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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威懾中共日本將允許向12國出口戰機

右邊是日本航空自衛隊F-2戰鬥機。(Kazuhiro Nogi/AFP)

《日本經濟新聞》獲悉,日本政府將在今年財政年度內放寬對國防設備出口的規定,考慮批准將戰鬥機和飛彈等大型設備提供給單獨締結協議的國家。

目前,符合條件的有澳大利亞、印度、歐洲和東南亞國家在內的12個國家。日本政府此舉是希望通過與相關國家合作,加強對中共威懾力。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亞洲安全環境變得越來越嚴峻。如果日本的設備提供給鄰國,可以進一步深化與這些國家在安全方面的合作,同時也可以提高威懾力。

2014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國防裝備轉讓三原則」,放寬一些原則上禁止出口軍事設備的限制,但仍然禁止出口致命武器。

如果不是共同開發夥伴國,可以出口的日本國防設備僅限於救援、運輸、警告、監視和掃雷應用,攻擊性裝備不得出口。同時,出口還必須符合「有助於國際合作和日本安全」這一條件。

與日本一樣,澳大利亞、印度和東南亞一些國家對中共不斷擴大的軍事足跡保持警惕。日本打算通過向這些國家提供武器,來加強與這些國家的聯繫,使它們能夠採取更強的防禦姿態。

這次管制放寬政策,將被納入6月編制的經濟和財政管理指南基本方針內。「國防裝備轉讓三原則」的修訂,將在今年年底政府制定了國家安全戰略後進行。

日本正計劃與美國和英國一起研究開發下一代戰鬥機和飛彈。對於生產這些設備的日本公司來說,生產量如果很少將導致成本增加。政府採購額也將增加。如果能夠出口這些武器,就可以通過大規模生產來降低成本。

這次的放寬出口管制政策適用於那些和日本簽署了《國防設備和技術轉讓協議》的國家,該協議對設備的出口進行管理。目前,日本和四方會談的成員國美國、澳大利亞和印度,以及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越南、泰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菲律賓達成了協議。

常規戰鬥機和其它類型飛機也將獲准出口。東南亞國家對低成本戰鬥機有需求,美國和歐洲也在該地區推銷這些飛機。為了防止中國製造的戰鬥機被銷售到整個亞洲以此加強中共影響力,預計日本也會考慮出口目前正在服役的飛機。

對於不具備進攻能力的設備,如防彈衣和頭盔,日本今後能夠向遭入侵國家提供這些設備,即使和這些國家沒有簽署協議。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之前,日本禁止向衝突一方提供這些設備,但在入侵之後,日本做出了特別例外,向烏克蘭提供了防彈衣等。

自2014年政府制定了轉讓三原則並放寬出口以來,只有一次與外國簽訂了設備出口合同,即向菲律賓出口了預警控制雷達系統。近年在日本,生產國防工業產品的廠家越來越少。有人擔心,如果不採取進一步促進出口措施,今後採購設備的零部件也會變得困難。

人們仍然擔心日本設備可能被用於海外衝突。日本政府打算通過充分解釋其與《憲法》和安全相關法律的一致性來確定出口的條件。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沐恩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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