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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子入境不做核酸被罰$5750 上訴被拒

加拿大一名女子因拒絕在邊境接受COVID-19檢測而被罰款$5,750,該女子隨後對罰款進行上訴,但已被省級法院駁回。

法庭聽取了Nora Donahue去年9月從美國進入加拿大時拒絕接受PCR檢測的證詞,這一行動導致她根據《檢疫法案(Quarantine Act)》被開出罰單,罰款$5750加幣。

「她認為政府要求她接受PCR檢測是錯誤的,根據《檢疫法案》制定的規定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法官H. William Veenstra在判罰中寫道。該判罰於本周被發布在網上。

在Donahue被開出罰單期間時,旅行者被要求在入境前提供PCR檢測呈陰性的證明。溫哥華曾有接受檢測的人由於使用了錯誤的檢測方式,仍然收到了數千加幣的罰款。

法院在2021年10月了解到Donahue對她的罰單提出了異議,但沒有出席隨後於2022年1月在Surrey的省法院舉行的公聽會,這一罰款也被維持原判。

Donahue並沒有退縮。

2022年4月,她再次嘗試對罰單進行抗辯,向省級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請,她以「缺乏知情同意、侵犯個人健康隱私、違反憲法」為抗辯理由。Donahue還表示,她在公聽會前幾個月一直在國外,從未被適當通知過公聽會的日期。

這份申請被拒絕了。

最後,Donahue通過對該省總檢察長和卑詩省保險公司( 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ICBC)的民事索賠,將此案提交到了卑詩省最高法院。其中ICBC的部分職責是代表政府收取罰款。

被告認為,Donahue的案件相當於對另一法院判決的「附帶攻擊」,這種情況只能通過司法審查的方式來挑戰。

Veenstra同意並駁回了索賠。

「雖然這對原告來說是一個不幸的結果,但似乎很明顯,這是一個典型的訴訟對有權威的法院的有效裁決進行附帶攻擊的案例。」他寫道。

Veenstra拉補充說,多納休通過司法審查挑戰罰款的可能性是「她應該尋求適當來源的建議」。

與此同時,法官還命令Donahue支付被告的費用。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超級生活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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