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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中共以法治港 代港立法審判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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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國兩大立法事件都讓北京暴跳如雷。先是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違憲,中共為自己的專政受到挑戰而震怒,再是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中共更不能接受美帝立法為香港人權撐腰。在中共眼裡,所謂法治就是黨領導下的立法、司法與行政合作,豈能違背黨的意志,豈能替草民張目?對美國,中共只能叫囂後果自負,能奈其何?對香港,中共肯定是不依不饒,加快以法治港三部曲,代香港立法、審判、遴選法官,立法不姓黨、司法不姓黨就不罷休。

葉公好龍不改一黨專政心態

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之一,是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之一,《基本法》第2條也明文規定香港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習近平上周在巴西就香港局勢表態時,對香港的「三個堅定堅持」分別強調依法施政、嚴正執法、依法懲治,仍然戴著法治的高帽。但事到臨頭,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違憲,有違中共港共心意,立即遭到炮轟,盡顯中共近年鼓吹依法治國、依法治港,無非是葉公好龍,根本不可能擺脫黨大於法、一黨專政的心態。

全國人大法工委叫囂,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判斷和決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漠視《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尤有甚者,法工委關注的是判決嚴重削弱特首和政府的管治權,不只是輸打贏要,更是完全背棄司法獨立正是要制衡行政、立法的宗旨。

中共揚言不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香港的法治自然成為其眼中釘。中共港共今次炮轟高等法院的裁決,針對的不是單一的司法覆核個案,而是香港原有的三權分立原則。習近平早年訪港時已明言要香港三權合作,今次下令止暴制亂未提立法配合,只因立法會已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包括多位民主派議員被DQ、《立法會議事規則》被修訂,因此,林鄭政府以為數夠票,才膽敢無視百萬人上街反對,繼續霸王硬上弓,試圖完成《逃犯條例》修訂,結果低估、錯判了港人維護法治、要求民主的勇氣和智慧,引爆社會激烈抗爭。

針對法官落實治港者須愛國

中共近年大舉宣揚依法治國,實質是要透過黨領導立法、司法,實現以法治國,以紓緩執政合法性危機。同樣,中共港共強調依法治港,也是要掩蓋執政合法性問題,迄今推進的以法治港三部曲,就是代港立法、代港審判、代港遴選法官。

中共不只閹割了香港立法會,把它改造成橡皮圖章,2016年還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實質就是以釋法為名,修改香港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以DQ民選議員。今年強推《逃犯條例》修訂,今次直接干預高等法院的個案裁決,實質都是要代港審判。

從法工委和港澳辦的反應來看,中共港共顯然不會善罷甘休。尤應關注的是,官媒、官網重提香港外籍法官眾多問題,重提在止暴制亂過程中「警察捉人、法官放人」問題,顯示中共的下一個大動作,恐怕就是為外籍法官比例設限、為遴選法官設限。2014年《一國兩制白皮書》把香港「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定義為「治港者」,還強調「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今,中共恐怕以為找到了落實這個要求的機會。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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