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指責「中國核潛艇之父」不孝,山東一名網民近日因言獲罪被警方行政拘留,引發民眾熱議。因言獲罪在大陸已經司空見慣,去年12月份,重慶兩位公民一個因宣揚法治被帶走,一個因發表有關南京大屠殺的言論被拘留。另外,大陸這種不孝亂象很多,此前有媒體報導外地老人到廣州遭子女遺棄的事件。
因說「不孝」而被刑拘
被中共官方捧為「中國核潛艇之父」的黃旭華,從1958~1986年,他沒有回過一次老家探望雙親。直到1988年才順道探親,稱是由於研發潛艇的嚴格保密制度。因此,黃旭華被官方樹為「犧牲親情的無名英雄」。今年除夕夜,這位中國工程院院士黃旭華在央視春晚露面。
2月15日至16日,新浪微博用戶「禚律師-a6j」轉發了對黃旭華事情的宣傳消息,並加上自己的評註。
他批評黃旭華30年不聯繫父母竟成為宣傳的「閃光點」,並認為「黃旭華從科技成就來說有貢獻,從為人子來說就是個畜生,其30年對父母不聞不問、音訊全無的藉口不成立。」
不久,該微博用戶遭到《人民日報》等中共官媒的口誅筆伐,並且查出該微博用戶認證為「山東日照德與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其真實姓名為禚寶偉。該律師協會官網隨後發布聲明,稱禚寶偉早已於去年8月被註銷律師資格。
17日,禚寶偉被臨沂市臨沭縣警局行政拘留10日,並被罰款500元。警方稱,禚寶偉現在是臨沭縣鄭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
網友熱議
上述消息引發網民關注和熱議。
美國媒體人、阿波羅網特約評論員「在水一方」認為,這是中共強調黨性戰勝人性的典型。
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廖睿發微博表示:「這人根本就不是律師啊,而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樣報導合適嗎?另外,黃老還沒有表態呢,有關部門是不是越俎代庖了?」
網絡作家羅霸道說:「我認為,官方不該把黃30年不回家當正能量宣傳,無論什麼原因,這都有悖人倫。另,本人也不認為有什麼任務需要30年不回家。」
網民「常識與勇氣」認為:「法治社會應該一視同仁,不能因為某人貢獻大,權力大而選擇性執法。如果罵人者要拘留10天,那麼所有的罵人者都應該拘留10天。」
因言獲罪案例多
在大陸「因言獲罪」案例很多,著名事件比如,2011年由於對重慶法庭審判李莊案感到不滿,網民方洪發微博諷刺薄熙來和王立軍為「一坨屎」而被判勞教一年,此案曾驚動全國。此後,方洪的兒子方迪因向外界求助,也被以「收容他人吸毒」罪名判監14個月。
2017年,重慶年屆70的公民韓良12月10日在廣場宣揚法治被警方帶走後失聯,有維權網站指他被刑拘,朋友被國保做筆録。
韓良
維權網站指出,韓良在12月2日及3日,連續兩天在巴南區民主廣場宣傳法治,兩日後又到渝中區奧體廣場發表言論關於法治,翌日失聯,最近獲知韓良被刑拘。
重慶80後公民王耀明因在網上發表有關南京大屠殺的言論,2017年12月17日被行拘10日。
王耀明
據自由亞洲電台當時報導,孫先生說∶做了一點讓警察不高興的事,然後警察找了一個理由將他行政拘留,大概就是這樣。因為他平常參與跟良心犯送飯的事情,這個做得較多,對他有一定影響。
外地老人來廣州遭子女遺棄
據廣州日報曾刊登一篇文章披露,因為想念一年多沒見面的兒子和孫子,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輾轉十幾天的路途顛簸來到廣州,他兒子不但不接電話,而且當老鄉將老人帶到兒子工作的地方時,兒子不但沒有驚喜,反而很不高興,責問老人問什麼不在家好好待著,要跑到廣州來找他。隨後,兒子領著她走,搭上了一輛公共汽車,老人本以為是回家,誰料卻到了廣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區分站。留下一句「他們會買票送你回去」的話,兒子轉身就走,腿腳不便的老人,想追,卻追不上兒子的步伐,唯有在原地號啕大哭起來。
據介紹,這位老人的經歷,在外地打工人員聚集的沿海地區,並不是孤立和罕見的現象,最近兩年,外地老人在廣州遭子女遺棄的事不時發生,廣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區分站每周至少接收2~3名類似遭遇的老人,特別在大小黃金周之後,被子女遺棄的老人還會增多。而被遺棄的老人以7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為主,六成多患有重病,而且以患老年痴呆症居多,難以照料,更難以核對身份信息及時送返。
新浪微博上的網友也對這則新聞發表了大量的評論,除了指責這些拋棄養育自己的父母的狠心孩子的行為外,也有網友做出了分析,認為:殘酷的社會生活,都不容易,溫飽無法解決。當官的貪污很多錢,全家移民美國,我們底層百姓卻越活越沒尊嚴
也有網友說,這就是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幾年,只顧搞經濟,不顧教育的惡果,我們中國幾千年流傳的孝、義、廉、辱蕩然無存,真是國之悲哀呀!政府要好反省一下了!
廣州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毅華曾表示,根據《刑法》第261條,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他說,「遺棄老人觸犯刑法,最高可獲刑5年,然而,真正會告自己子女的老人,幾乎沒有。」
阿波羅網孫瑞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