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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會作家書:毛林交惡的真正原因

毛澤東和林彪交惡的原因,通常歸咎於林彪有野心。而父親說,是他們對文化大革命有了思想分歧。在1970年廬山會議上,毛澤東認為,林彪提出「張春橋的問題」,事實上是對文化大革命提出不同的看法了,實質上就是衝著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毛主席發現了林彪也不是一個聽話的人了。小人物觸動「文化大革命」不要緊,林彪觸動「文化大革命」就是大問題呀!

林彪事件後,中共開國中將邱會作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打成「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囚禁16年。2014年是邱會作誕辰100周年,其子程光(邱承光)在香港出版《邱會作家書》以作紀念。

邱會作特別法庭接受公開審判(圖源:VCG)

2014年4月是我的父親邱會作誕辰一百周年。在這個日子前,我整理他留下來的文字和遺物,感慨萬分。我決定以父親1981年出獄後寫給我的幾十封信為主,加上一些重要附件,都是父親寫的原始材料、手稿真跡、經他修改審定的錄音記錄等,以影印版的形式匯集成書,編成了一部《邱會作家書——寫給兒子程光的二十三封信及其它》以作紀念。因為許多讀者還沒有看到書,希望了解有關書的情況,特作如下簡介。

書中披露了一些鮮為人知的史實

前幾年,一批文革期間重要當事人的回憶和相關史料面世了,這無疑對中共黨史、國史是一個重要事情。有資深學者稱:研究文革史進入了「吳李邱」時代(指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相繼出版的回憶錄及相關史料)。現在出版的《邱會作家書》,是「吳李邱時代」的產物,是他們回憶錄的延續、擴展和深入。

首先,它提供了一些新的史實,並對已有的史料更加細化、深化。而且這些是以邱會作的親筆家信、回憶手跡、錄音文字整理稿親筆修改件等形式出現的,顯示了它所承載那些憶述、談話的真實性、可信性。如父親於公審前幾個月在獄中寫的被偷帶出來的簡訊,透露了公審前操辦者的一些內幕,揭示了此舉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正依法審判,更多是一種政治手段。父親出獄後寫的回憶稿《深得人心》、《文革政治漩渦中的周恩來》(《家書》98頁、206頁),憶述了文革中毛澤東、周恩來、林彪的一些活動和他們之間鮮為人知的關係,非常珍貴。而父親的回憶稿《初到北京工作》(《家書》325頁),憶述了1956年全國「肅反運動」、1958年「八大二次會議」及其後的軍委擴大會議毛澤東、彭德懷領導批判劉伯承粟裕等人的情況。有關這方面當事人的回憶非常稀少,所以它有著相當的價值。

還有,它如實記載了公審後主要當事人的真實狀況。它不僅是個人經歷,也是國家這段歷史的一個側面。過去,對「反右」鬥爭有記述,對運動後「右派」處理、悲慘遭遇的憶述,進一步揭示了「反右」鬥爭的本質。而文化大革命中老幹部被打倒後的遭遇,千萬普通家庭苦難的記述,組成了文革史的一部分。可是,對父親他們的情況卻少有觸及,幾十年過去了還是「敏感問題」。這次《家書》的出版,相當程度上填補了一個歷史上不應缺失的空白。這裡有幾個方面的內容引人注目:

其一、公審後把父親安置到西安,繼續讓他過著艱苦、屈辱、某些條件甚至還不如監獄的生活。以至於父親在要求改善生活無果的情況下,說吃不消這樣的「保外就醫」,要求回到秦城監獄去。

我當初以為那樣待他,是文革惡習的延續,很快會被糾正,但沒有想到一直維持著。父親過著拮据清貧的生活,直到快去世前,不得不讓子女幫著養老(《家書》261頁)。

對此父親很感慨:原本是領袖和黨的錯誤,他們已經代之承擔了責任,被關了十年。你們認為整得夠了,安置了,就是把老帳結了嘛!剩下的就是我們的歷史功勞了,總不能不承認吧?應當讓我生活過得去,有點做人的起碼尊嚴吧?!那就不應當再羞辱我,在生活上難為我,讓我像個叫花子一樣過日子。一個政治家,當權了,要豁達大度一些,不可以這樣小肚雞腸!再說,羞辱了你的政治對手,就是羞辱你自己。

其二,對家屬仍然進行株連。父親出獄後發現,我們親屬子女們都還在株連的困境中掙扎,特別是我母親,還被加重了處罰。在父親的家信中,有好多封都是為「營救」我母親在設法努力。父親說:我被扣上那麼大的「反革命帽子」,才判了十六年有期徒刑,而胡敏卻變相地被判了「無期徒刑」。我都被放出來,自由了,可她還沒有解脫。這不是故意整人,不是政治報復,又是什麼?!

我的祖母,一個當年在中央蘇區支持紅軍作戰、把兩個兒子都送去當紅軍的蘇維埃模範,這麼一個農村老太太,居然「九一三」之後在醫院裡被停醫停藥活活餓死,而我的叔父也被迫害致死(《家書》174頁)。這可是兩條人命呀!卻沒有人過問。

有些人口口聲聲說株連那套東西是文革造成的,是「四人幫」搞的。可是「四人幫」早抓了,文革結束好些年了,這種整人還在搞,而且有些人搞得很起勁,變本加厲。這只能令人思考體制本身和意識形態中深層次的原因了。

父親說了一句話很是讓我記得,「維持一個冤案,比製造一個冤案禍害人更多!」他感慨地說:文化大革命以來,壞習慣壞風氣在膨脹和擴大。就幹部政策來說,整了一個領導幹部,還要整他老婆,整他的父母,整他的子女,就連我們家八十歲的老人和年幼的小孩,甚至嬰兒也不放過。現在搞批判文化大革命撥亂反正,應當糾正的東西太多了,要恢復的好傳統也太多了,但是有些人只是對政治報復感興趣,對於徹底否定和糾正文化大革命的錯誤,嘴上叫得很響,實際上並不想認真去做。

其三:繼續對父親他們進行監管,直到他去世前。1987年父親有期徒刑到期之時,他本以為要解除監管恢復公民權利了,沒想到對他卻是「維持原狀」。父親一針見血地道出了實質,說這麼幹,就把所謂的「依法行事」的面紗揭下來了。這裡哪還有什麼真實意義的法律?只有不受制約的權力!

父親進行了抗爭,給中共中央趙紫陽總書記寫信求救(《家書》169頁)。之後,父親的生活條件有了改善,但政治上並無鬆動。在他去世時,中紀委發文規定了「六不准」(不准發消息,不准舉行任何形式悼念、不准發訃告等),甚至連父親遺像上都不許對他有正常的稱謂。對人如此嚴酷,去世了還要剝奪他和家屬的公民權利,監查管束他的後事辦理。如果不是讀者從《家書》中的文字和相片看到這些,怕是難以置信。

《家書》在披露陰暗的同時,也記載著光明和善良。父親在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他的人很多,有普通老百姓,有老同志老幹部。父親的一些原來的老領導去世了,可他們的子女還在幫助他,向上反映情況,為其奔走。後來,父親居住的西安干休所工作人員,雖然無法改變大格局,但他們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給予父親好的照顧。最值得一提的是黨的前後兩位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在他們主政時,關心愛護父親。胡耀邦直接批示,讓我母親結束「終生勞改」,返京複查。他還為我們子女解除株連進行了多次指示,加以催辦。趙紫陽曾直接關心過我們子女,解決過因受株連而產生的生活和工作困難。父親刑期結束,還要被繼續非法監管之時,向趙總書記寫了信,抗議對他「維持原狀」的苛待。不久之後,父親的「人事關係」從省公安廳監管部門轉到省委老幹部管理局,他住進了干休所,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胡耀邦、趙紫陽兩位總書記堅持思想解放,平反冤假錯案、力推改革開放的豐功偉績固然會名垂青史。而他們對父親這些人的處理,努力想改變之前的不當,待人的寬厚坦蕩,也是一種歷史,應當把這些告訴人們。

書中匯集了不少對歷史事件不同尋常的見解

研究歷史,不僅要依據事實,而且需要對它們研究、分析、考證。其中,當事人對事件、人物的看法、理解和判斷,不管是他那時的想法,還是事後的反思,也很重要。一定要記錄下來,進行研究。這一點,過去有時被忽視。不是說文革史研究已到了「吳李邱」時代嗎?應當對已有的和新披露的史實解讀,但其中很重要的是吳、李、邱本人自己的解讀。這也是一種寶貴的歷史。從目前我的了解,父親留下這方面的東西最多,他作為當事人在歷史現場,有些在別人看起來並不起眼的事,或是想不到的事,他都能細心觀察、思考,剖析出深層次的原因。憑藉它們,有時會對一些撲朔迷離的事件和人物動機的分析,有茅塞頓開的感覺。

比如:毛澤東和林彪交惡的原因,通常歸咎於林彪有野心。而父親說,是他們對文化大革命有了思想分歧。在1970年廬山會議上,毛澤東認為,林彪提出「張春橋的問題」,事實上是對文化大革命提出不同的看法了,實質上就是衝著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毛主席發現了林彪也不是一個聽話的人了。小人物觸動「文化大革命」不要緊,林彪觸動「文化大革命」就是大問題呀!(《家書》274頁、308頁)。

又如,毛主席自廬山會議後,為何對林彪步步緊逼,「親密戰友」反目為仇。傳統解釋是黨內路線鬥爭,林彪要「謀反奪權」。但父親不那樣看,認為:毛對林的問題,簡單來說是毛澤東要不要林彪的問題。「要」是一種處理辦法,「不要」了是另外一種處理辦法了,因為主要矛盾在毛澤東方面。(《家書》275頁)。父親的話言簡意賅,卻很深刻,道出了中國執政黨體制上的缺陷。歷史上黨內那麼多「路線爭鬥」中,毛澤東對劉少奇、林彪是這樣。後來鄧小平對胡耀邦、趙紫陽也是這樣。某一個人高居在黨和國家法定的最高領導之上,一個人說了算,這本是文化大革命的弊病,可是後來卻繼承了這個毛病。

又如,對「九一三」所謂的「軍事政變」。父親在本書里的一篇講話《談九一三事件》中,坦率地說了八點不可能的理由,依據的是他在現場參加中央政治局處理該事件時的經過和觀察。我相信讀者看了以後會感到那些分析非常理性、客觀,有很強的說服力。(《家書》278-281頁)。

「軍事政變」,這個結束了父親政治生命的事件,在公審他之前居然沒有正面詢問過他,後來公審當庭也沒審問他,卻以此定了他大罪。他說,從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81年公審的10年間,我沒有看到過這方面的材料,為什麼不公布呢?!如果有這個材料,這是打擊林彪的「核武器」呀!那是致命的打擊呀!後來,我看了當年中央下發的文件,說林彪反革命集團的綱領是「設國家主席」和提出「天才論」,這個能夠是武裝政變的反革命綱領嗎?關於「設國家主席」,林彪即使提了100次意見,他還是一種意見呀!「天才論」的見解,即使林彪說了100次,也還是一種見解呀!說這些就是武裝政變的綱領,這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呀!(《家書》281頁)。

再如,對「九一三事件」牽涉人員的處理,毛澤東為什麼在情況還沒有查清的情況下就要定案,打擊了一大片。毛澤東為何執意如此?父親回憶了發生「九一三事件」後一次政治局會上的場景:毛主席要汪東興回福建廳的時候要傳達一句話,就是「林彪幫了我一個好大的忙」!……當時,我的理解是:毛主席這一句話的含義,就是他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了。(林彪)他「幫了一好大的忙」嘛!他死了嘛!……把一切問題都推到林彪頭上了。這就是毛主席處理「九一三事件」的主要邏輯,也是主題思想吧!(《家書》3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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