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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匠鷹眼:不給張某鋼任何道德開脫 也請胡總編且慢道德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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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貴州公共汽車墜河事件警方通告出來了,是司機張某鋼報復社會,同時也透露出他頓起殺心的直接誘因是當天看到自己的房子被強拆。

此前,他與住建局簽了《自管公房搬遷補助協議》,但他另外申請的公租房落空,他就沒有領取協議約定的7.2萬的補助款(顯然,在沒有公租房置換的情況下,他沒同意拆遷)。就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房子就被強拆了。於是,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的張某剛就干出了傷天害理的驚天大案大案!

社會議論很多,就筆者所知,沒有人不譴責張某剛的冷血殘忍傷及無辜,但同時,更多的理性的聲音是要求反思悲劇背後的社會問題。而「環球「總編胡錫進今天發表了一篇微博,全文如下:

胡文主要是三點:第一,呼籲所有網民一道予以痛斥張某剛的犯罪行為,不留任何為其行為進行道德開脫的空間;第二,要大家看到ZF在推動公平正義和保護人民生命健康方面的努力和進步;第三,呼籲政府對陷入絕望的人拉一把、防患未然。

錯了嗎?當然沒錯,胡總編也不可能說錯呀。但仔細琢磨總覺得少了東西,或者說在轉移、至少是模糊焦點!

有朋友給我說張某剛也是受害者。還舉例,美國校園槍擊案後立碑都把槍手也列為受害者。我只能說,這個肯定水土不服,中國文化接受不了這個。張某剛死有餘辜,應該被譴責,也沒有任何開脫空間。但他已經死了,有用嗎?開他十天批鬥會又如何?對無辜死者和社會大眾來講,最重要的不是譴責張某剛,而是找出背後的原因,進行檢討和追責,但胡文中,居然看不到一個字這方面的內容。

報復社會的事件不是一起兩起,而是觸目驚心。從在路邊行走,到送孩子上學,到乘坐公共汽車,老百姓無不心驚肉跳。每一個「獨狼」襲擊的背後都有直接的誘因,比如前幾年的廈門BRT公共汽車的縱火案,與此次公共汽車墜河案,就有幾分的相似。

就張某剛而言,根據警方的通報,對他的拆遷有多處違法。第一,涉案房屋的補償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二,違反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第三,未經司法審查程序,強拆程序違法;第四,違反「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的規定。說白了,就是用一紙合同就把人家的房子活生生拿走了,這與掠奪有多大差別?擱在誰頭上,都不會甘心吧?這些,胡總編居然都視而不見。這些又豈是一句輕飄飄的不給「道德開脫空間」可以掩蓋的?質言之,比呼籲各級ZF對陷入困境的人拉一把更重要的是:不要把草民(胡總編說的草根人物)推入絕境!

一個良性的社會,出了任何社會問題,都應該首先從ZF方面檢討,因為ZF是一切社會問題的概括承受者。在美國,前不久,一個黑人被警察執法致死,引發全社會的抗議。哪怕抗議者有很多的過火行為(打砸搶),社會和ZF都給予了極大的包容。各階層的討論、交流和激辯一直都在進行。社會都在追問,到底對黑人有沒有系統性的歧視?有沒有改善的空間?應該如何改善?當我們嘲笑美國亂糟糟、甚至對一些過火行為幸災樂禍的時候,我們也不要忘了,正是這樣的社會運動,推動著美國的進步和發展。至少,它沒有迴避更沒有掩蓋問題,而是讓它暴露出來,通過各種交流(抗議也是一種交流)達成社會共識。

貴州驚天慘劇,死難者屍骨未寒,胡總編沒有一絲的檢討和追責的意思,反而急吼吼地教育人民要「注意」ZF的「努力和進步」,就差沒有高喊「感謝郭嘉」了。這樣的道德說教,真的就能解決社會問題嗎?須知,對每個老百姓而言,他對社會進步的感知決沒有、也不需要胡總編的宏觀格局,他們關心的是每一個具體的個案:辦事要不要找人、房子會不會被強拆、牛奶是否安全,公共汽車有多大危險等等。

海明威在《喪鐘為誰而鳴》裡有一段話:所有人是一個整體,別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問喪鐘是為誰而鳴,它是為你而鳴。社會是一艘大船,所有人都在同一艘船上,當船上有一個人遭遇不幸的時候,這個人就可能是全船人的威脅。所以永遠不要對別人的不幸和苦難無動於衷,一個人的不幸就是全體人的不幸。

正因為如此,作為船上的一份子,筆者要對胡總編說,且慢對人民道德說教,請先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調查拆遷真相、並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懲前毖後,完善制度,這樣才能避免悲劇重演,才是對冤死者最好的告慰和對平民百姓最好的交待。有真相才有進步,有追責才有公平,法律和規則之下,大家講道德才是真實的;否則,不講法律責任的道德說教,不只是虛偽,更可能是對法律的蔑視。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二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微信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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