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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峰:濫用緊急法使香港淪為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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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林鄭在沒有諮詢,不經立法會審議下強推蒙面法固然可惡,但真正的禍心還在肆意引用緊急狀況條例無限擴大特首及行政機關的權力,把立法會僅餘的一點點監察作用也廢掉,對市民權利自由的威脅極大,甚至足以摧毀一國兩制中香港的獨特社會制度與價值。

自從林鄭宣布動用緊急狀況條例引入《蒙面法》後,社會不但沒有舒一口氣的感覺,反而有點人心惶惶,有市民到仍短暫營業的超級市場搶購食物,有大型連鎖超市索性整天關門;不少地區的櫃員機出現長長的人龍,雖算不上擠提,但心裡不踏實想持有多一點現金就是了。地鐵幾乎全面停駛,大型商場關門,戲院停開等更令市面蕭條,已相當接近戒嚴的地步。

惡法無限擴大特首權力

形成這樣人心惶惶的社會氣氛,不是因為黑衣抗爭者連日在街頭的暴力衝擊,不是因為車站、部份商店受破壞而有憂慮,而是因為林鄭動用了緊急狀態法例大幅擴大政府的權力,改變了原本遊戲規則,破壞了市民對制度的信心與信任。大家都在擔心,林鄭搞的蒙面法只是第一著,未來還會有更多損害市民的權利、自由、資產的惡法惡例登場。在這樣的陰霾下,市民怎可能安心,怎可能不採取各種方法保障自己及家人,甚至像八十年代初中英談判不順時那樣囤積食物、日用品及現金……。

今次林鄭在沒有諮詢,不經立法會審議下強推蒙面法固然可惡,但真正的禍心還在肆意引用緊急狀況條例無限擴大特首及行政機關的權力,把立法會僅餘的一點點監察作用也廢掉,對市民權利自由的威脅極大,甚至足以摧毀一國兩制香港的獨特社會制度與價值。

早在政府醞釀動用緊急狀況條例時,已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這條殖民地時代的惡法容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他們認為有需要時作出各種事關重大的規例,大幅擴大政府權力,包括可以限制個人的各項自由,延長警察拘留被捕者的時間、查封傳媒、宣布整個香港或部份地區戒嚴、充公被指違法人士、企業、團體的財產……等。簡而言之,在緊急狀況條例下,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短期內改變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秩序,市民能不憂心忡忡?

更何況在記者會上當林鄭等被問及會否有下一步行動,會不會再動用「緊急狀況條例」加強社會控制如禁制Telegram等網上聯絡平台時,林鄭等人要不是顧左右而言他就是強調政府不會做任何不符公眾利益及安全的決定;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則說絕不會實施什麼外匯管制或資金進出管制,金融市場也會如常自由運作。可經歷過去兩年多跟這屆政府打交道的經驗,官員的解釋或所謂保證根本不可信,更絕不能倚靠她們守護公眾利益與安全。

如70年代智利獨裁政權

試想百萬人遊行反對「送中條例」,林鄭月娥若不是權欲薰心,若還有一點點守護公眾利益的想法,她早已撤回惡法,讓社會回復平靜,讓市民看到自己的聲音受到尊重。可林鄭在百萬人遊行後第一時間宣布惡法繼續去馬,而在二百萬人遊行後仍然堅持只暫緩不撤回。

直到抗爭遍地開花,警察難以收拾才終於在9月宣布撤回條例,可惜為時已晚;社會裂痕加深,官民、警民關係更完全破裂,難以修復。像這樣漠視民意訴求的人怎可能指望他們守護公眾利益,怎可能期望她們不把越來越多權力抓到手裡以方便她們行事,特別是執行北京「止暴制亂」的任務。

可以預見,蒙面法不過是林鄭試水溫的一招,也是較容易騙人的一著(讓有些市民以為跟自己的權利與自由無關);只要打破不能用「緊急狀況條例」的禁忌,林鄭未來只要開一次特別行會就可以推出一項甚至幾項規例收緊對社會及市民的控制,包括實施戒嚴、禁制社交媒體等。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怕的事呢?

著名學者Jared Diamond在新作《Upheaval》描述了70年代初智利由民主政體變成軍事獨裁政權的過程。起初政界及一般民眾對獨裁者皮諾切特全沒提防,以為他的專權措施只是暫時性,很快就會回復原來的秩序與民主。實情卻是三個月間他就把智利原本的民主體制、法律及自由保障全數打碎,權力都抓到自己手上,任何政敵及不同政見者不是被殺就是被失蹤或被迫去國,專權體制延續近二十年才逐漸過去。林鄭現剛開始引用「緊急狀況條例」的權力,未來她肯定食髓知味,不斷擴權,只怕不到三個月香港就會變成當年智利那樣的警察國家。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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