等於今天人民幣1200萬元。

如果曾國藩不給財務人員送這筆好處費,他的報銷款能不能拿得下來呢?也許能,也許不能,而就算能,多半也是要被拖個三五年的,拖死你。

這就是清廷的生態。

當年,清廷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凡是滿清貴族人家指派太監出去採購東西,是不能問價錢的。依據溥傑的回憶,有一次,溥傑叫太監去幫他買一台照相機,他問太監要多少錢?太監答道:「您是當爺的,問價錢幹什麼?您要知道了價錢,小的們如何托您的福呢?」

太監的意思是說:別問價錢,我買了之後,自然會拿發票來找你報銷,你要知道價錢了,我們當太監的,又怎能依靠發票作假、謀取油水呢?而如果當太監沒有油水,憑啥我當初要割了自己的小雞雞呢?

滿清統治者心裡其實知道這個「潛規則」,所以平時也不太較真,所以宮中有「帝恩深似海」的說法,實事求是地說,在紫禁城裡當太監,的確是高收入的職業。

在當年,白道有白道的發票,黑道也有黑道的發票。在黑道上,路霸收取商旅人家「保護費」之後,也會開具一張「發票」,但那是一面「小旗子」的形式。

依據《親歷晚清四十五年》的作者、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的目擊記錄,在晚清年代,東北地區的土匪路霸,收了商旅過客的「買路錢」之後,他們會發給商旅人家一面小旗幟,以此為憑:「你已經交過保護費了」。

交了保護費,拿了這面小旗幟之後,從此一路上,不但不再怕路霸搶劫,而且路霸還會主動給你提供保護,大概是提供「售後服務」的意思。

可見這面小小的旗子,也有「發票」的功用。

當然,發票這種東西,也只是在老闆和你斤斤計較的時候才有用,當老闆有意打賞你的時候,老闆也就不必較真發票這玩意兒了。在民國初年,王懷慶平定外蒙古,回到北京,找大總統袁世凱報銷軍費,算了一下,是30萬元,實報40萬,擬貪污10萬。

王懷慶忐忐忑忑地呈上去之後,不料袁世凱有意獎賞,看了報銷單,卻說:「報銷太少了,重寫!」王懷慶心中大喜,結果改成140萬元,袁世凱大筆一揮,硬是給報銷了。

袁世凱打賞王懷慶的這件小事,史料出自《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31輯》第168頁,王懷慶的幕僚趙世賢的回憶短文《我所知道的王懷慶》。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來舊官僚習氣之重,做事全不擇手段,只有目的,沒有手續,沒有程序。長期以往,人的三觀就坍塌了,人心那有不腐敗的道理?

可是,並非只有北洋的舊官僚才會「報假銷」,駭人聽聞的是:就是在八路軍裡面,也有人「報假銷」,而且還有人為此而被逮捕治罪,這不是作者有意詆毀,而是陳賡大將的日記裡面,白紙黑字記錄的歷史事實。

《陳賡日記》1938年6月5日,有這樣的一篇記錄:

「七七二團十連指導員貪污公款,其手法為多報人數,領取津貼,假造發票,報銷領款。當令逮捕,首先在黨內開展鬥爭,作組織上的結論,然後在全旅舉行公審,廣泛地開展反貪污鬥爭,並送師軍事裁判所治罪。」

陳賡的這篇日記所記錄的,是八路軍第七七二團第十連指導員通過「偽造發票」的典型手段,騙取報銷款項,結果被八路軍查獲,以軍法治罪了。

而更為顯而易見的是:同一類的事情,在國民黨的陣營裡面,自然也不會少、反而甚至只會更多。

蔣緯國口述自傳》這本資料,記錄了蔣介石的次公子蔣緯國所親身經歷的一件小事:

1936年,蔣緯國赴德國留學,中華民國駐德國大使館的二等秘書某君,來給蔣緯國接風。

這個二等秘書,顯然不敢怠慢「太子」,一路上熱情招呼蔣緯國,為他買火車票、訂旅館、安排餐飲…….不過,這些都是用蔣緯國的錢來支付的,可是,發票歸誰呢?歸二等秘書。

蔣緯國親眼目睹:這位二等秘書,將這些發票,通通都放進了自己的口袋裡面。

也就是說:蔣緯國付帳。二等秘書去報銷。

顯然:這位大使館二等秘書,報的是「假銷」。

這也並不是什麼影視劇、歷史小說的橋段,而是《蔣緯國口述自傳》中的文字。有據可查的。

1943年,鹿鍾麟到陪都重慶,找何應欽報銷一筆巨額軍費開銷,何應欽說:「你沒有發票,口說無憑,不能報」。鹿鍾麟於是找了老上司馮玉祥出面。馮玉祥於是找了蔣介石投訴去了。

馮玉祥對蔣介石說:「人家鹿鍾麟在河北打小日本子,丟了發票,很正常,鹿是個窮人,虧不起這筆帳!」蔣介石於是寫了個條子,就這樣給鹿鍾麟報了,何應欽儘管不爽,但礙於蔣介石的面子,最終也只能給報了。

當然,至於鹿鍾麟到底是「丟失」了發票,還是根本就沒有發票?這個恐怕就見仁見智了。大家都是中國人,你懂的。

鹿鍾麟的這件芝麻綠豆小事,出自於中國文史出版社《我所知道的馮玉祥》這冊史料,可參第41頁。

其實,鹿鍾麟的小事還沒什麼可笑的。最可笑的,恐怕要算鄭介民的事兒。鄭介民是誰?大家都知道,當年「軍統」的頭子叫戴笠,戴笠飛機失事摔死之後,「軍統」改組成了「保密局」,而新改組的「保密局」局長,就是鄭介民。

依據在鄭介民部下做事的沈醉回憶:鄭介民有一次,竟然拿了給自己孩子買玩具的發票,找公家報銷,這事兒,沈醉是目擊者,被他記錄了下來,一時間傳為笑談。

據說,現在荷蘭紅燈區的紅髮洋妞,什麼中文都不會說,就除了這一句:「有發票,有發票,有發票」。

你懂的。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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