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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孩被拐六年:黑洞般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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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接到小丫從良鄉打來的電話怎麼都不相信電話的那頭是自己的女兒:‌‌」口音全變了,和小時候說話的聲音一點都不像,一口的河北腔。‌‌「張氏夫婦看到女兒時驚呆了:女兒竟然還穿著6年前的紅校服!只不過那紅色已變成了紫黑色。頭髮髒亂得像草,又瘦又小的身體抖做一團。‌‌」派出所的人找來電暖氣開到最大,小丫還是不住地發抖。我一看這孩子腿上還是穿著6年前的一條毛褲。早都是大洞了。毛褲裡面什麼都沒穿,連一條小褲衩都沒有。你說她能不冷嗎!‌‌「小丫的媽媽把孩子緊緊地摟在懷裡。

這是2001年《南方周末》的新聞報導《被拐六年》,受害人當時只有14歲,是北京的一名初中女生。記者陳韻秋的文字沒有半點聲淚俱下的控訴,但僅僅是樸實的描寫,平靜的敘述下令人不寒而慄,令人窒息。

女孩被強姦時只有14歲半,而買她的‌‌「丈夫‌‌」田志賓已經30多歲了。女孩買回來不久便遭到強姦並被安排結婚,在田志賓的‌『老姨夫』村黨支部書記徐金池的運作下,女孩有了新的戶口本以及結婚證。15歲就懷孕了,孩子生下來後,長到4歲發現是個啞巴。女孩六年來一直試圖逃跑,每次都被抓回並遭毒打。因為‌‌「全村的人都在看著她,只要有人看見她跑就會給田家通風報信。村外是一馬平川,從這個村可以看到那個村的院牆,根本沒法跑。‌‌」

成功逃脫後,女孩的生活盡毀,‌‌「她已經被甩出了北京生活的正常軌道。‌‌」‌‌「更讓人擔心的是她獨自承受著的6年來受的苦難。最痛的事她連媽媽都不說。媽媽還是第一次在記者採訪時知道她生的孩子是啞巴,知道她也想孩子。畢竟那孩子伴她度過了最寂寞的四年。‌‌」

被拐六年

早晨起來媽媽順手拿起衣服準備給女兒穿,張小丫說:‌‌「媽媽我都20歲了,你還給我穿呀?‌‌」媽媽一驚,手停下來,眼淚奔涌而出。

失而復得的女兒已不是她14歲的小丫丫了。女兒在被拐賣的6年裡,已經變了。女兒的一舉一動一笑一顰都和媽媽記憶中的6年前的14歲的女兒不一樣了。

這6年是她一無所知的6年,是她的母愛無論怎樣深厚怎樣博大都無法觸及的一個黑洞

女兒的身體已不是6年前像蓓蕾一樣的稚嫩了,手和腳還留在少女時代,很細小,但身體已是少婦的了,身上還有明顯的生育的痕跡,少女和少婦不協調地組合在女兒身上,很刺眼。

拐賣

1994年12月19日,張小丫早晨起床有點發燒。她剛做闌尾手術刀口還沒好利索。但期末考試在即,她要到學校去上早自習。爸爸說別去了,她說不行,並說晚上有晚自習,讓爸爸去接她。

‌‌「那一天,小丫穿了一身紅色的校服,外面穿著一件紅色的牛仔大衣,邊下樓邊和我們說著話,早晨起來我怕她來不及,衣服都是我給她穿的。這就是她最後的樣子,這樣子老在我眼前晃,6年沒變過。‌‌」小丫的媽媽說。

張小丫:‌‌「那是早晨6點多,天下著大雪,又冷又黑,馬路邊的小店鋪都沒有開門,路上也沒什麼人。前面停的一輛麵包車上下來一個20多歲的女孩子,挺時髦挺漂亮的,操著北京口音來問路,她問我到世界公園怎麼走,我就告訴了她,可她好像怎麼也聽不懂,我給她說了好幾遍,她說上車再說吧,我可以把你帶到學校門口。上車後,她讓我喝牛奶,我不喝,她突然灌起來,牛奶是熱的,在一個保溫瓶里,灑了我滿身都是。我忽然困起來,車子過沒過學校門口我就不知道了。‌‌」

張小丫那一天從家走出不過100多米遠就消失了。而她的學校————北京豐臺區一中也就離她家300多米遠。這裡在豐臺火車站的背後,有一個鐵路的岔口,小店鋪把馬路擠得很窄,路邊堆著垃圾,操各種口音的人來來往往,小路的拐彎處就是學校。小丫的爸爸說,小丫丟的時候這裡還沒有這麼多的店。中午的時候張小丫沒有像往常一樣到姥姥家去吃飯,爸爸去學校找,老師說沒來呀。

這一天,雪下了整整一天,刮著大風,爸爸和親人們找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查看了來來往往的列車。這時正是民工回鄉過年的日子,爸爸的心裡早就慌了。

第二天學校接到一個電話,一個姓李的老人說,小丫是在一個彈棉花的小店門口被人弄上了車。相同的消息互相印證,一家人才知道孩子被拐了。張小丫70歲的爺爺當即腦溢血,不久死去。

張小丫:‌‌「我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我發現我躺在一間屋子的沙發上,屋裡點著燈,一些人在燈下吃飯。我說我要回家,哭起來,一個男人過來開始往外拉我,在屋外的雪地里,他扯著脫我的校服,撕下我的校徽,搜出了我的學生證,連我書包里的紅領巾也拿走了,然後把我往一間小黑屋裡推。我不進去,拼命掙扎,那個人就把我按在雪地里狠狠打了一頓,把我拖進小屋,門從外邊鎖上了。‌‌」

‌‌「我當時腦子還不是特別清醒,藥力可能還沒過去,也嚇昏了,只知道哭叫、砸門,第二天才看清這是一間沒窗、沒電燈、沒床、沒桌椅的小屋子,我只能從門縫透進的光知道天亮了、天黑了。他們有時一天開一次門送進一點冷飯或涼水,然後就不理我,我尿尿、拉屎在屋裡,晚上和屎尿睡在一起。‌‌」

張小丫的媽媽覺得女兒沒被凍死是個奇蹟,在她的印象中那一年冬天特別冷。她反覆問女兒:發燒是怎麼好的?闌尾的刀口是怎麼長好的?發沒發炎?晚上沒被子蓋怎麼能睡?嗓子哭啞沒有?有沒有得感冒?張小丫都說不記得了,因為當時太害怕了,她身上的痛都不記得。她的右手受傷,留下抽筋的毛病,她不知道是被打的還是她拽著門框不走硬拉傷的。

但她記得她反覆喊的一句話:‌‌「我要回家!我要媽媽!‌‌」

強姦

張氏夫婦為了尋找自己的女兒,跑了全國十來個省的五六十個縣市。他們在電視、報紙、雜誌上做廣告,自印了三四萬元的尋人啟事到處張貼。

6年,他們都奔波在尋女的路上了。

6年中經他們找到線索解救出的張姓或北京的被拐女子就有三個。一次在湖南一個也姓張長得也極像小丫的女孩子已被折磨得病入膏肓,只會哭不會說話了,張氏夫婦轉身走時,有人說,看,多狠心,怕弄個病人回去,竟丟下不管了。張師傅說:‌‌「要是我女兒就是屍首我也要抬著回去。‌‌」說完已是滿臉的淚水。張氏夫婦不知道,他們心愛的獨生女就被賣在河北省高碑店市肖官營鄉頓豆夏村,離北京只有十元錢的車票錢。甚至後來有同村人看到了他們在電視上做的廣告問小丫:你爸爸說有重謝給多少錢?

張小丫:‌‌「我也不知道在小屋裡關了多長時間,感覺是一個星期吧!一天小屋的門開了,一伙人準備了一輛三輪小拖拉機,要把我弄上車,我說我要回家,他們不說話硬要把我往車上拉,我又哭又叫大喊救命,那天晚上打我的那個男人又把我打了一頓。我上了車一個勁地要往下跳,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一下把我按在車箱裡,用屁股坐著我,就這麼坐了一路,我的臉貼在車箱底下,喘不過來氣,也哭不出來了。‌‌」

張小丫後來才漸漸知道,關她的小屋所在地叫‌‌「高二‌‌」(音),這家的主人,也就是常打她的男人叫田志樣,是買她的男人田志賓的叔伯哥哥,拉她去的地方是頓豆夏村。

張小丫:‌‌「我關在一間屋裡,屋裡有一張土炕。那些人在另一間屋裡吃飯喝酒,我冷極了,餓極了。晚上一個男人開了鎖上了炕,我求他放了我送我回家,他不說話硬脫我的衣服……‌‌」

說到這,張小丫坐在沙發上的身子縮成了一團,頭都要埋到腿里了。

張小丫:‌‌「我不是十分清楚他脫我的衣服幹什麼,我只知道他的樣子很兇。我不記得痛不痛,不記得我是不是昏了過去,也不知道後來我是不是哭著睡著了,我只記得特別特別地害怕、特別特別地想媽媽。‌‌」‌‌「強姦‌‌」一詞是公安部門拘押田志賓的理由,直到這時張小丫才開始用這個詞描述那天晚上她的遭遇,每次說時都怯怯的難以出口。她被強姦時只有14歲半,而田志賓‌‌「已經30多歲了‌‌」。

一個星期後小丫被拉到一個地方和這個男人照相,小丫從照相館裡衝出來,邊哭邊叫‌‌「我要回家,我的家在北京‌‌」,田志賓從里追出來,‌‌「當街開始打起我來,圍觀的人很多,但沒人管,他把我拉進去和他照相。照相時我穿的是一件舊西服,裡面是我的紅校服‌‌」。

不久田志賓的‌‌「老姨夫‌‌」村黨支部書記徐金池送來了戶口本、結婚證。戶口本上常住人口登記上寫著:劉小紅,1974年5月15出生,高碑店市肖官營鄉人,身份證號碼132404740515(原號碼如此,編者注),與戶主的關係:妻子。承辦人:戶籍民警張金良。上面蓋有河北省公安廳高碑店市警局的戶口專用章。

就這樣張小丫變成了劉小紅,有了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生育指標和土地。後來小丫才知道,分土地的時候村里人起了爭執,有人不願給她分,村領導只好給她分了半個人的地。

國家公安部和全國婦聯的調查人員到高碑店市了解小丫怎麼有了戶口和結婚證,得到的結論是:該地戶籍管理混亂是遺留問題,全市一人有兩個戶口本的有2000多人。而肖官營鄉3萬人的戶口底卡1997年丟了一半,那個叫‌‌「劉小紅‌‌」的人的戶口底卡恰恰就在丟失之列。主管戶籍民警張金良在1997年前還沒調來呢,現在假戶口本上的簽章只是例行公事而已,誰為小丫辦的假戶口,無法查證。公安人員傳喚了田的老姨夫,他拒絕說出辦證的途徑。而田志樣和田志賓則說小丫是他們‌‌「撿的‌‌」。

一個被販賣的14歲的孩子的身份就這樣‌‌「合法‌‌」化了,小丫於是每天都在被‌‌「合法‌‌」強姦。

張小丫:‌‌「有一天田家放起了鞭炮,來了很多人,我被鎖在屋裡。我從門縫看到了院子裡擺了很多桌子,人們在喝酒划拳。晚上田志賓滿身酒氣地爬上了炕……‌‌」

過了很久小丫才知道,那天是辦她和田志賓的‌‌「喜事‌‌」。

生育

張小丫剛過15歲就懷了孕。

張小丫:‌‌「沒人告訴我我是怎麼了,我光知道自己很難受。沒人和我說話,大部分時間我被鎖在院子裡,餵豬、做飯、搓玉米、剝花生。如果飯在他們回來時還沒做好,他們就會打我,主要是田志賓和他媽打。他們一家六七口的飯,我又要燒柴看火,又要看著鍋里。‌‌」

‌‌「我熬的玉米碴子粥常常是結成了塊,他們只好撈了去餵豬。烙了半年的餅才知道烙餅要放油。‌‌」這個出生在城裡的14歲的獨生女常被田志賓他媽罵————‌‌「光知道吃不能幹‌‌」。

張小丫:‌‌「我肚子都已經挺出來了,懷孕大約有五六個月了,一天田志賓的大妹妹(我叫她小姐姐)才對我說,我肚子裡有了孩子。我又驚又怕不知該怎麼辦好。‌‌」

‌‌「知道了我懷孕,田家的人對我看管鬆了點,秋忙的時候讓我上大田裡收玉米棒收花生。冬天和小姐姐一起去集市賣瓜子花生。平靜(音)集特別難走,要走河堤。我推著半麻袋瓜子大著肚子不敢騎,上堤的時候怎麼都推不上去。那一年冬天特別冷,在集上站一上午我的受傷的手老抽筋。‌‌」

差一個月16歲的時候,張小丫生下了一個女孩,這個孩子是農曆三月初七的生日。

張小丫:‌‌「前一天我還在幹活,肚子痛時我還不知道是怎麼了。早晨肚子痛,中午來了一個外村的接生的女人,一直到晚上天黑孩子才生下來。‌‌」

她說,‌‌「當時我特別特別想媽媽,真想她就在跟前,好讓我一把抓住她,我就喊著媽媽不停地哭著。‌‌」

張小丫:‌‌「生下了孩子,我躺在鋪了張席的炕上,他們給了我一碗棒子麵粥。

沒有人給我一句話。喝了一個星期棒子麵粥後就開始下地幹活了。怎麼弄孩子一點都不懂,田志賓的媽媽整天到地里幹活也不教我,都是小姐姐告訴我怎麼餵奶怎麼抱的,當時她剛出嫁還沒孩子。‌‌」

孩子吃了她一年多的奶,有了孩子後她和田志賓搬到另一個院裡去住,田每天早晨出門深夜回來,孩子和小丫鎖在院子裡,剝花生搓玉米的活拿進來,幹完了由田帶出去。孩子和她吃的菜用的東西也都是田帶回來。

這樣囚禁的生活有四年多。

張小丫:‌‌「院子的牆特別高,有一面是鄰居豬圈的牆矮一點,但插了玻璃。

屋子的窗子都是開向院子的,根本沒法出去。‌‌」

孩子長到四歲多的時候,人們發現是個啞巴。

不知是小丫太小生育,還是母女倆被囚禁時間太長的原因,這孩子能幫媽媽搓玉米、剝花生,會給媽媽擦眼淚,聽得懂媽媽的指令。媽媽會做的飯就是烙餅、熬粥,活動的地方就是院子、屋裡。田志賓從不回來吃飯,只回來睡覺,也從不抱她。

她至今也不知道孩子為什麼不會說話。直到她逃走的時候,她也沒有聽到孩子叫她一聲‌‌「媽媽‌‌」。

出逃

2000年12月9日,張小丫終於逃回北京的家。

這一天離她被拐差10天就整6年了。為了這次出逃她蓄謀了好幾個月。

6年中逃過多少次小丫自己也說不清楚。反正是逃一回,挨一次死打。小丫記得6年中最苦的就是逃跑給抓回去的時候,不光是皮肉受苦,最難受的就是絕望。

張小丫:‌‌「一次我從早晨開始逃,一直跑到天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慌亂中一條河過了兩次。到了一個村里遇到了一個老奶奶,才知道跑反了方向。老奶奶讓我住她家,說她兒子在北京打工,她要到北京看兒子,第二天帶我一起去。

‌‌」第二天中午她讓我買點豆角,吃了飯就走,我出去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女人,她看了我一眼什麼也沒說就走了。我們飯還沒吃完,田志賓就開著三輛拖拉機帶著20多個人來了。原來那個女人是頓豆夏村嫁到這裡來的,給田家打了電話。

20多個人下車虎狼般地撲上來,圍著我拳打腳踢。衣服被撕破了,鞋也掉了一隻。除了田志賓,那些打我的人沒有一個姓田的。‌‌「

小丫得出一個結論:全村的人都在看著她,只要有人看見她跑就會給田家通風報信。村外是一馬平川,從這個村可以看到那個村的院牆,根本沒法跑。

這次跑的代價是被打得在床上躺了半個月不能動,但她從未放棄過跑的機會。並且她是越逃越有主意、越逃越有經驗了。

一次小姐姐帶她到田志賓母親的院裡,她發現田家放錢的小柜子沒有鎖,她偷出了100元錢和她的結婚證、戶口本,回家縫在棉大衣里。

張小丫:‌‌」我就這麼一件衣服,我整天穿在身上。晚上睡覺也不敢放鬆,就蓋在身上。‌‌「

懷揣著這個重大的秘密,她惴惴不安地等了幾個月。直到一天田家忘了鎖門,而田志賓的小妹妹騎著上學的自行車就扔在門口!而這時天還沒完全亮,村里人還都沒有起來!

張小丫:‌‌」我抓起自行車就衝出了門。我記得小妹妹說過上學的地方在肖官營鄉,順著路一直往西,我就拼命地騎,一邊不停地回頭看有沒有人追上來。突然,我一頭栽下了地,往溝底滾。路基下是人家養螃蟹的池子,拉著電網,挨上就完了。我爬起來顧不得痛抓起自行車再跑。原來我以為肖官營鄉不遠,沒想到騎了那麼長時間。

‌‌「肖官營鄉是村里人趕集常去的地方,好在天早,店鋪都沒有開門。我扔了自行車,打了一輛面的,說我要去北京,讓他拉我去有車的地方。車主要等拉滿了人才走,我說給你三十塊錢,快拉我去。車主就把我拉到了高碑店市。我看到一個有很多長途車的地方就叫停車。

‌‌」下了車就慌忙上了一輛。一會麵包車又轉了回來,說,你不是到北京嗎,這不是上北京的車,我再拉你去北京的長途車站吧。

‌‌「我買了十塊錢的車票。車子老不開,我怕上來認識我的人,心都要急得蹦出來了。開車後我暈車很厲害,一個勁地吐。在良鄉司機停了車要我下去吐,我說你們千萬要等我,可我一下車車子就開跑了。

‌‌」我又花了三塊錢租了一輛三輪車讓他帶我去良鄉派出所。我撕開了棉衣拿出了戶口本和結婚證。‌‌「

小丫這才知道她逃了6年的回家路只有43塊錢這麼長。

媽媽接到小丫從良鄉打來的電話怎麼都不相信電話的那頭是自己的女兒:‌‌」口音全變了,和小時候說話的聲音一點都不像,一口的河北腔。‌‌「

張氏夫婦看到女兒時驚呆了:女兒竟然還穿著6年前的紅校服!只不過那紅色已變成了紫黑色。頭髮髒亂得像草,又瘦又小的身體抖做一團。‌‌」派出所的人找來電暖氣開到最大,小丫還是不住地發抖。我一看這孩子腿上還是穿著6年前的一條毛褲。早都是大洞了。毛褲裡面什麼都沒穿,連一條小褲衩都沒有。你說她能不冷嗎!‌‌「小丫的媽媽把孩子緊緊地摟在懷裡。

劫後

張小丫:‌‌」我回到家,家裡什麼都沒變,比我6年前走的時候更破了點,爸爸為找我把我的遊戲機都賣了。‌‌「

其實這個家一切都變了,尤其是她。

回家檢查身體,她患有乙型肝炎、膽囊炎,不但沒長高,還從1.54米降到了1.52米。夜夜發燒,以打點滴度日。因為治病所吃的藥有副作用,回家三個月體重一下子長了快三十斤。

更主要的是她的人生在6年前斷裂了,沒法再續上了。對門的同班同學已經上大學了,來看她,問她,你怎麼這麼長時間才回來?學校給她發了個初中肄業證,其實她初中一年級都沒有讀完。‌‌」在北京這樣的文化程度是沒法就業的。‌‌「全國婦聯權益部的李同志說。

一家人愁她的將來。爸爸為她報了個電腦學習班,這是她第一次看見電腦,上面的26個字母她背不下來。又報了一個少兒劍橋英語,兩個小時的內容,她用了一個星期才全部把單詞查出來。只好放棄了。

現在她整天去練打字,也是班上最慢的。還有官司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打下來,聽說要發回高碑店市檢察院,小丫已經哭了好幾回了,再回那個地方對她來說太可怕了。爸爸想告給她辦了戶口、結婚證、生育指標的機關,找了幾個律師,人家都勸他別告官,就是告贏了也不知要花費多少時間和金錢。而她家裡欠著債,連看病的錢都成了問題。

她已經被甩出了北京生活的正常軌道。

一天晚上一家人去散步,遇到一個同學。這個同學裝做沒有看見小丫徑直走過去了,並且和她同行的男人在背後議論著小丫的事,這讓小丫很傷心:‌‌」我們以前是最好的朋友,一起騎車去買郵票,我們幾乎整天在一起。她見了我竟不打招呼。‌」

她沒有朋友,朋友們都一路向前走了,只有她陷在了泥潭裡。她一個人在家裡繡花,不敢出門,怕田家的人又來了。

更讓人擔心的是她獨自承受著的6年來受的苦難。

最痛的事她連媽媽都不說。媽媽還是第一次在記者採訪時知道她生的孩子是啞巴,知道她也想孩子。畢竟那孩子伴她度過了最寂寞的四年。每當說起6年前被拐那天早晨上車的經過,她都會加上一句:要不是發燒難受,我也不會上那輛車的。好像有人在責備她犯了錯似的。

(應被訪者要求,文中張小丫為化名。)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南方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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