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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冰:已經到了「亂世買黃金」的時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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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關於購買黃金的理財建議多了起來,似乎許多專家看到了經濟與法定貨幣的悲觀前景,在這個前景中,黃金是一個解決方案。

本月初黃金上漲到了自從去年3月份以來的最高價,即每盎司黃金1960美元。隨後美元結束長達四個月的下跌周期,轉跌為漲。相應地,黃金下跌,今天到截稿為止已經跌到1845美元。

這就典型地呈現了一般情況下黃金與美元的關係:美元漲,黃金就跌;反之,美元跌,黃金就漲。這是因為法定貨幣是美元,黃金是一種有儲值意義的商品;作為儲值商品,它的價值是恆定的,變化的是美元;而美元因政府的各項政策影響到美元的供應量變化而起伏不定。

但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以前,黃金是貨幣,美元只是代幣。在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裡,美元的形式和有關制度被政府根據其自己的需要頻繁改變,其中最重要的改變是發行量的不斷加速增大,以至于越來越多的人認為美元最終會被玩壞,儘管至今世界上還沒有一種貨幣有實力挑戰美元。

各國中央銀行已經在設計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這個事實提醒世人,美元即將面臨變臉,但是黃金永遠不變。長遠看,唯有黃金才是貨幣,其它都是浮雲。

不同的人,其眼中的「亂」也不同。在我看來,排在第一的,就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帶來的大變化。其中的不確定性很多,也很大。而最大的隱憂,就是對個人財產帶來的影響。

還是回到黃金的問題上來,CBDC的問題容我另文討論。

但是在歷史上,黃金曾經令美國人「懷璧其罪」。那是在1933年羅斯福總統實行「新政」的時候,美國還處於金本位貨幣制度時期。總統需要資金拯救經濟,但是美聯儲發行貨幣的法定限額為其黃金儲備的2.5倍,已經達到上限了。羅斯福總統以人們囤積黃金為理由,根據戰時法規,下令禁止美國公民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擁有超過100美元的黃金(約重5金衡盎司)和買賣黃金,命令所有人把多餘黃金按照每金衡盎司20.67美元的價格出售給財政部,對違法者的處罰從沒收黃金、後來加重到兩倍罰款或/和坐牢5~10年。

有許多個人和機構被起訴。有名的一個案例上紐約一個律師在大通銀行存有5000金衡盎司(160公斤)的黃金。他沒有賣給財政部,並且到銀行提取黃金。銀行拒絕提給他,他於是起訴銀行。第二天該律師被檢察官起訴,因為他沒有把黃金賣給財政部。最終律師的160公斤黃金被沒收。他是幸運的,發生在較早期,沒有被罰款和判刑。他的案例促使政府制定了更嚴厲的法律處罰違法者。

外國人在美國的黃金也一律被強制換成美元。一家瑞士公司價值1,250,000美元的黃金存在一家美國公司,被強制換成了美元。

1934年,也就是第二年,國會授權總統制定黃金的法定價格。羅斯福立即把黃金價格上升為一金衡盎司35美元。人們把黃金賣給財政部的換來的美元立即就貶值了41%,那家瑞士公司手上的美元再也買不回來那麼多黃金,而只能買回來原有黃金的59%。政府因此獲得的巨大利益被利用來設立了外匯平準基金。

沒有看到普通人被入室搜查出黃金的案例,被搜查的往往是本身已經是違法買賣黃金的嫌疑人。估計有大量私藏在家的黃金平安地保留下來了。

回顧歷史,是因為其現實價值,有時候歷史會重複。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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