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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人搭夥做飯被罰15萬,南京政府:不交就罰20倍

一篇《建築工人搭夥做飯,被罰15萬,有關部門:不交就罰20倍》的文章洗版。文章說,南京一群建築工人,為了吃飯方便和省點錢在一小區的出租房內湊錢「搭夥做飯」。

這兩天,一篇《建築工人搭夥做飯,被罰15萬,有關部門:不交就罰20倍》的文章洗版。文章說,南京一群建築工人,為了吃飯方便和省點錢在一小區的出租房內湊錢「搭夥做飯」。

誰曾想竟被相關部門罰款15萬,甚至被放話:不交就罰20倍!

為何會開出如此高額罰金?下面一起來了解下事件經過。

在南京市建鄴區的一家建築公司的工人,由於工地附近沒有餐飲設施,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大家決定在出租房內自行準備食材做飯吃。

工人裡面有個老張頭,在大家當中資歷比較深且做飯技術不錯,於是大家就推舉老張頭來給大家做飯,食材就大家一起出錢買。

吃好飯,干好活,那段時間工人們日子過的相當高興。

然而好景不長,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就對該建築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並罰沒款項高達15萬元。

理由竟是:群眾舉報,出租房常有穿著廚師服裝的人員進出。他們認為這家建築公司名下的出租房實際上是一個單位員工食堂。

並且在現場調查人員發現確有餐桌椅和菜單,認為他們就是在銷售食品。

賓曰語云查了下,還真有這個事,不過事情發生在幾年前。

事件概述

河南一家建築公司的十幾名員工反映,他們幾個月前被公司派到南京籌備一個項目,為了節約開支,大家就在出租房裡湊錢搭夥吃飯。不料卻被南京建鄴區市監局沙洲食藥監所,認定為無證從事食品經營,處以15萬罰款。

2018年1月2日,荔枝新聞報導了有十多位河南工人反映,他們來南京籌備項目,租住房屋、搭夥吃飯,卻面臨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15萬元處罰的事情。新聞報導後,引起了建鄴區相關部門的重視。1月3日上午,南京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事進行了回應。

事件回顧

2017年5月,范先生等十多名同事受公司派遣來南京進行項目籌備。他們稱,自己為了省錢,就決定採取AA制的方式搭夥,卻被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藥所認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非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面臨近15萬處罰的事。對此,范先生等人不能理解。

對於到底是員工的個人搭夥、還是公司開辦食堂,范先生和建鄴食藥所各執一詞。對此,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這份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是開給范先生所在單位——中建七局安裝有限公司的。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設於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建築工地等地點,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均可認定為食堂。

南京是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永福:「我們檢查的文書筆錄,他也確認,簽了字的,承認這也是食堂,另外一個他們單位出具了一個委託書,委託他們辦公室主任來處理他們違規開食堂這個事情。」

隨後,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示了現場拍攝的照片,照片中張師傅穿著白袍,帶著廚師帽,除此之外,還有一份蓋有中建七局安裝有限公司公章的情況說明。

在這份情況說明中,中建七局承認,這處場所的確是員工食堂。對此,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既然是單位食堂,那就必須按法規經過審批。目前,他們開出的只是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並非最終的處罰決定。如果中建七局安裝公司不接受,可向上級單位申請聽證,後期還可以通過訴願、訴訟等途徑維權。

而對於此前報導中涉及的另一家大型海鮮店是否被「從輕處罰」,以及執法人員是否存在「雙重執法標準」的問題,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他們非常重視,還在調查。針對報導中暴露出的相關工作人員作風問題,目前,他們已對涉事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將引以為戒,積極推動全系統的機關作風建設。

媒體評論

重罰「搭夥做飯」,監管重點別跑偏

近日有十多位河南工人反映,他們到南京籌備項目,租住房屋、搭夥做飯,卻面臨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私設食堂」處罰15萬元。

搭夥做飯怎麼就成了違法辦食堂?食品安全執法是不是走偏了?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賓曰語云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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