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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惹禍?雷洋案律師陳有西要求公布執法名單

14日上午11時許,記者從代理雷洋案的陳有西律師團隊處獲悉,律師將申請北京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此案。

在申請的律師意見書中,陳有西團隊將提出需要了解當時盤問或傳喚雷洋時是否有正式警察在場執行,同時也希望公布在場人員的姓名與身份。

「輔警不能單獨的以自己名義執法。」陳有西律師團隊說。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事發後,北京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稱:接到舉報後,有2名警察、4名輔警約晚8點40左右到達足療店。……其過程是警察徒手將其控制,當時包括2名警力加3個輔警,用時約20分鐘。

另外,在中央電視台的報導中,稱當晚出警的有「2名警察、4名協警」。

知名刑辯律師、四川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周建中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不管是保全員還是協警,可以確定的是這4名人員都不是正規警察,這就意味著當晚出警的6名派出所人員中有4名是「臨時工」。

周建中說,按規定輔警不能執法,雷洋案件中輔警執法缺乏充分法律授權。

「按照《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規定輔警不能參與公安執法,當晚輔警參與執法屬于越權。」周建中說,不過在部分地區對輔警工作制定了地方性法規。輔警人員在參與「堵截、扭送違法犯罪嫌疑人」等活動必須在公安機關和人警察察的指導下進行。

另外,周建中對於當晚的警力配備也提出質疑。

「當晚出警人員有兩名警察,四名輔警。到底誰輔誰?按照常識,輔警應該是對警力的補充,但在雷洋案件中,輔警成了主角,警察成了補充,主輔顛倒。」周建中說。

周建中說,2004年公安部曾要求3年內清退協警,2015中央審議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又提出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說明我國輔警制度還處在不斷完善中。2016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了公安機關對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履行職責、保障監督等內容。但是這個意見尚未轉化為法律法規。

「從雷洋事件中可以發現,我國輔警制度急需完善。」周建中說。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騰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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