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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場不幸的婚姻里,我看透了人性的險惡

 

 

在婚姻家事律師面前,人性無處藏匿

人性是不可以挑戰的。

這是易軼做了十三年的婚姻家事律師後,最常分享的一句話。

剛剛打完的一個官司,她為80歲的老爺子代理訴訟離婚。這還是老爺子的二婚,甚至涉嫌重婚。

他有一個結婚40多年的老伴,臥床昏迷、生活不能自理。他們還有三個兒女,都在國外成家立業。近二百平的大房子裡,除了保姆,再沒有能和老爺子說話的人了。

人有七情六慾,老了也還是一樣。老爺子上網、徵婚,尋求一個聊得來的有緣女性,當然,還要會照顧人。一位比他年輕二十歲的阿姨出現了。

她有醫護背景,溫柔、細緻,而且和老爺子一樣,孤身一人,子女早已移民海外。兩人你來我往,還經常一起推著輪椅上的原配去醫院看病。黃昏的愛情在看似平靜的外表下波濤暗涌。

等原配去世後,兩人登記結婚,阿姨反手提出離婚。此時,她已經從老爺子名下得到了600萬元現金,還有他和原配住的那套房子,價值1000多萬。

「這就是一個動機不純的婚姻。」易軼點評說。老人貪愛,阿姨貪財,最後贏回了官司,兩張人性的遮羞布卻被扯得粉碎。

置身婚姻家事的修羅場裡,易軼在工作中聽多了對愛情、親情的詆毀。「我的婚姻就是一個欺騙」「她不過是想要靠著我上位」「他知道孩子是我的軟肋,所以毫不留情」……

眼淚、咒罵、報復……家庭生活最勾心鬥角的部分,在律師事務所的調解室里暴露得一覽無餘。

一、誘惑

莊嚴肅穆的法庭上,原告一方兄妹五人、由年近半百的大哥出面,被告席則坐著他們最小的弟弟——手足相殘,這是易軼最不想看到的一類案子。

「不拆遷兄弟姐妹都挺好,一拆遷了全是事。」老話總講「血濃於水」,但在談錢的時候總不會這麼想。

問題來自於家裡世代居住的老宅,位於北京通州的農村。三個哥哥成家了,各自分出去蓋了新房,兩個姐姐也相繼結婚搬進了婆家,只留下最小的弟弟和老爹老娘同住一個院子。

雙親去世後,弟弟自作主張翻新了房子,蓋了五層小樓,前些年通州一拆遷,分到手800萬外加5套樓房,兄弟姐妹立刻坐不住了。

原本哥哥們都還仗義,畢竟各自也都有房子等著拆,建議弟弟拿出40萬,均給兩個出嫁的姐姐,權當是父母遺產,留給她們一個念想。

弟弟聽完卻不樂意了:爹娘是我送走的、新房當初我也一棟沒有,這輩子就守在這老宅里,我憑什麼分?

講不了情就講理,一家人鬧到了法庭上。沒想到本就來往不多的叔叔也嗅到了分家的味道,一腳摻和進來,咬定弟弟住的祖宅是從爺爺那留來的下,拆遷無論給多少,他這個叔叔都理應分一半走。

原本40萬就能擺平的事,現在400萬也結束不了,弟弟可算明白了「親兄弟明算帳」的意思。

處理完一場遺產糾紛案後,易軼的律所收到了一封手寫的感謝信/微博@家理律師事務所

「我經常想,在遺產面前,那些已經50、60歲年紀、私下也沒什麼來往的兄弟姊妹,他們之間的感情到底又價值多少呢?」易軼事後反問自己。

為了幾百萬、幾千萬的房產、遺產,也可能僅僅幾萬塊的撫恤金,一個娘胎出來的兄弟打得六親不認、你死我活。法律給出了儘可能公平公正的裁決,但挽回不了他們註定的結局——一家人自此老死不相往來。

還有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遺產案。易軼代理的是被告,一對母子。女人50歲上下,保養得很到位,剛剛失去丈夫——一位大她二十多歲的公司董事。

把她們告上法庭的是丈夫的前妻和女兒,矛盾焦點依然是財產——老人還沒過戶的200平方米四合院,還有公司的上億資產。

前妻出示的證據是一份代書遺囑,歪歪扭扭的稚嫩筆記,還有孩子作證的簽名,或許只是證明昔日夫妻情分的童真。

現任太太拿出的則是一份公證遺囑,是在老爺子去世一周前留下的,且有公證人在場,全程錄影、錄音,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承認了後一份遺囑的法律效力,卻頗為意味深長對兩任妻子說:「但是重點是,你們真的知道,老先生的遺產有多少嗎?」

雙方面面相覷,直到法官出具了一份金融機構函詢。原來老爺子生前已為公司背負了上億元貸款,扣除不動產和存款,他名下的財產淨值也只有幾十萬左右。

「不可能!一定是被小三花光了。」前妻恨得咬牙切齒。「我也不相信,會不會是她們把老爺子的財產轉移走了?」現任太太瞬間臉色煞白。

易軼扭頭看了看旁聽席上的小兒子,他手裡還端著父親的遺像。相片裡,老爺子似笑非笑,好似也在見證這一場他親手製造的玩笑。

律所里的模擬法庭,婚姻家事的官司里,法庭上的對手不是至親,就是曾經深愛的枕邊人

原告與被告,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站在單方當事人的立場上,易軼很難判斷,或者也根本不需要這樣的判斷。婚姻家事官司,或許就是普通人之間的勾心鬥角,在道德、情理與法律之間相互試探。

有人被妻子抓到了嫖娼實錘,卻一口咬定那音頻是電視裡的聲音,然後反手指控妻子使用竊聽器,屬於非法取證;

有人結婚十年,死活不同意妻子的離婚訴求,直到聽說父母的老房子準備拆遷,自己能分到800萬,立刻寫了份離婚協議找妻子簽字;

還有搶孩子的。親生爸爸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趁媽媽和姥爺不注意,把孩子帶走藏了起來,而且一藏就是三年,再見到媽媽時,孩子已經認不出來了。

「我們法律挑戰的是最低的道德底線。」易軼說。

二、裂痕

工作日的下午,是家理律師事務所會客最忙的時間。形形色色的人坐在調解室的沙發上,訴說自己的困境。

有60、70歲的老爺爺,羊毛衫領口翻出商務襯衫的領子。他走到談案間坐下,從公事包里掏出一副老花鏡,仔細閱讀起剛拿到的一份文件。

也有看上去神態憔悴的阿姨,穿著玫紅色的衝鋒衣,背著孩子淘汰的舊書包,坐在門口大堂張望著,髮絲中摻雜著與年齡不符的白髮。

不是所有人都做好了拿起法律武器的準備,但你可以從他們的狀態里摸清他們對待感情的決心。

有人在諮詢過程中一度眉頭緊鎖,時而激憤、時而沉默,談到自己的過錯總是遮遮掩掩,卻被左顧右盼的眼神暴露出內心的慌張。

也有人戴著墨鏡,開口就一句話:「我要離婚」,然後甩給律師一個檔案袋,裝滿枕邊人出軌的證據。

更多的人是來訴苦的。作為婚姻律師,易軼曾經開玩笑說:「我們80%的工作都是在處理情感問題,20%的工作在處理法律問題。」

婚姻家庭里的問題,說多了都是雞毛蒜皮,女律師的共情力常常讓當事人感覺更好受一些。入行十多年,易軼最直觀的感受是:「女性在很多時候還是蠻卑微的。」

最典型的就是出軌。常常有這樣的情況:丈夫出軌了,決定和妻子離婚,也願意淨身出戶,可妻子卻遲遲不肯放手。「等丈夫清醒了、回歸家庭,我們的婚姻就還有挽回的可能。」

也許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也許是放不下昔日付出和得到的真情,女性總是更容易忍讓——「只要他給我承認錯誤,我就可以接受」,然後自欺欺人地忽視感情里的裂痕。

57%,這是來易軼的律所諮詢離婚案件的女性占比。她們的訴求,「很明顯,」易軼從上百場離婚官司里總結出規律,「女性關注的孩子會多一些,男性關注的財產會多一些。」

「我寧可放棄財產,但是我也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這樣的台詞只會在女性口中聽到。

男性也不是都能放得下,但總會形成鮮明的對比——「如果孩子要不到,那財產我必須要多爭取一些,撫養費我按法律標準給就可以。」

易軼和同事們整理的行業數據分析/微博@易軼律師說婚姻

所有了離婚案件里,最令人痛心的還是家庭暴力導致的「受虐婦女症候群」。易軼的一個當事人就屬於這樣的情況。

他們原本是郎才女貌的一對璧人。妻子是清華大學的研究生,中產高知家庭里長大。丈夫雖說是「鳳凰男」,但也從底層翻身當上了某所知名大學的校長,在圈子裡享有一定聲望。

結婚後,妻子很快成為了全職主婦,兩個孩子的誕生、成長也為家庭帶來了許多幸福。但她沒想到的是,曾經那樣一表人才的丈夫,卻在婚後變得格外強勢。

妻子在家中沒有一點家庭地位,沒有工作,就成了沒有收入的「廢物」,成為了丈夫日復一日辱罵的對象。孩子想去西班牙學小語種,也被父親「一言堂」地否掉了,沒有一點反抗的機會。

妻子也不是沒想過反抗,但是在一次和丈夫的爭吵中,她被眼前這個男人從樓梯上推了下去,造成後背第二節脊椎骨裂。

她終於不想再忍了,找到易軼諮詢離婚,沒想到第一個站出來阻撓的正是她的媽媽。「她覺得女兒的婚姻是有光環的。」易軼意外地接到了很多個她母親打來的電話,目的只有一個:不要插手她女兒的婚姻,更不要讓她離婚。

「我覺得你應該選擇離婚。」易軼罕見地直接給出了當事人離婚的建議,「它不僅包括熱暴力,還包括了冷暴力,也就是對你進行精神上的打壓、PUA。」

但遺憾的是,兩年諮詢了三次後,這個妻子仍然放棄了離婚。

因為親密關係,人們往往會對一段感情的未來做出誤判:家暴離婚,孩子會不會再也見不到爸爸?家庭主婦離婚,收入來源該怎麼辦……

更糟糕的還是因為對愛人抱有幻想和希望:「他打完我就道歉了,很認真地承認錯誤,應該不會有下次了吧?」

「別把自己和孩子的未來,押在一場有裂痕的婚姻上。」見證了1000多場不幸的婚姻後,這是易軼給出的忠告。

三、體面

在家理律師事務所,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情況:母親緊張地坐在模擬法庭上,練習和丈夫對簿公堂時的陳說,而孩子則由前台領到兒童房裡等待。

這間擺滿玩具的兒童房,地上鋪著柔軟的墊子,牆上也塗成了明快的天藍色,雲朵一樣的燈點綴在天花板上——這可能是律所里最不會讓人感覺壓抑的房間。

充滿童真的兒童房,可能是遠離人性險惡的最後一塊淨土

父母之間有沒有愛情,孩子總是最先一個察覺。

有位媽媽帶著一個六七歲的男孩過來諮詢離婚,閒聊幾句之後,就開始抱怨起丈夫的種種過分行為。易軼看了看旁邊的孩子,立刻打斷了對方。

「怎麼了?」媽媽茫然地問。易軼示意同事把孩子領出去:「孩子還在這裡啊。」

「沒事。」當事人不以為意,「他爸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傷害孩子最深的不是離婚事件本身,而是父母的處理方式。

婚姻糾紛處理多了,易軼越來越覺得,離婚時最難能可貴的就是「體面」。

她曾經有位男方當事人,40歲出頭,因為性格不合準備離婚,但是卻很誠懇地對律師說:「不在一起了,並不意味著我不需要對她(妻子)承擔責任。」

妻子經濟能力不如他,年齡也比他小,他想了很多能為她和孩子做的。他給孩子買了一份教育基金,也給妻子買了一份高額保險,離婚後她依然可以每年從中取得一些收入。

女方在訴訟過程中也非常平和。兩人開完庭出來後,對易軼說:「那易老師,你先回去吧,我們帶孩子去吃個飯。」

實際上,易軼統計過,三成以上由她們經手的離婚案都是因為性格不合,又或者說是一點一滴的家庭瑣事。

總會有這樣的情節在事務所里上演:

夫妻一方怒氣沖沖地坐電梯上來了,一拍桌子,「易律師,我要和你們簽合同,走訴訟,離婚!」然後開始一項一項清算對方的過錯,洗衣、做飯、掃地、刷碗……把對方指責得無一是處。

等到易軼為他們準備好材料、準備去法院立案的時候,對方卻突然找回來,說:「易律師,我想解除協議可以嗎?我們和好了。」

「那你當初簽協議的時候沒有考慮好嗎?」易軼不解地問。

「離婚是我的一個手段,我其實只是想嚇唬嚇唬對方。」

在心理諮詢室里,很多當事人終於釋放自己在婚姻中壓抑的情緒

在沒有重婚、家暴、賭博等重大過錯的婚姻生活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只有「感情破裂」。相愛時情比金堅,但當感情消耗殆盡,很明顯,只剩下的冷漠和算計。

昔日的枕邊人對簿公堂,丈夫要求要回鑽戒,妻子哭著質問:「那家裡的衛生紙你要嗎?」

「要,好好分。」丈夫一字一頓,用最冰冷的語氣回答。

判決離婚後,易軼和法官一起去他們的家裡分財產,除了裝修的牆面,衣架、漱口杯、明信片、調料盒……分得一清二楚。

這些家長里短的撕扯,像一面鏡子,在易軼面前折射出人性的真實,「我可以從各種各樣不幸的婚姻中總結經驗,反哺到自己的生活里。」

離婚並不代表不幸福,這是她最希望人們都能明白的道理。「只有維繫一段痛苦的婚姻,我覺得才是一個非常不幸的事情。」

她有一個印象很深的女方當事人。對方第一次來找她時,整個人宛如驚弓之鳥,躲在帽子和墨鏡下,像一隻刺蝟一樣時刻保持防禦狀態。

她的愛人出軌了,第三者是丈夫的同事。更讓她心碎的是丈夫手機里的聊天記錄,有大尺度的親密照,也有他和第三者密謀轉移婚內財產的詳細計劃。

女生發現這一切後,按不做聲地搜集了一個月證據,然後來找易軼離婚,要求男方分給她二人的房子、車子、孩子,還有男方公司的一半股權。

很明顯這是她的報復。現行的《民法典》中並無「淨身出戶」的條款,女生要求分割的財產已遠超法院判罰的能力。

「能不能達到這個結果我不介意,」女生臉色灰暗,但眼神格外堅定,「我必須要有這樣一個努力的方向。」

最終,她們聯繫到了男方公司第三輪融資的投資人,由他作證,男方為女生提供了相應的補償,案子以庭外和解告終。

「其實她這樣苛刻的財產要求,是因為心裡有怨恨,她很不甘心。」易軼理解女生的心情。那場官司結束後,女生回家,打開衣櫃,一樣男方的東西都沒有了,她開心地和易軼說,「現在我放下了。」

如果一段婚姻不可避免地走到最後,學會放下,可能是另一段幸福生活的開始。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看客inSight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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