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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健: 強盜要立法保護私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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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通過了《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意見」明確表示公有制經濟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同樣不可侵犯。這個「意見」是否表示在「意見」前,公有財產是可以侵犯,私有財產也可以侵犯,從中共的行劫歷史來看答案是肯定的。

中共是打著現代政黨名義的一夥強盜,從立黨之始就以搶劫為生。中共21年立黨,27年在根據地發動搶劫,即「第一次土地運動」,這就是所謂的「打土豪分田地」。在中共著名的「二七」會議上毛澤東對搶劫提出二條:「一要分,二要快」的指示。49年中共建政後進行了第二次搶劫,這一次是全國性的搶劫,這次搶劫分二步進行,首先是發動貧下中農鬥,殺地富,然後是分地富的財產,甚至連地富的女人也當財產分。第二步是成立生產合作社,農民分到的土地還沒捂熱,就歸到了合作社,轉眼又變成了人民公社,土地到了「人民公社」實際已成了國產,國產也是黨產。農村搶劫完成後,開始了城市搶劫,這就是對「工商業者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先是通過「三反五反」整治工商業者,然後展開「公私合營贖買」運動,全國所有的工商業者此時已驚若寒蟬,個個都乖乖地把財產往共產黨手裡送,白天敲羅打鼓送財產,晚上妻子兒女抱頭哭。到了56年中國私有財富已經基本被納入到國營企業與集體企業(變相的國企),工商業者所拿的股份定息,為形勢所迫也無人敢於領取,到了66年乾脆取消,從而徹底完成了對工商業者財富的搶劫。毛澤東年曾經對中國資本家的資產做了一個評估,說「工業方面有25億元,商業方面有8億元,合計是33億元」。公私合營實際核定的私股資產最後只有24億元,分別屬於114萬個私股股東。

中共第二次搶劫是始於九十年代的經濟改革,也就是朱鎔基的國企轉私企,這個過程本擁有股產的工人一無所得被迫下崗,企業的領導一夜之間成為擁有者,幾乎是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成為新生的資本家。有些企業雖然冠以國企的名頭,實際上是公私難分的企業,中國五百家大型國企基本是這種狀態。通過近二十年的錢權交易與權力尋租,特別是土地買賣中的巧取豪奪,中國權貴迅速成為世界級的富豪。中國的富豪基本上都是與土地有關,土地從私到公,從公到私是中共權貴對私有財產最大的搶劫。但是劫匪貪得無厭仍嫌不足,再操縱股市樓市,把老百姓積累的血汗洗劫一空,如果說國企變私企是間接搶劫,那麼股市樓市就是直接從百姓的口袋裡奪錢了。目前,中國的財產基本為五百家中共權貴所占有。

中共第一次搶劫用的是馬克思的剝削理論與列寧的無產階級革命理論,第二次搶劫用的是中國王朝打天下得天下的理論。第一次搶劫中共是理直氣壯的,因不直接落入個人腰包,第二次就偷偷摸摸了,雖有大膽妄為者聲稱,我們是提著頭顱買了原始股的,但與第一次行劫的理論牴觸,拿不到檯面上來。《意見》醞釀已久,遲遲沒有出台畢竟是做賊心虛,如果私產神聖不可侵犯,當年中共革命就沒有道理,如果革命有道理私產就不受保護,二者必居其一,不可說兩者都對。如果中共真要痛改前非,金盆洗手,立地成佛立法私產神聖不可侵犯,那就將地富的地還給地富,工商業者的產歸還工商業者。國企變私企,當屬國企職工的份額發還給他們。(國企的一部分財產是國企職工低工資積累所成)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北京之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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