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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口抬高一厘米」考——紀念柏林圍牆被推倒30周年(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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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法律的安定性

上世紀90年代,德國中下級法院在審理諸多「柏林圍牆士兵開槍案」時,確實常常援引「拉德布魯赫原則」——該原則主張抵制「惡法」,「法律須向正義屈服」,確實與「槍口抬高一厘米」、「良知高於法律」這類流行於中文知識界的名言,在文字表述上有異曲同工之處。

不過,有兩點區別值得注意:

第一,有人援引「拉德布魯赫原則」,並不意味著德國主流司法界認為案件的審判應該遵循這一原則。

比如:1992年柏林地區法院啟動針對三名前東德高級領導人(國防部部長、副部長、國務委員會主席)的審判,直接援引了該原則進行裁決。但1994年聯邦普通法院的判決,則有所收縮,判決書仍援引了原則的大致內容,同時又表示:「要把這一觀點適用於本案是不太容易的,因為在東德內部邊界的殺人行為不能等同於納粹犯下的大規模屠殺罪行。」聯邦普通法院更關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的人人擁有的「自由出入國境權」和「生命權」,東德1976年加入了這一公約,所以與該公約牴觸的其他法律是無效的。1996年,聯邦憲法法院採納了聯邦普通法院的上述見解。2001年,歐洲人權法院裁決此案,繼續選擇在東德舊法律體系中尋求判決的依據。人權法院認為:東德的《警察法》和《邊界法》裡的規定,不能成為三名前東德高級領導人脫罪的依據,因為這些法律只允許對特定強度、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重罪」使用槍枝,手無寸鐵獨自翻越柏林圍牆的受害者不在「重罪」之列,不應對其使用槍枝射擊。東德憲法中也有關於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尊嚴的規定。至於被告以東德多年來從不起訴反而表彰「射擊越境者」這一慣例作為辯護,人權法院的看法是:這種慣例不是法律,而是東德政府對法律的長期違反。⑬

上述四級審判,除了最低一級的柏林地區法院外,其他三級法院均選擇在既有的東德法律框架內尋求判決的依據,而非以雞湯中所謂的「良知高於法律」的名義,全盤拋棄法律訴諸「良知」,也未要求任何人須將「槍口抬高一厘米」。

第二,即便是「拉德布魯赫原則」,在否定了「惡法」之後,其訴諸對象,也並非是不可捉摸、人言人殊的「良知」。

拉德布魯赫說得很清楚:「我們要追求正義,同時也要尊重法律安定性,因為後者構成了前者的一部分。」尊重法律安定性,即尊重白紙黑字的實證法律,而非訴諸於抽象、籠統、高度不確定的「良知」。

不但否定「惡法」之後,須尊重白紙黑字的實證法律;「否定惡法」這件事本身,往往也須依賴白紙黑字的實證法律(如國際法、憲法),而不能憑個人意志或群眾意志來定義「良知」的內容——畢竟,某些「U形鎖揮舞者」在將U形鎖高高揮舞起來的時候,也會自認為代表了「時代的良知」,覺得自己渾身上下充滿了「時代的正義感」。

圖註:兩德統一,德國民眾拆毀柏林圍牆

注釋

①熊培雲,《自由在高處》,新星出版社,2015,P191。

②http://articles.latimes.com/1991-09-03/news/mn-2071_1_border-guard。

③http://articles.latimes.com/1992-01-21/news/mn-667_1_east-german。

④http://www.nytimes.com/1992/01/21/world/2-east-german-guards-convicted-of-killing-man-as-he-fled-to-west.html。

⑤http://www.zeit.de/1992/05/toetung-im-interesse-der-obrigkeit/komplettansicht。

⑥http://articles.latimes.com/1992-01-21/news/mn-667_1_east-german。

⑦(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著,趙陽/譯,《法律的非正義與超法律的正義》。收錄於《中國法學文檔第1輯》。

⑧A. James McAdams,《The Honecker Trial:The East German Past and the German Future》,P09-10。

⑨參考前注所引洛杉磯時報、紐約時報等媒體報導。

⑩A. James McAdams,《The Honecker Trial:The East German Past and the German Future》,P09。

⑪同上,P10-11。

⑫http://www.chronik-der-mauer.de/en/victims/180603/gueffroy-chris?n。

⑬案件的大致情形,可參見:陳新民,《「不法」法律及命令服從的困境》,(台)軍法專刊第54卷第6期;柯嵐,《拉德布魯赫公式的意義及其在二戰後德國司法中的運用》,《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其他類似的判決,可參考:hannibal_frei,《[平庸的惡]一份德國聯邦法院關於柏林圍牆守衛的真實判決》,果殼網。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史料搬運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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