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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月:《公安六條》在任志強身上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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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從快從重,判處任志強18年有期徒刑並罰款420萬元人民幣,驚詫世界。

對如此重判尚不解心頭之恨的大概只有批准此量刑的習近平了。習近平成長於文革時代,對全國街道貼滿的死刑告示一定記憶猶新。一串串人名打著紅勾,這些人都是依照《公安六條》被處決的。其中第二條:「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動標語,喊反動口號,以攻擊污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後來又擴大到江青、康生、張春橋等。1967年1月毛澤東提出「要搞幾條」,由周恩來主持政治局會議通過了,這份針對公安系統的「若干規定」,是中共用紅頭文件代替法律,公開「以言治罪」的鐵證。

惡名昭著的《公安六條》雖然於1979年取消,但是流毒遠遠沒有肅清。《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下的黨員100條紀規,其中「不准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刑法105條「煽顛罪」都與文革「惡攻罪」一脈相承。以經濟罪掩蓋黨內政治鬥爭

全世界都看得清,今天習近平仍舊是依據《公安六條》審判任志強的。法院認定任志強四條經濟罪,只能說明習色厲內荏,遠不具備毛澤東對黨和社會的控制能力。正如蔡霞說的「貪腐罪」已經成為習清除異己、鞏固「一尊」、加強個人獨裁慣用的手法;習倒行逆施,已經引發黨內黨外嚴重不滿,只能用經濟罪掩蓋黨內激烈的政治鬥爭。

需要提及的還有,為甚麼判囚任志強18年?這應該是習近平御用司法班底費盡周折、苦思冥想提交給習的方案。經濟罪(貪污、受賄)最高可判死刑,檢察院給任志強羅列的犯罪數字並不算低,可惜無人相信。判決公布後,國內外少有人對任志強的「犯罪事實」感興趣,甚至有人翻出2011年12月30日官媒廣泛報導的任志強當天的微博:「數月審計,終於拿到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除個別的財務上的帳務處理之外,沒有任何個人的貪污腐敗問題。可以放心的卸任,不再為國有資產的直接委託管理承擔法律責任了。」輿論幾乎全部質疑18年的量刑。這一點大大有別於中共公布的其他貪腐案。

有問:為解習近平的心頭之恨,為甚麼就不能把任志強的刑期再提高一點,提到無期?中共現行刑法規定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政治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都會引發公眾對任志強3月討習檄文的聯想。18年就是對中共全黨的殺雞儆猴。

1980年10月,中共組織4,000名省軍級以上的黨內高級幹部,對鄧小平胡耀邦主持,胡喬木等多人起草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草案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大討論,這次討論成為對毛澤東個人和毛澤東思想錯誤的聲討和清算。但是鄧小平阻止了對毛的清算,在次年十一屆六中全會討論通過的決議里,按照鄧個人意願,對毛澤東的對錯作了七、三開,重新樹立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不但埋下六四屠城的伏筆,也埋下中共十九大後習近平修改憲法,破壞黨內民主,搞終身制和個人獨裁的禍根。

在任志強被重判的前一天,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德州浸信會教堂發表最新演講說:「不敬畏神的希特勒、毛澤東以及現在的中共毀掉了千萬人的生命!中共的恐怖行徑已經幾十年沒有發生在現代文明社會,其在世界上製造的恐怖是其他政權所不能比擬,中共是真正的世紀污點。」多年對西藏、新疆的種族迫害,2019年對香港反送中的暴力鎮壓,與2020年中共病毒世界性的擴散,與港版國安法對香港自由和法治的摧毀,都可以作為蓬佩奧「中共的恐怖行徑」的註解。

在任志強被重判的同一天,川普總統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用視頻致辭,12次點名中國。他說,中共病毒已經在全球188個國家奪走了無數生命,世界衞生組織為中國所控制,並首次提出聯合國必須要求中國對其不負責任行為承擔責任。隨後是習近平的預錄講話,他表示新冠病毒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危機。他沒有流露出任何歉意,他說「堅決反對政治化、污名化」。

但是,全世界都記住了一個中國醫生的名字李文亮,在他身後還有一位中國企業家任志強,他因為追究習近平在中共病毒危害人類生命中的責任,被投入中國監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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