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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國政要斥港警針對「香港監察」屬無理 英外相指責

2022年3月15日,港府藉國安法要求香港監察刪網,卓慧思等政要批評。©麥燕庭提供

在英國註冊的香港人權關注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遭香港警方以該組織網站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為由,要求該組織刪除網站,事件引起英美加等國家的國會議員批評,當中,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發表聲明,指香港警方的行動毫無道理,這種想要全球支持民主自由者噤聲的意圖,不可接受,亦必然不會成功。而香港監察亦表明,不會刪除網站。

香港警隊國安處過往曾要求網絡供貨商關閉一些被指違反國安法的網站,香港監察和《2021香港約章》均有此經驗,但以可能觸犯國為法而發信要求一個海外非政府組織負責人刪除網站,則是第一次。

有關海外適用條文早在國安法公布時已引起爭議。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8條,國安法適用於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境外違反本法者,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人均曾指出,此條文令美國人亦包括在內,「這令人無法接受,且對所有國家是一種侮辱」。不過,身為中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反駁稱,這並非特殊安排,並以德國刑法典第5條為例指出,即使是外國人在國外實施叛國行為,亦要適用於德國的刑法管轄。

不過,根據德國刑法典第5條的條文,有17項罪行可適用於在德國境外犯法者,當中包括一些指明適用於外國人身上,但在「叛國罪」項下,並無訂明包括外國人。事實上,叛國的行為主體應是本國人,外國人理論上不可能治以違反叛國罪。情況與「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的行為主體應是香港人或組織一樣。

有不願具名的香港政治學者在通訊群組中指出,國安法雖說有域外效力,但實際上對不進入香港或願意執行中國政府指令的國土的人,根本不會有效,國安處此舉只是要嚇怕其他人,令他們遠離或不支持香港監察。

對於香港警方的行為,英國外相卓慧思發表聲明,指香港當局對一個總部設於英國的非政府組織所採取的行動,毫無道理,明顯是要令為香港人權發聲者噤聲。她強調,試圖在全球令自由民主的支持者保持沉默,既不可接受。她重申,中國政府和香港當局必須尊重言論自由這普世權利,並須恪守包括《中英聯合聲明》在內的國際承諾維護香港的權利。

身兼組織贊助人之一的前港督彭定康直指警方信件是又一個可恥案例,證明俄羅斯總統普京北京朋友及其在港的賣國賊不單止嘗試扼殺香港的言論和信息自由,還試圖在全球消滅指控他們的證據,以及打擊自由及誠信等核心價值。

與香港監察一同推動國會通過放寬BNO移民計劃的英國上議院勳爵奧爾頓(David Alton)指出,事件反映中共政權加強打壓境外不同政見,期望各國政府予以譴責。他又說,事件亦可見香港監察的倡議卓有成效。另外,英國國會香港小組主席甘文康(Alistair Carmichael)亦指責中共相關威脅是對全球言論自由的侮辱,屬不可忍。

身兼香港監察贊助人的加拿大參議員豪沙科斯(Leo Housakos)更把茅頭指向西方其他國家,指中共政權的欺凌行為是西方姑息縱出來的,促請加國清楚表明,港區國安法不會用於恐嚇加國國民和任何與香港監察有關的人。曾任美國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的前議員布朗巴克(Sam Brownback)對中國政府意圖關閉一個有口碑的團體表示難以置信,認為中港的基本人權日漸萎縮是悲劇,最終將導致經濟衰退和安全不保。

香港監察昨(14日)在網站上載香港警方國安處信件,稱警方引用國安法第29條,指香港監察執行總監羅傑斯遊說外國對中港兩地實施制裁或其他敵對活動,嚴重干預港府或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的法律或政策,嚴重干預香港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國安處據此法的實施細則,指警方有合理理由懷疑該組織在網站發布的內容「可能會構成或導致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要求該組織在72小時內刪除網站,否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並在信中訂明刑罰。羅傑斯表明,即使受威嚇,組織會加倍努力為港人和被囚政治犯發聲,不會受制於威權機構。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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