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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未果搶奪特警配槍 內蒙古一特警獲刑10年

一名中共警察在殺妻未果後,被判刑10年。圖為中共警察。

內蒙古一名鄭姓特警故意製造車禍殺妻,未果後為阻止罪行敗露,曾搶奪特警配槍。日前,他被判刑10年。

近日,內蒙古阿拉善盟中級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被告人鄭某鷺出生於1989年10月,案發前是內蒙古烏海市警局特警支隊一名警察。

裁定書披露,鄭某鷺長期沉迷於網絡賭博,婚後與妻子王某某經常爭吵,王某某提出離婚。

王某某表示,她和鄭於2016年10月登記結婚。之前,鄭就欠她不少錢。2017年11月9日晚,她和鄭提出離婚,並把欠她的錢還清。鄭答應把房子給她,稱這是欠她和女兒的。

第二天,鄭說要去公證處把房子公證給她,並稱從借貸公司借到了錢,要還欠她的10萬元錢。之後,他們一起坐車離開,準備去做房產公證,之後圖謀殺害王某。

裁定書顯示,2017年11月10日,鄭駕駛白色高爾夫轎車搭載妻子王某某來到烏海市海勃灣區甘德爾山景區半山腰處停車場,鄭故意駕駛車輛從停車場衝下山坡,車輛撞擊障礙物後駛停,車中安全氣囊彈出。鄭見王某某身體無大礙,便將王某某拽出車外,採取掐頸、用石塊多次擊打頭部方式,致使王某某頭部、雙手及身上多處受傷後昏迷。

王某某昏迷後,鄭謊稱自己發生車禍,給正在執勤的烏海市警局特警支隊警察張某某打電話求救。之後,特警張某某、田某某、巴某某到達現場,恰逢王某某甦醒並呼救。

鄭見狀竟然搶奪特警張某某佩戴的92式手槍、搶奪特警田某某佩戴的97-2式防暴槍,特警張某某口頭警告無效後鳴槍示警,特警巴某某將鄭制服。

次日,鄭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奪槍枝罪、盜竊罪,被警方刑拘。

法院指出,案發前,鄭多次使用手機搜索、瀏覽「開車墜崖」「高爾夫天窗怎麼開」「丈夫殺妻子要賠償女方麼」等相關信息,且在案發時駕車衝下觀景台製造車禍,同時未採取制動措施。

後經鑑定,妻子王某某頭面部20餘處縫合創口。

2020年12月,鄭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奪槍枝罪,數罪併罰,被判刑有期徒刑10年。鄭某上訴後,2021年3月被駁回,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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