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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費者訴蘋果涉嫌壟斷 一審被駁回

中國消費者訴蘋果涉嫌壟斷案一審敗訴,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認定,蘋果公司在中國區軟體市場顯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駁回原告要求停止收取30%「蘋果稅」,以及停止強制使用Apple Pay搭售行為的訴求。該案被視為中國大陸反壟斷第一案。

據大陸媒體報導,2021年1月,上海用戶金某在蘋果手機應用商店購買App時發現,其只能選擇Apple Pay這唯一一種支付方式,而無法選擇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等常用的行動支付方式。同時,該使用者發現,由於開發者需要向蘋果支付交易金額30%的佣金(即「蘋果稅」),故相同的應用產品,消費者在蘋果應用商店的購買價高於安卓應用商店的購買價。

金某認為,蘋果公司、蘋果上海公司濫用市場地位,實施了搭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和不公平高價行為,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方式,在中國市場謀取巨額利潤。

為此,金某將蘋果公司、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兩公司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等,給予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並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法制日報》等報紙及蘋果中國官網刊登道歉聲明。訴訟內容涉及「蘋果稅」收取過高以及支付方式唯一涉嫌壟斷。該案由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立案。立案時間為2021年2月2日。2023年,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2024年5月29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蘋果公司在中國區軟體市場顯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駁回原告要求停止收取30%「蘋果稅」,以及停止強制使用Apple Pay搭售行為的訴求。

據第一財經報導,原告代理律師王瓊飛表示,尊重一審法院的判決,但堅持認為蘋果公司在中國徵收全球最高的「蘋果稅」,且不開放協力廠商支付和協力廠商下載管道的做法,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後續將針對本案上訴至最高法院。

「蘋果稅」指的是蘋果對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的每一筆收入抽取15%至30%的佣金。據協力廠商資料統計機構Sensor Tower統計,「蘋果稅」在2013年全球大約收入223.4億美元。

今年以來,從歐盟到美國市場,因「蘋果稅」引發的爭議從未停止。

3月蘋果公司調整政策,在歐盟地區收取的佣金從30%〜15%下調至17%〜10%;在美國、南韓地區也調低了佣金率。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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