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維基解密創辦人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
一名英國法官拒絕將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引渡到美國,以面對包括間諜罪在內的指控。
地方法院法官范妮莎·巴拉斯特(Vanessa Baraitser)周一(1月4日)在倫敦老貝利法院(Old Bailey Court)說,阿桑奇送往美國後有自殺可能。
法官還下令將他釋放。美國政府律師表示,他們將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阿桑奇出生在澳大利亞,現年49歲。美國政府基於對他17項間諜活動的指控、以及一項與維基解密於2010年和2011年公布數千份美國機密電報有關的一項濫用電腦罪指控,提出引渡要求。這些電報主要與美國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戰爭有關。
由於各項指控加起來的總服刑期將達175年,阿桑奇將因上述罪名在獄中度過餘生。
阿桑奇的律師團在反對美國的引渡申請時爭辯說,美方的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並且阿桑奇的心理健康狀態目前正處於危險之中。他們也認為美國的監獄條件違反了英國的人權法。
巴拉斯特法官接受了上述論點。
阿桑奇的支持者和其他聚集在老貝利法院外的人正對此判決進行慶祝,他們認為,此一結果是人權、言論自由和阿桑奇本人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