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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墨西哥帶回一種食物 陸男竟被判刑10年

一位大陸男子去年從墨西哥帶兩大行李箱食物回國,結果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被抓獲,近日更被判刑10年。

陸男子顏某去年從墨西哥坐飛機回國時,帶回兩大行李箱的魚鰾,總價值250多萬元人民幣。然而,顏某所帶魚鰾皆來自於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那是一種瀕危野生動物。結果,北京四中院近日以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一審判顏某有期徒刑10年。據悉,這是當地首例走私石首魚魚鰾案宣判。

陸男攜魚鰾被捕

據中媒報導,魚鰾也叫魚膠、魚肚、花膠,為魚的輔助呼吸器官的干製品,也被稱作與燕窩、魚翅齊名的「八珍」之一。

當地時間的2018年3月21日,被告人顏某乘坐著AM90次航班從墨西哥的蒙特雷出發,經過韓國仁川轉機搭乘OZ331次航班,在北京時間2018年3月23日10時許抵達了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廈。

顏某入境時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未向海關申報物品,首都機場海關關員在對其託運的兩件行李箱進行查驗時,查獲用保鮮膜包裹之魚鰾製品共393件。

魚鰾製品示意圖。(圖片來源:網絡)

「打開後,我發現兩個行李箱裡裝滿了類似魚片的東西,有一股魚油的味道。我問他這是什麼,他說是魚肚。我之前聽說過上海查到過類似的海鮮製品,可能屬於瀕危物種。」首都機場海關旅檢處工作人員說。

經鑑定,上述魚鰾製品皆為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Totoaba macdonaldi)的魚鰾干製品。可是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是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的物種。經認定,上述魚鰾干製品的價值為251萬5200元。當日,顏某被抓獲且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

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圖片來源:墨西哥聯邦環境檢查署)

據今年39歲的顏某供述稱,這些魚肚是他托墨西哥的朋友買的,之前他曾通過微信向汕頭的朋友詢問過國內行情,想把這些賣了。

在庭審中,顏某的辯護人提及,涉案的魚鰾應全部推定為來自人工養殖的石首魚,因為墨西哥國內就有石首魚養殖漁場,可以很便利地購買到石首魚。

針對顏某辯護人之說法不被認同,無論是源自野生還是人工養殖的石首魚,均屬於法律上規定的「珍貴動物製品」。

來自廈門大學的一名教授提供證言稱,依目前來看,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在世界範圍都是野生的,現在沒法對此魚類進行人工育種。

值得注意的是,這位教授還提到,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早在1976年就被正式列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而近年來,由於對其魚鰾的商業需求,進一步加劇了它的瀕危程度。

據悉,1996年時,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更將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升級為極度瀕危!

顏某因違反海關法規和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制度,且逃避海關監管,其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而且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處罰。最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且處沒收財產20萬元。

專家:石首魚魚鰾並非珍貴藥材

中國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教授趙明德解釋,「魚鰾是可以入中藥的,但是富含膠原蛋白的食物都能促進生長發育,不一定非要從魚鰾里提取。即便食用了一些石首魚的魚鰾,也不過是攝入了一些蛋白質而已」。

同時,趙明德也指出石首魚魚鰾並非珍貴藥材:「無論是小金魚,還是加灣石首魚,魚鰾成分都一樣,只是大的魚鰾大,好提取而已」。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北京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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