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買房為避稅上家下家假結婚房價漲了二人都不干

近日,浦東法院審理了一起因規避房屋買賣中的稅費而引發的案件。

你能想像嗎?上家和下家為避稅假結婚,結果互相告上法院!

最終折騰來折騰去,不僅要補交全額的稅款,還引發了兩場不必要的訴訟,可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這波操作直接上了一回熱搜。

一起來看看這個奇葩操作

2016年2月,女子曹某向陳某購買上海浦東周浦鎮一處房屋,房價款158萬元。因為這是一套動遷房,處於限售期內,陳某提出雙方通過登記結婚,夫妻加名變更產權的方式進行過戶,同時將交易價格變更為160萬元。

"假結婚"之後,上家協助下家辦理了90%產權的過戶手續,下家則支付了購房款144萬元,並順利入住。

雙方約定於當年5月31日前辦離婚,之後再辦過戶、下家支付尾款。

事情到這裡看似都很"順利",但誰知此時房價飛漲,直接「翻了一倍還多」,於是上家陳某不幹了...

原告曹某的兒子丁先生表示,直到3月底的時候,房價還沒有被告說得漲那麼多,但確實有漲,於是被告要求加價30萬到50萬元。

這一波操作,"老婆"一方顯然不會同意,於是一怒之下,「老公」決定打官司!

2016年8月23日,先是陳某將曹某訴至法院,要求判決離婚,並確認他在房屋內的居住權。浦東法院最終判決雙方離婚,但沒有支持陳某居住權的請求。

此後,曹某通過簡訊、電話等多種方式催促陳某履約,但對方置若罔聞。因此,曹某於去年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將爭議房屋10%產權份額過戶,並支付逾期過戶違約金。

近日,浦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陳某繼續履行10%產權的過戶手續,但原告曹某其餘訴求不予支持。

陳裕國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

按照房屋買賣的合同履行那是沒有問題的,合同也約定了交房的時間,而且原告也享有89%的產權。雙方通過結婚加名、離婚去名的方式約定進行房屋過戶的這種行為並不合適,所以我們將違約金的條款駁回了。

法官提醒,婚姻本來是神聖的,要以感情為基礎,男女雙方在經濟生活,物質生活自願平等的結合,房屋交易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繳納相應稅費。

網友:長見識了!

但千萬不能有樣學樣!

不少網友表示無力吐槽,聽過假離婚購房的,假結婚避稅的還是第一次聽說。

有網友還順著調侃,只是房子的問題嘛,多大的事?感情未破裂,不准離婚!

還有網友說,這後面是不是還要繼續打離婚分財產官司。

(人間清醒)網友們表示法官提醒得好!不要老想著歪門邪道。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聞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221/1711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