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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的自我毀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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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憲之路竟通向革命,也有深刻原因,即是清廷自我毀滅式的應對。 清廷的最大敗筆之一,即是在1911年拒絕召開資政院會議,自行設立新內閣,13名國務大臣中,滿族9人,其中皇族7人,被時人稱為「皇族內閣」。

辛亥革命是中國史上流血最少的通過革命而非政變的改朝換代,圖為革命軍占領武昌城後,軍政府掛起象徵十八省團結一致的十八星軍旗.

儘管辛亥革命一舉功成,但在晚清的最後十餘年,革命並非時代唯一主音。

晚清的另一主音是立憲,始於戊戌,在1905年日俄戰爭後大張。但晚清的立憲運動,與西方大不同。西方是民眾自下而上的倒逼立憲,中國則僅限於少數士紳階層,謀求自上而下的政改立憲。此外,西方中世紀以降長期是封建的分權政體,立憲就是限制權力獨大,而中國在秦漢以後基本是中央集權,也無限權傳統,因此晚清立憲,紙上之「憲」可以立,實質之「限」則幾乎從未談。

1905年日俄戰爭爆發,時人多認為,新興島國日本之所以戰勝老牌強國帝俄,其因在於日本有憲法而俄國沒有。於是,報章紛起而鼓吹立憲,官員也群起上奏,外交使節如駐英、駐美、駐俄大使,京官如學部、禮部尚書,封疆大吏如兩湖總督張之洞、兩廣總督岑春煊、直隸總督袁世凱,預備立憲之勢遂成。當年7月,清廷詔派五大臣出洋考察,雖為革命黨人吳樾炸彈行刺,後仍成行。五大臣歸來,連上條折,敷陳各國憲法,認為必須立憲。慈禧終於有所動,以為有了憲法,清廷江山可保。

翌年,清廷下仿行憲政詔,以改革官制入手,並著手厘定法律。1907年,頒布外官制,籌設資政院及各省諮議局。1908年,定諮議局章程及議員選舉章程,頒布憲法大綱,定9年之後召開國會。1909年,各省諮議局開幕。1910年,資政院開院。1911年,頒布內閣官制及內閣辦事暫行章程,設立新內閣。

後來世人常以晚清預備立憲之政改為「假立憲」「假政改」,其實就清廷具體舉措而言,很難說全是虛情假意,尤其頒布憲法大綱、設立各省諮議局、開資政院,均務實有新興氣象。以當時朝野實際情勢來看,也不允許清廷將立憲政改當作一場大戲。晚清內外交困,於外則列強咄咄,於內則財政維艱、尾大不掉,實在沒有慈禧或攝政王載灃從容來當影后、影帝的餘地。

1909年各省諮議局成立,立憲派人經由選舉,成為地方議會代表,諮議局成為變相政黨機關,有了合法地位。此前清廷可以隨時關閉立憲團體,比如1908年就禁止政聞社。

1910年,資政院成立,立憲派人可由諮議局議員進身中央臨時議會代表。至此,立憲派人從地方到中央,都有了合法的活動舞台。

1911年,孫洪伊以諮議局聯合會名義,邀請各省議長入京,4月,16省代表40人抵京,名義上是第二屆諮議局聯合會,實際上是組黨會議。大會選出湖南諮議局議長譚廷闓為主席,於6月4日宣布成立憲友會。憲友會被學者張朋園稱為「中國早期最具有淵源和規模的政黨」,在全國二十二省中,除黑龍江、雲南、甘肅、新疆四省未有正式組織,其餘均有負責人。辛亥革命爆發後,憲友會憑藉強大的地方基礎,控制各省政局,與革命合瀾。立憲派人始於求國會,終於得革命,可謂種下跳蚤,收穫龍種。

立憲之路竟通向革命,也有深刻原因,即是清廷自我毀滅式的應對。

清廷的最大敗筆之一,即是在1911年拒絕召開資政院會議,自行設立新內閣,13名國務大臣中,滿族9人,其中皇族7人,被時人稱為「皇族內閣」。內閣人員配置的不公平與不合理,反映了清廷集權於皇族的用心,違背憲政精神,為世人所痛詛,甚至比封建皇權專制最強橫的時候還為人仇恨,因為摧毀一部分專制,就使得剩下的那些更令人百倍厭惡。

「皇族內閣」也引爆了漢人官紳的不滿,連向來被視為溫和立憲派首領的張謇,也在自定年譜中說:「政府以海陸軍政權及各部主要,均任親貴,非祖制也;復不更事,舉措乖張,全國為之解體」。他後來與革命黨合作,向鹽商籌款20萬元解決南京革命軍出城問題,又積極實施以自己的紗廠擔保向日本三井銀行借款30萬元等舉措幫助臨時政府渡過財政難關,根源或埋於此。

不過,張謇的意中人並非革命黨,而是袁世凱。他始終要在舊傳統中找一個繼承人,這也代表了相當數量的立憲派人的心意。

總體看來,立憲派在晚清最後十年中的作為是充滿矛盾的。立憲派人既浸淫儒家傳統,又受西方新知影響,二者比例雖有不同,比如梁啓超的身體裡,近代西方政治文明觀念就大於儒家傳統治理術,而張謇或許就相反。但大致而言,立憲派人多是矛盾複合體:他們反對專制,但不能擺脫傳統,因此對皇權仍有希望或眷戀;他們精英味太濃,以致無法真正發起群眾運動;他們有積極進取的一面,也有保守而患得患失的一面;他們或有堅定的政治抱負,但沒有強有力的政治手段。

立憲派人沒有一個如孫中山那樣的鐵腕領袖——梁啓超文人論政的意味太濃,孫洪伊有組織才能但缺乏足夠威望及領袖魅力,張謇同樣只能得到一部分溫和派的信仰。就上述特點或缺點而言,立憲運動的失敗是註定的。

但是,立憲派人對清廷政治腐敗、財政紊亂等方面的抨擊,某種程度上與革命黨人同流;立憲派人宣傳的近代西方政治文明觀念,對官員、士紳、商人乃至軍人有相當影響,有助於從觀念上摧毀神聖的皇權。更關鍵的是,建立在混合了士紳地方自治傳統與模仿西方議會制度之上的各省諮議局,對地方政局的影響舉足輕重,不僅辛亥革命的導火線四川保路運動一開始是由四川省諮議局各士紳主導,在辛亥革命爆發後,眾多省份也由本省立憲派領袖宣告獨立,為革命功成提供了最好的贊助。

清廷另一失策,是對1910年以來立憲派發起的四次國會請願運動的粗暴處理。請願運動中,立憲派人態度誠懇乃至謙恭,各省遊行請願秩序井然,既無對長官的無禮要挾,也無暴徒的趁亂破壞,結果清廷卻以類似對付革命黨的法子,強行解散請願代表團,押解代表團回籍,甚至對請願者加以拘捕流放。

1911年1月,清廷更明諭各省督撫嚴厲彈壓請願學生,上諭稱,「不安本分之徒,借速開國會為名,仍復到處鼓惑。各學堂學生,多系年幼無知、血氣未定,往往被其愚弄……著各省督撫再行剴切曉諭,隨時彈壓」。高壓下,以奉天、直隸為中心的第四次國會請願運動以失敗告終,立憲派人也漸漸失去對清廷的幻想,為今後與革命黨人合流埋下種子。

清廷的再一個失策,是立憲師法日本,並且拖延立憲具體日程。立憲派人大多崇尚英國的虛君共和模式,清廷卻堅持師法日本的君主立憲模式。師法日本也罷了,學的卻又不是其立憲後的制度和精神,主要卻是其立憲之前的過渡形態。

此外,清廷遲遲不確定預備立憲年限,到1908年才宣布9年為期,後來還藉口「國會期限已定」多次彈壓國會請願運動,怎不令立憲派人失望乃至憤怨?對火山上的中國來說,9年太久,只爭朝夕!立憲派人事實上是清廷的最後救命所系,當他們對清廷也紛紛失望乃至放棄的時候,革命的到來就難以避免了。

於是,1911年清廷非法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違背立憲原則,更損害士紳階層的利益(普羅大眾的利益其實倒並未受損多少,參見拙作《重看保路運動》),終於讓期待值越來越高的社會失去耐心和信任,以四川保路運動為導火線,到武昌起義爆發,各省紛紛獨立,清廷在勉強支撐數月後,為袁世凱挾北洋六鎮之實力趁虛而入,溥儀和隆裕這對孤兒寡母任人宰割,享年267歲的清朝也在1912年2月12日猝死。

預備立憲前,人們對未來無所期望;預備立憲後,人們對未來無所畏懼。清廷不斷點燃人們對未來的希望,但這火把燃得太旺,清廷又不得不試圖去撲滅它或至少降低火焰的熱度與亮度。就這樣,它在左右為難之間迎來了自己的毀滅。

然而,辛亥革命是中國史上流血最少的通過革命而非政變的改朝換代,清廷也獲得罕見優待,政治上享受外國元首待遇,財務上享受每年數百萬兩銀子的撥款。清廷官員很少被清算,不少人在民國還擔任了要職。民國八大總統,至少有五個在滿清做過官。因此,立憲雖然引爆垮台,卻仍是統治者最好的選擇——不立憲更加危險,他們的頭顱可能都要掛在電線桿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影響力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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