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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地主李秀英的一份坦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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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李秀英,1892年出生,在寫下以下筆者錄入的這份1959年寫的坦白書時,已經年近七十歲了。這份坦白書的內容請大家自己閱讀,筆者就不再多做評論了(大家懂得),僅補充一下她寫這份坦白書時的處境,這時她已經不在農村而是跟著兒子住在武漢市,因為成份問題她還必須向居委會定時匯報思想,這份坦白書就是寫給居委會的。另,其丈夫在土改時已經被政府鎮壓,坦白書之後,筆者還錄入了一段1965年她在一份坦白材料中寫的對丈夫被鎮壓的感想,比較少見。

李秀英是一個舊時期普普通通的地主,她的經歷是地主分子的共同經歷。

【我是一個地主成份,在舊社會裡,靠丈夫在外勢力剝削人民的血汗,買了一些土地,大約十畝,同時也向大地主容某租了十幾畝,共計廿余畝。因家庭種地人少,每年大約在九月至十一月就僱傭月季工和一些短工,剝削農民血汗。其每年經濟收入僅供丈夫在外花銷,做了兩棟房子和在鄉村重建的一棟房子,共三棟房子,其中有兩棟房做在徐家棚街,由我丈夫開了茶館和牌場,來剝削人民的錢。雖然我終年參加勞動,但總是過著地主生活,處於剝削的地位。土地改革時,曾由人民政府清算幣兩千元,土地全部還給農民,房屋賣掉抵還了人民清算的錢,還剩下半間房子在農村,前在57年和58年之間租給我侄子住,每月兩元的租錢,大約出租半年後經農村大躍進,將半間房子讓給農村實用,沒有收租錢。現在舊的財產一無所有,僅靠兒們的工資過活。這一切舊的事情應該向人民坦白交代,重新做人。

解放十年來,在人民政府的寬大之下,黨和人民教育了我,使我認識舊社會的一些可惡的事情,應該全部徹底的丟掉,重新做人,學習新社會的好人好事來改造自己。

檢查人李秀英

1959.11.5】

【當時我處於恨愛的交織狀態。所謂的恨不是從政府鎮壓惡霸的政策他有罪惡上去恨的,而是他很早就拋棄我母子,他和小老婆過著富裕生活,我在農村過的是一般農村生活,反正我也不靠他生活了,有三個兒子,有生活出路了,死了也好,免得受他管;愛的是年紀大了被鎮壓死,心中還是有些難過,說起來不好聽。】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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