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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官宣新法案:這些人自動變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聯邦政府宣布,將恢復「在海外的加拿大人」的權利,允許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自動獲得公民身份,即使他們的孩子也出生在國外。

移民部長馬克·米勒(Marc Miller)於周四提交了相關立法,旨在推翻保守黨於2009年引入的「第二代截止規則」。

根據新立法,加拿大父母必須證明他們在孩子出生前已在加拿大居住至少三年,才能將公民身份傳給他們的孩子。

背景與爭議

2009年,時任總理的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為了打擊所謂的「便利性加拿大人」,引入了「第二代截止規則」,剝奪了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子女自動獲得公民身份的權利。

然而,去年12月,安大略省法院裁定「第二代截止規則」違憲,並給予特魯多政府至6月19日修改法律的期限。

米勒表示,新立法是對先前不合理規定的合理回應。他指出,此舉為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及其後代提供了更加公平和合理的解決方案,同時確保了他們與加拿大的實質性聯繫。

「這是應該有的門檻。我認為這是對申請人有實質性加拿大聯繫的合理限制,」米勒說。

立法的意義

這一新法案的提出標誌著加拿大政府在公民身份政策上的重要轉變。通過恢復海外出生加拿大人的權利,政府不僅回應了公眾的呼聲,也修正了過去政策中的不公正之處。

新的公民身份傳遞規則將確保那些在海外出生但有實質性加拿大聯繫的孩子們,能夠享受作為加拿大公民的權利和福利。這一變化將對無數家庭產生積極影響。

官網新聞稿部分如下:

新立法提案

今天,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長馬克·米勒(Marc Miller)引入了新的立法,旨在擴展公民身份按世代傳遞的範圍,以增強包容性和保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價值。

該立法將自動賦予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父母所生的海外出生者加拿大公民身份。同時,它還將擴展在第一代之外,允許加拿大父母為他們在海外出生並收養的孩子直接申請公民身份。在立法生效後,出生或收養在加拿大以外的孩子的父母必須在孩子出生或收養前,在加拿大累計居住至少1,095天(約三年),才能將公民身份傳給他們的孩子。

影響與實施

Bill C-71提案的變化可能會影響許多家庭,他們無疑會對這些變化對他們和他們的家庭意味著什麼產生疑問。如果該法案在議會通過並獲得批准,我們將儘快實施這些變化,並在我們的網站上為符合條件的個人提供更多信息。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FX168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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