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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同意付9千萬美元了結臉書隱自訴訟案

圖為臉書母公司META的標誌。

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已同意就一起10年前的訴訟,支付9,000萬美元達成和解。該訴訟指控,臉書通過瀏覽器插件追蹤用戶的網際網路活動,甚至在用戶登出帳戶後依然如此。

法官現在必須批准Meta與原告之間的和解協議,該協議於周一晚間提交給美國加州聖何塞(San Jose)地區法院。

據和解條款,這家社交媒體公司必須刪除用戶不知情之下收集的所有數據。Meta還必須向提出索賠的用戶,支付9,000萬美元。

這起訴訟發生在2012年,源於2010年Facebook的一項名為「開放社交關係圖」(Open Graph)的更新,該更新聲稱它可使用插件來存儲cookies,追蹤用戶何時在其他網站上點擊Facebook「贊」(Like)按鈕。

據法庭文件,該插件能讓Facebook利用cookies,記錄用戶瀏覽了哪些有「贊」按鈕插件的網站,以及他們購買記錄或瀏覽內容。

根據指控,這些信息隨後被編入檔案,並出售給廣告商。

2011年9月,Facebook最初辯稱,在用戶登出後繼續收集數據,有助於防止不當登錄,後來又澄清了其政策,並改變了cookies收集數據的方式。

2017年,一名法官批准了Facebook駁回此案的動議。2020年,在原告對該裁決提出上訴後,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部分裁決。聯邦上訴法院表示,原告可嘗試證明Facebook的做法,侵犯了用戶隱私。

去年,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臉書關於審理此案的請求。

「這對收集用戶數據,以及使用進階瀏覽器追蹤的網際網路和廣告公司來說,確實是一個警鐘。」原告的主要律師格里吉爾(Stephen Grygiel),在Meta同意支付9,000萬美元以解決集體訴訟後說。

據和解協議,所有2010年4月22日至2011年9月26日期間,訪問了有「贊」按鈕的非Facebook網站的美國用戶原告們,每人最多可申請5,000美元。

原告律師打算從擬議的和解金中,尋求最高達2,610萬美元的法律費用,即29%。

原告的律師大衛·斯特雷特(David Straite)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感謝第九巡迴法庭的分水嶺裁決(watershed ruling),也感謝Facebook本著誠意談判,達成這一和解方案。」

「該和解方案,不僅修復了對Facebook用戶造成的傷害,也為今後處理這類問題樹立了先例。」

Meta發言人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告訴大紀元記者:「在這個有十多年歷史的案件中達成和解,符合我們社群和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很高興能擺脫這個問題。」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英文大紀元記者Isabel van Brugen報導/陳霆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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